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30 22: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2020-035;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2.4建设规模:一期5000m?/d,预留二期用地。本工程主要包括粗格栅及调节池、细格栅、曝气池沉砂池及膜格栅、水解酸化池、二级A/O生物池及MBR膜池、反硝化滤池、预氧化池、高效沉淀池、臭氧高级催化氧化池、接触消毒池、液氧站、贮泥池以及辅助建筑物MBR膜设备间及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加氯间、臭氧制备间、变配电间、综合附属用房等。包括配套的污水管及通向污水处理厂的主干管网由相关部门在进行设计,管径DN600-DN800,下游污水管平均覆土均4-5米。具体详见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 2.5计划工期:2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及人员培训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内容。 2.7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总控制价:5127.19519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79.442470万元,工程施工费:5047.75272万元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7日(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2日上午09时00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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