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永定区医院
乙方:福建倍特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2]FJZH[GK]2018006-1的龙岩市永定区医院备份容灾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容灾备份设备 | 容灾备份设备 | 1 | 批 | 国内 | 243200 | 243200 | 鼎甲科技 | Infokist2110 | 无 | |||||
合计: | 2432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243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凤城街道西门街76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严格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要求。硬件三年整机维保, 从产品投入运行后直至质保期结束,每年2次的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维护,在此期间,乙方提供7*24小时的相应服务,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硬件故障,免费修复故障。产品软件部分提供7*24远程支持,5*8上门服务,提供错误分析和故障诊断,排除异常情况。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时按产品采购合同检查产品数量、外观、功能、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工具等,若产品或其任何相关物品发现任何短缺、瑕疵、损坏或任何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回中标产品。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甲方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全额的30% |
2 | 45 | 到货开箱验收完支付合同款全额的45% |
3 | 20 | 甲方支付合同款全额的20% |
4 | 5 | 正常运行6个月后付清尾款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 ,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甲方如不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 )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龙岩市永定区医院 | 乙方: | 福建倍特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镇街道76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3层A室 |
单位负责人: | 陈东辉 | 单位负责人: | 杨开泉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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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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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7-5937121 | 联系方法: | 13959103161 |
开户银行: | 农行永定城关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
账号: | 13730201040001829 | 账号: | 37670188000097113 |
签订地点:龙岩市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