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大城市学院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WSBJ-ZDCY-202216G
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大城市学院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大城市学院对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采购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8月31日前平台上线,2022年11月30日内完成平台试运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82186&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18cf5800f05911ec9cd6ed40d5e83fb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顺丰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体投标。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大城市学院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283637
质疑联系人:郭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8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12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05727
质疑联系人:毛樟雄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19156/hzwsgc@163.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4办公室
传 真:0571-89580456
联系人 :厉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0456
附件信息:
ZJWSBJ-ZDCY-202216G浙大城市学院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公开招标文件(终稿7.11开标).docZJWSBJ-ZDCY-202216G浙大城市学院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公开招标文件(终稿7.11开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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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WSBJ-ZDCY-202216G浙大城市学院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公开招标文件(终稿7.11开标).pdfZJWSBJ-ZDCY-202216G浙大城市学院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公开招标文件(终稿7.11开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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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
1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首次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属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由供应商承担。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含单价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2 | 分包 | þ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 | |||||||||
3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
3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 |||||||||
4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
5 | 样品提供 | þ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þ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截止/;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样品应与供货产品完全一致。样品作为履约验收时的质量验收标准。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其余样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样品评审时可能对相关样品进行破坏性试验,如样品遭到破坏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时请充分考虑当中风险。 (8)本项目为不记名样品投标,样品上不得出现包括不限于品牌、型号、其它符号标记等一切能识别厂家供应商的内容。现场签收样品时,样品会经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后标上评审编号。 | |||||||||
6 |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 B组织。 (1)投标人将演示的内容录制成视频格式,以U盘的形式存储,评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轮流播放每个投标人的演示视频,每个投标人的演示视频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示视频播放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结束后,若评标委员会有疑问可通过政采云进行询标澄清。具体演示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 (2)演示视频提交方式: 将演示视频与备份投标文件一同存储在同一个U盘后一并密封包装后递交至杭州市天目山路7号1号楼裙楼301室 五石工程 俞工收,电话:17767172340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
7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
8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标项1: ¨A货物类,核心产品为: 。 B服务类。 | |||||||||
9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标项1: 标的: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 | |||||||||
10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
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 |||||||||
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 |||||||||
12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西湖区天目山路7号1号楼裙楼301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0571-87805727俞工。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
13 | 特别说明 | 中标单位需要结果公告发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全套投标文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及报价)纸质版一正两副快递到西湖区天目山路7号1号楼裙楼301室,签收人员联系电话:0571-87805727俞工 。 | |||||||||
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 (1)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7折收取服务费: 收费标准(差额累进):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费率,%) 100以下 1.05 100-500 0.77 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于代理服务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3)代理服务费以电汇方式支付。 (4)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名: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 账号:33020160201000004399 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祥符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精确查找祥符支行行号:313331080163联系人:朱工 联系人:17746806483 (5)后期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影响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6)中标单位在中标之后领取通知书之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7)若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8)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招标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费率,%) | 100以下 | 1.05 | 100-500 | 0.77 | 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费率,%) | ||||||||||
100以下 | 1.05 | ||||||||||
100-500 | 0.77 | ||||||||||
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辅导员基本信息 | 1.姓名 2.性别 3.出生年月 4.民族 5.政治面貌 6.身份证号码 7.所在单位 8.单位类别 9.职务级别 10.专业技术职务 11.事业岗聘用情况 12.校内岗位情况 13.聘用关系(事业编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其他) 14.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15.最后学位、授予院校、学位类别 16.参加工作时间 17.担任辅导员年限 18.岗位性质 19.专项工作承担情况(对接校职能部门) 20.办公地点 21.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邮箱、微信号、QQ号等) 22.辅导员职级 23.带学生情况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与细则 | 分值 |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
1 | 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份以来类似的采购合同,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
2 | 技术响应程度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 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 负偏离10项及以上的投标无效。 | 24 | |
