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海成路11号C4幢15-2房屋
金额
68.9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60239454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海成路11号C4幢15-2房屋

【信息时间:2023-10-13】【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特别提醒:除公告中写明的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中介服务。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买受人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公示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告。

拍卖公告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1116日10时至202311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户名: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海成路11C415-2房屋

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拍卖对象产权证号为:渝(2017)奉节县不动产权第000035051号,建筑面积为75.1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9年6月23日。所在物业名称为“滨江国际C区”,所在建筑物总楼层共28层,约建成于2015年。拍卖对象位于名义层第15层,户型为二室二厅一厨一卫,现被执行人自住。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包含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防盗网、水电气开户费以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家具家电具体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现状交付标的物。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金额以交付时实际金额为准。

3、司法拍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物能否过户、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评估价:68.96万元,起拍价:48.272万元(起拍价等于拍卖保留底价),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二、委托看样:本院已委托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该公司安排,或自助预约。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02394542、400-6665707或登录www.youpai360.cn,或关注“优优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视为悔拍;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六、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信息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委托法院及拍卖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必要时,本院协助,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被执行人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垫付后凭相关票据向本院报销。

八、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网络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院有权在拍卖进程中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支付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户名:云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云阳支行;账号:955885310001120835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可能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处理方式,保证相关款项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位。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未尽事宜,由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再次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02394542、400-6665707。

法院监督电话:023-55161552;

法院咨询电话:傅023-55216077 曾023-55182208 ;

联系地址:重庆市云阳县群益路400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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