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440605-04-01-536402
预算金额45937.2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0757-81286992
招标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世文0757-812530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605-04-01-536402
投资项目名称  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  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桂澜路西侧、龙华路南侧、南海大道南东侧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45937.2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50000平方米,拟根据项目用地划分为教学区和体育运动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6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体育馆、食堂、宿舍楼、400米跑道运动场、围墙、附属设施、市政路桥工程(一座车行桥和一座人行桥)及道路绿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45937.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招标内容

本咨询服务为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全过程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预算、结算)、施工招标代理,具体如下: 2.5.1 全过程建设管理:提供从签订全过程建设管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含移交)止的全过程建设管理服务。中标人按照有关文件和招标人要求负责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履行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并对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和建成效果负总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导项目的报规报建报审,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发承包管理、合同管理、施工进场协调、施工管理、工程量管理、投资控制、变更审核、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交付、结算、办理资产移交、保修管理、工程档案管理(含电子档案)、后续绩效或审计配合工作以及招标人要求承办的其他工作。 2.5.2 工程监理:提供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做好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工程变更和签证等监理工作,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等规范要求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5.3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预算、结算):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管理与造价编制或审核;材料价格管理;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资金计划管理;工程款计量支付审核、进度款审核;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工程造价纠纷管理、材料价格咨询及控制、协助招标人对各类合同的造价相关条款的拟定和审核、参与过程造价控制有关工程会议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4 施工招标代理: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并按当地要求进行送审备案、组织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定标等,协助签订合同,完成招标过程中相应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73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9789968.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 本咨询服务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全过程建设管理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 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监理单位需持有“工程监理企业”的诚信编号,造价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编号。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均可)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4.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咨询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咨询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建设管理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全过程建设管理任务的单位提供)
4.6.1 对拟派全过程建设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级)职称,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4.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全过程建设管理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全过程建设管理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监理资质单位提供)
4.7.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 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4.7.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咨询服务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7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等资料。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港路10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57-81286992
招标代理机构 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层1001单元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世文 联系电话 0757-86309986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交易编号:GC2024(NH)XZ0088
2、招标条件: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已获得广东省投资备案证(证号:2312-440605-04-01-536402),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项目业主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石(石肯)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3、服务周期:从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含移交)止。
4、承包方式:本咨询服务实行固定费率包干。(投标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工程规模变更、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结算审核等因素,除不可抗力外,投标费率不因工程规模变更、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结算审核等因素而调整。)
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7、本咨询服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异议受理单位
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57-81286992
12、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
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联系电话:0757-8628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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