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桥分公司西香3标聚丙烯腈纤维材料询价公告
道桥分公司西香3标聚丙烯腈纤维材料询价公告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道桥分公司西香3标项目聚丙烯腈纤维材料,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具体如下:
一、询价清单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上限单价 (元/吨) | 备注 |
聚丙烯腈纤维 | 纤维长度19mm | 吨 | 23 | 7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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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以及在我公司有信誉不佳或有过不良履约记录者,不接受报名。
三、评审办法
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合理最低价法(最低报价法 ),以不含税总金额最低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2.如第一名主动放弃成交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时,取消其成交资格,则可推荐有效报价第二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3.若有两个及以上供应商综合报价(不含税)最低,则推荐报价日期最早的供应商。
4.若有报价供应商存在相关联,则按不含税总金额最低供应商为有效报价,其余供应商报价为无效报价。
5.在本次询价采购中,若供应商存在已承诺供应(定标表评审完毕)或已发通知书后或已签订合同后又提出无法供应及履约的,禁止该供应商在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组织的所有材料的采购活动,禁止时间从自放弃履约之日起,3个月内报价无效。
6.如有效报价只有2家或1家,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报价具备竞争性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7.若报价开启后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方将按照公司制度对供应商暂停6~12个月的报价及投标资格。请供应商严肃认真对报价负责。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含税到位价。报价单价应包含材料单价、加工费、运杂费(含中转装卸车费或快递取件费)、装车费、税费等计算后的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
2.开启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3.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专区对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行为。
4.本次采购需要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需按询价清单规格、质量要求报价,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备注变更规格的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6.供应商应对每个清单进行报价,报价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
7.本次采购设置上限单价,上限单价为不含税,供应商响应不含税单价超上限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收货要求
1.计划收货时间:分批次下单,单批次下单7天内到货,具体视项目施工进度而定。
2.收货联系人:梁煜晖 13317806610。
收货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金河镇得力铺村。
六、质量要求:
(1)聚丙烯腈纤维:纤维掺入量为0.9kg/m3,纤维长度19mm,抗拉强度≥600MPa,初始模量≥7GPa,并满足《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纤维》(JT/T254-2019)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
(2)聚丙烯腈纤维产品除了进行出厂检验并提供合格证书外,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纤维》(JT/T254-2019)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包括外观检验、尺寸偏差检验、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其中抗拉强度、初始模量、断裂延伸率以及纤维掺入混凝土后的性能要求应满足《水泥混凝士和砂浆用合成纤维》(GB/T21120)的要求。
七、供应要求
1.按询价公告规定的到货时间、地点准时交货,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交货,请勿报价。
2.验收合格后进行签单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做退货处理,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计量方式
以材料供应商的发货单重量为依据,执行国家标准计量误差率±3‰,计量误差率在±3‰以内(含),以材料供应商的发货单重量为准;计量误差率超过±3‰的,以采购方过磅数为准。如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复磅,复磅地磅须经县级以上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核定。如复磅计量误差率超过±3‰的,以第三方复磅重量为准,过磅费用由有失公允一方承担。
九、结算及付款要求
1.结算及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一票制结算。采购人在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及采购人财务人员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对公转账全额付清货款。【如供应商月20日后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该期的结算数据做为下下个月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批依据】。
(1)开票信息
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000198227242F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注册电话:0771-2569070
开户行:建行南宁新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45001604255050712364
(2)开票公司必须要与销售公司名称一致,并同时附清单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