3 | 项目理解 | 投标人对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建设整体架构的理解、描述是否详细完整,对招标人建设内容是否理解准确进行酌情给分。 | 5 |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建设方案,是否详细阐述平台的体系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进行酌情给分。 | 4 |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投标人提供进度计划,进度阶段的划分以及工作量及工期安排的合理性进行酌情给分。 | 2 | |
6 | 项目实施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包含项目管理规范和手段、项目管理控制、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系统项目的开发管理等内容,是否详细完整进行酌情给分。 | 3 |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安全及保密措施方案,对平台安全设计和数据安全保密工作措施是否详细完整进行酌情给分。 | 2 | |
8 | 试运行、验收方案 | 试运行、验收方法或方案的详细完整度、合理可行性进行酌情给分。 | 4 | |
9 | 维护服务 | 根据所提供的系统上线运行后的维护服务保障方案进行酌情给分。 | 3 | |
10 | 培训方案 | 根据培训计划内容、培训范围,实施及针对性进行酌情给分。 | 3 | |
11 | 其它优惠及服务承诺 | 针对投标人给予的其它优惠承诺及服务承诺进行酌情给分。 | 2 | |
12 | 演示分(未提供演示不得分) | 展示可以分级分类显示学生的成长档案,并且可以按照德智体美劳对学生的综测情况及构成数据进行多级下钻显示。 | 3 | |
12 | 演示分(未提供演示不得分) | 展示可以基于可配置规则的方式,按照专业年级分别对不同的学生群体进行综合测评,并进行排名。 | 3 | |
12 | 演示分(未提供演示不得分) | 展示可以基于综测结果数据、学生成果数据等多种可扩展数据源进行选择,同时进行权重配置后输出评奖推荐。 | 3 | |
12 | 演示分(未提供演示不得分) | 展示基于数据可以进行预警推送和辅导员进行预警处置,并且处置结果集成到辅导员日志。 | 2 | |
12 | 演示分(未提供演示不得分) | 展示学生党建活动管理工具,提供便利化的活动开展和记录功能。 | 2 | |
12 | 演示分(未提供演示不得分) | 展示勤工助学支持招聘、录用、考核、计酬的全过程功能,并有在管理配置上有较好的便利化设计。 | 2 | |
13 | 投标报价 |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30 |
甲方:浙大城市学院 | 合同编号:XXXXXXXXXXX |
乙方: | 合同签约地:杭州 |
鉴证方: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签约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 (人民币元) |
1 | |||||
总计(小写) | ¥ XXXXXXXXXXX | ||||
合 同 总 价(大写) | 人民币XXXXXXXXXXX元整 |
辅导员基本信息 | 1.姓名 2.性别 3.出生年月 4.民族 5.政治面貌 6.身份证号码 7.所在单位 8.单位类别 9.职务级别 10.专业技术职务 11.事业岗聘用情况 12.校内岗位情况 13.聘用关系(事业编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其他) 14.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15.最后学位、授予院校、学位类别 16.参加工作时间 17.担任辅导员年限 18.岗位性质 19.专项工作承担情况(对接校职能部门) 20.办公地点 21.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邮箱、微信号、QQ号等) 22.辅导员职级 23.带学生情况 |
甲方(需方):浙大城市学院(公章) | 乙方(供方):(公章) | |
甲方代表: (签名) | 乙方代表: (签名)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 地址: | |
电话: | 电话: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艮山支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1202022309900680817 | 帐号: | |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 |
合同鉴证方: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 ||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 (签名) | ||
地址: | ||
电话: | ||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品 牌型 号 | 产品描述 (规格和功能) | 数量 | 数量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格 | 制 造 商 | 产 地 | |
总计人民币(大写): |
收货部门/学院 (加盖公章) | |||
设 备 名 称 (项目名称) (附供货清单) | |||
合 同 号 | 交 货 日 期 | 年 月 日 | |
金 额 | ¥ | 数量(台/套) | |
接收人 (签字及联系方式) | 接 收 日 期 | 年 月 日 | |
反馈至采购 中心日期 | 年 月 日 | ||
延期交货说明 |
正面: 反面: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2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3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4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质保要求(年限) |
1 | |||||||
2 | |||||||
… |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浙 大 城 市 学 院 |
学 生 事 务 智 能 工 作 平 台 |
招标文件 |
招标编号: ZJ WSBJ-Z DCY-2 02216 G | 招标编号: ZJ WSBJ-Z DCY-2 02216 G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 购 人: 浙大城市学院 | 采 购 人: 浙大城市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日 期: 2022 年 6 月 | 日 期: 2022 年 6 月 |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 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 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 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首次验收 费用由采 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属于首次验收不合格, 重新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由供应商承担。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 价(含单价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 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2 | 分包 | A 同 意将 非主 体、 非关 键性 的 工作 分包 。 B 不 同意 分 包。 |
3 | 投标人应当提供 的资格、资信证 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1.1。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3 | 投标人应当提供 的资格、资信证 明文件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
4 | 开标前答疑会或 现场考察 | A 不组织。 ☐B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5 | 样品提供 | A 不要求提供。 B 要求提供。 (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 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截止/;地点:/;联系人:/,联系 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 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 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 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日内自 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 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样品 应与供货产品完全一致。样品作为履约验收时的质量验收 标准。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 标人自理。其余样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样品评审时可能 对相关样品进行破坏性试验,如样品遭到破坏导致的损失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时请充分考虑当中风险。 (8)本项目为不记名样品投标,样品上不得出现包括不限 于品牌、型号、其它符号标记等一切能识别厂家供应商的 内容。现场签收样品时,样品会经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后标 上评审编号。 |
6 | 方案讲解演示 | A 不组织。 B 组织。 (1)投标人将演示的内容录制成视频格式,以 U 盘的形式 存储,评标时 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轮流播放每个投标 人 的 演 示 视 频 , 每 个 投 标 人 的 演 示 视 频 时 间 不 超 过 10 分 钟,演示视频播放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 讲解演示结束后,若评标委员会有疑问可通过政采云进行 询标澄清。具体演示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前附 表”。 (2)演示视频提交方式: 将演示视频与备份投标文件 一同存储在同一个 U 盘后一并 密封包装后递交至杭州市天目山路 7 号 1 号楼裙楼 301 室 五石工程 俞工收,电话:17767172340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 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 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 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7 | 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 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 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 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8 | 项目属性与核心 产品 | 标项 1: A 货物类,核心产品为: 。 B 服务类。 |
9 | 采购标的对应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 | 标项 1: 标的:学生事务智能工作平台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9 | 采购标的对应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 | 业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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