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机场北站、四号线南延段、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八号线北延段、九号线一期、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等线路风亭、变电所、高架区段等增设视频监视布点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机场北站、四号线南延段、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八号线北延段、九号线一期、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等线路风亭、变电所、高架区段等增设视频监视布点设备采购项目[JG2017-5918]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择优得分 |
1 | 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 通过 | 85.35 | |
2 | 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87.07 | |
3 |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86.58 | |
4 | 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67.8 | |
5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 通过 | 87.52 | |
6 | 通号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87.25 | |
7 | 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87.68 | |
8 | 中时讯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86.12 | |
9 |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77.3 | |
10 | 深圳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72.18 |
公示时间:2017-08-15 00:00至2017-08-17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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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晓明 | 联系电话:020-83154863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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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28866214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附件: | 1.增设视频监视布点设备采购项目资审报告(标办版)-20170809 - 去专家名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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