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381.13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gzc2021-g3-00496-gxbs
预算金额2381.13万元
招标联系人覃安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宝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0775-43600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14
公告正文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贵发改社会 [2021]8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GZC2021-G3-00496-GXBS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拟选址贵港市郁林路与和平北路交汇处东北角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设置床位798张,总建筑面积为1163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8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5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院楼34808平方米、门诊医技综合楼30014平方米、康复体检中心5062平方米、制剂楼2639平方米、高压氧舱1760平方米、后勤中心3840平方米、附属用房1041平方米、连廊120平方米、地下室37100平方米、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医院标识标志、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 2381.13万元 (其中方案和初步设计设计费为1061.0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167.15万元,绿色建筑设计费为152.9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定额期限 60 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R初步设计招标 R施工图设计招标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个月)具有 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功能、规模等相近,以设计合同为准)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近三年,指 2017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 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具有建筑设计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且应提供近3个月(20211月至2021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或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或职称: 中级及以上职称;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或职称: 中级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或职称: 中级及以上职称;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或职称: 中级及以上职称;

造价编制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或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 其他要求: 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R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42400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5 14 09 00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 150 米水利大厦) (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根据《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桂建发[2020]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8. 评标方式

R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9 . 设计费用 支付方式

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设计费的20%作为定金;方案通过报建审批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设计费的10%;初步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的提交完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设计费的20%;施工图审查备案通过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设计费的45%。其余5%的设计费在工程施工完成到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0 .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R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2.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监督电话:0775-5921173

1 4 . 联系方式

人: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宝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29 址: 贵港市港北区中央花园2201

编: 537100 编: 537100

人: 覃安 人: 梁工

话: 0775-4233636 话: 0775-4360008

真: 0775-4233636 真: 0775-436000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址: /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荷城支行

号: / 号: 211671080910010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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