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1783-XM001
二、项目名称: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78.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29号8号楼一层1032
中标金额:178.6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29号8号楼一层1032 | 91110105777670900X | 178.6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 | 定制 | 1 | 178.6万元 | 178.6万元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名称: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本项目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淑英 王雷 杨哲斌 赵春 张小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54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编号: ZYLS-ZB-20220500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0号
联系方式:张文渊,010-80381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源联盛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天宇大厦B座4层
联系方式:王萌萌,010-67803242转8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萌萌
电 话: 010-67803242转8029
中标公告-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docx中标公告-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docx招标文件-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docx
名称: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本项目需求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诉讼档案 电子化服务 | 1项 | (1)立案厅工作人员接收当事人信息材料进行立案工作。 (2)立案完成,我司服务人员针对立案材料进行随案同步扫描工作,将采集电子影像信息上传至院内案件审判系统; (3)随案扫描的立案材料由我司服务人员移交至立案庭工作人员处,案件材料按审理流程分至各庭室;…… |
序号 | 内容 | 具体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0号 联系方式:010-80381234 |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 称:中源联盛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 联系方式:010-67803242转8029 联 系 人:谷乐 |
3 | 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编号:ZYLS-ZB-202205006 项目名称: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批复情况: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4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天宇大厦B座四层会议室2 |
5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此条款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此条款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无需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性审查阶段进行网上查询和打印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已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注明: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上资格性要求,所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资格性证明文件格式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须按照要求进行签字或签章),不满足以上资格性要求的投标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
6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5000元。 |
投标保证金只能采用以下形式:支票(北京地区投标人)、汇款、投标担保函原件。其他形式均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任何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无效) 1)支票(支票抬头:中源联盛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或留空); 2)汇款(以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确保款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到账,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账户名称:中源联盛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天华支行 账 号:344171207755(仅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使用) 行 号:10410005522 以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明所递交项目的采购编号,如分包则需注明包号(例如:ZYLS-ZB-2022XXXXX,第X包) 3)投标担保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形式来满足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的相关要求。 | ||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以任何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需保证于2022年07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全额到账) | ||
7 | 分包/转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 (3)其他要求:_____。 |
8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日(从开标当日起计算)。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式7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必须为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PDF扫描件(含签署和盖章)。每套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10 | 报价要求 | 1)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不得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
11 | 报价范围及说明 | 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全部服务完成费用。 |
12 | 联合体相关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项目废标条款 |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14 | 串通投标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5 | 接收质疑方式 | 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4事实依据; 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电话:010-67803242转8029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天宇大厦B座4层 |
16 | 踏勘、答疑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 服务费账号:11221201040004043 行号:103100022124 |
序号 | 评审 条款 | 评审项 | 评审细则 |
1 | 价格 部分 (10分) | 价格分 (10分) |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重(10%)×100 (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投标。 |
2 | 技术 服务 (70分) | 服务方案 (15分) | 服务方案详实、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服务内容完整、描述具体、过程详细,高度契合项目需求,得15分; 服务方案具体、专业、可行,服务内容较完整、描述较具体、过程较详细,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得12分; 服务方案具体、完整,不存在技术缺陷,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服务内容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9分; 服务方案存在内容缺失或技术缺陷,勉强符合项目需求,得6分; 服务方案内容严重缺失或技术缺陷,不符合项目需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进度保障 (10分) | 工作进度保障方案科学、高效、可行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 工作进度保障方案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工作进度保障方案有一定缺陷,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未提供提供不得分。 | ||
软硬件保障(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含硬件设备及软件)进行打分: 设备配置合理充分、对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得 10分; 设备配置一般合理、可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得5分; 设备配置不合理、保障水平差,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安全 保密措施 (10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密措施,具有相应的安防手段,全程安全保密控制,保密方案包括:人员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 项目保密措施、安全保证方案结构清晰、方案详细具体,能全面涵盖项目要求,得10分; 项目保密措施、安全保证方案结构较清晰、方案详细较具体,能较全面涵盖项目要求,得7分; 项目保密措施、安全保证方案一般,基本能涵盖项目要求,得4分; 项目保密措施、安全保证方案差,不能完全涵盖项目要求,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服务响应时间、后续服务承诺等内容): 服务承诺针对性强、合理、可行,得10分; 服务承诺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得7分; 服务承诺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3分; 服务承诺无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服务承诺不得分。 | ||
人员 配备方案 (15分) | 依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工作人员,从数量上、结构分配、项目业绩经验、从业资格证明能力层面是否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配备合理方面综合评价。 人员配备合理可行、专业性强,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经验丰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 人员配备合理可行性一般、专业性一般,职责分工一般,项目经验一般,得5分; 人员配备可行性较差、专业性较差,职责分工不明确,项目经验少,得3分; 未提供人员配备方案,得0分 | ||
项目派驻团队管理骨干成员具有“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档案培训结业证书和项目经理资格认证证书/PMP证书”,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持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证书1分,最多得7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 部分 (20分) | 实施业绩 (10分) | 投标人近三年(自2019年6月以后)同类项目建设成功案例(专指本次采购相关服务类,以实际服务合同(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依据,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 |
实力评价 (10分) | 投标人具有包含但不限于电子卷宗智能编目系统、全样本智能识别引擎系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1 | 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项目名称 | 包号 |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 开标声明 (如有) |
\ | 人民币: (小写) 元 人民币: (大写) 元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明细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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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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