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韶关市新丰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丰城街道、马头镇、回龙镇片区)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938.7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韶关市新丰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丰城街道、马头镇、回龙镇片区)施工
1.2 项目业主: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新丰发改投审〔2023〕33号
1.5 项目代码: 2304-440233-15-01-392230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上级资金和县统筹,100%
1.7 招标人: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马头镇、回龙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额约为938.72万元,拟修复面积约62公顷,主要内容有土石方工程、截排跌水沟、土壤改良、绿化工程等。
2.1.3 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938.72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准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招标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地质 或 岩土工程 专业 高 级以上(含 高 级)技术职称。。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岩土工程或水工环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9万元 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将予以拒收。
6.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
6.5 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2 份清单)。
7.开标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需要提交评审原件时,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无原件的不作要求),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0号
联系人(部门): 蓝工
联系电话: 0751-2284986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龙英路139号高屋新村综合大楼(飞浪精品酒店)7楼7A-2
联系人(部门): 沈工
联系电话: 0751-8621005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部门): 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0751-2198025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0号
联系人(部门): 周主任
联系电话: 0751-228418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招标人: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 7 月 28 日
1.1 项目名称: 韶关市新丰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丰城街道、马头镇、回龙镇片区)施工
1.2 项目业主: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新丰发改投审〔2023〕33号
1.5 项目代码: 2304-440233-15-01-392230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上级资金和县统筹,100%
1.7 招标人: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马头镇、回龙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额约为938.72万元,拟修复面积约62公顷,主要内容有土石方工程、截排跌水沟、土壤改良、绿化工程等。
2.1.3 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938.72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准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招标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地质 或 岩土工程 专业 高 级以上(含 高 级)技术职称。。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岩土工程或水工环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业主 |
2 | 核工业二九〇研究所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3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
4 | 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水文地质队 |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
5 | 北京中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
6 |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9万元 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将予以拒收。
6.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
6.5 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2 份清单)。
7.开标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需要提交评审原件时,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无原件的不作要求),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0号
联系人(部门): 蓝工
联系电话: 0751-2284986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龙英路139号高屋新村综合大楼(飞浪精品酒店)7楼7A-2
联系人(部门): 沈工
联系电话: 0751-8621005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部门): 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0751-2198025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0号
联系人(部门): 周主任
联系电话: 0751-228418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 年 7 月 28 日 12 时 00 分 |
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 年 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 年 8 月 8 日16时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年 8 月 8 日16时30分至2023年 8 月 11 日16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09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 年 8 月 18 日09时30分 |
7 | 评审原件(如有)递交时间 | 2023年 8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
8 | 评审原件(如有)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
9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8 月 18 日09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
备注: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人: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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