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涵小区三期贝头小区1、2区项目土增税清算鉴证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建融招字第03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肖麟13959118368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磊0591-837225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涵小区三期贝头小区1、2区项目土增税清算鉴证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金涵小区三期贝头小区1、2区项目土增税清算鉴证服务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金涵小区三期贝头小区1、2区项目土增税清算鉴证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受邀供应商如下:福建兴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中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德瑞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 项目名称:金涵小区三期贝头小区1、2区项目土增税清算鉴证服务
2. 项目编号:(2024)建融招字第03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1

1-1

金涵小区三期贝头小区1、2区项目土增税清算鉴证服务

1(项)

156100元

0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一般资格条件:

明细

描述

a1谈判响应声明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4、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10谈判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

a11 资格承诺函

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2特定条件:无
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受邀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0809起至20240813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地点: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0815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宁德市金涵畲族乡金溪路11号金水湾售楼部三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宁德市金涵畲族乡金溪路11号金水湾售楼部三楼。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

13.采购人: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 金溪路新榕金水湾售楼部3楼
联系人:肖麟
联系方法:13959118368

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邮编:350005
联系人:余磊
联系电话:0591-83722566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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