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80.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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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海涌浪苗族文化体验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1 18: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石海涌浪苗族文化体验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两海”管委固【202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兴文县石海洞乡风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兴文县石海洞乡风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管委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两海”管委固【2022】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兴文县石海景区。
  2.2建设规模:对兴文石海景区石海涌浪(原石海涌波)区域苗族文化体验区进行提升改造、改建苗族文化展示及演艺中心、文创产品及地方特色产品展销中心、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等。项目总投资 4980.8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4035万。
  2.3工期:1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室内装饰设计、结合品牌方意见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不含软装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建安费300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含EPC项目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建安费300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EPC业绩(工程EPC业绩是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类型项目。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本次投标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23 00:00 至 2022-12-29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1-13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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