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3次)
金额
1.2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1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潘鹏132552815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瑞1390514387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 一 章 招标公告
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已由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苏海开发复【2023】26号、东行审投资备〔2022〕6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东台市三仓围区,西至海堤公路,东至临海公路,南至弶港渔民鱼塘(东兴高速拟建位置北侧),北至临海公路G228。
2.2项目建设内容:1.海光路以北区域工程。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及二期生产配套设施等;2.外部水源工程。包括新东河2号泵站更新改造、干渠维修、新建穿堤倒虹吸、现状倒虹吸清淤维修、南干渠清淤护砌、仓东排涵维修改造、三仓农场海堤河清淤等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3最高投标限价:121742011.19元
2.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2024年4月10日前开工,2024年11月完工;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以合同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本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验收主要执行《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等标准,其中:泵站改造、倒虹吸、南干渠清淤护砌等工程项目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验收标准,涉及其他工程的可执行相应行业标准。
2.6本项目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资信条件: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认定的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级。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和破产状态,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来(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指土地整治或农田水利或土地复垦或高标准农田或垦造水田等项目);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指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竣工或完工验收意见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盖章的证明)。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在履行招标单位或江苏省沿海集团系统单位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被列入相关黑名单处理的(黑名单详见附件)。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拟任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开标前三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印章);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
3.2.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2.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列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2.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开标前三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3技术负责人:本项目需配备2名技术负责人,分别负责:海光路以北区域工程和外部水源工程,技术负责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其他要求:
3.4.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不少于:2人。
3.4.2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及兼职。
3.5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
4.1.1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 1 号国投商务楼)4 楼大厅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 0515-69083424)。
4.1.2 本项目只接受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加投 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报名。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增补资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完成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招标人踏勘现场联系人:潘鹏,联系电话:13255281560。
8.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8.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A:投标报价:67分、B:其他因素:33分,其中:1.施工组织设计:20分、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6分、3.业绩:4分、4.企业获奖:2分、5.安全文明:1分。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4.1 投标报价 67 分
8.4.1.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7分),评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分最大偏离扣分为67分,扣完为止);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8.4.1.2 有效投标报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8.4.1.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计算A值,A值计算方法如下: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A值;
(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
(3)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7-14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之后进行算术平均;
(4)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5-29家时,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之后进行算术平均;
(5)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0家时,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之后进行算术平均。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不含本数)的,不计入A值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8.4.2 其他因素得分:33 分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 标大厅系统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2)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
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superviseInfo2.html。
3)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不得因现场清勘未到位、材料价格市场浮动超预期、群众矛盾、生产矛盾等任何原因终止合同。如有发生,没收履约担保金,中标人将被认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须承担因终止合同带来的法律责任和招标人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在以后项目招标中拒绝其参加投标。
4)本项目地方监管单位为: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万寿路15号D4栋
邮编:210000
联系人:高超
电话:025-58101130-8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东路35号鼎业开元酒店26层
邮编:210000
联系人:江瑞
电话:13905143871
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已由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苏海开发复【2023】26号、东行审投资备〔2022〕6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东台市三仓围区,西至海堤公路,东至临海公路,南至弶港渔民鱼塘(东兴高速拟建位置北侧),北至临海公路G228。
2.2项目建设内容:1.海光路以北区域工程。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及二期生产配套设施等;2.外部水源工程。包括新东河2号泵站更新改造、干渠维修、新建穿堤倒虹吸、现状倒虹吸清淤维修、南干渠清淤护砌、仓东排涵维修改造、三仓农场海堤河清淤等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3最高投标限价:121742011.19元
2.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2024年4月10日前开工,2024年11月完工;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以合同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本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验收主要执行《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等标准,其中:泵站改造、倒虹吸、南干渠清淤护砌等工程项目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验收标准,涉及其他工程的可执行相应行业标准。
2.6本项目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DT202312201251141412 | 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海光路以北区域工程。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及二期生产配套设施等;2.外部水源工程。包括新东河2号泵站更新改造、干渠维修、新建穿堤倒虹吸、现状倒虹吸清淤维修、南干渠清淤护砌、仓东排涵维修改造、三仓农场海堤河清淤等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资信条件: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认定的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级。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和破产状态,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来(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指土地整治或农田水利或土地复垦或高标准农田或垦造水田等项目);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指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竣工或完工验收意见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盖章的证明)。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在履行招标单位或江苏省沿海集团系统单位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被列入相关黑名单处理的(黑名单详见附件)。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拟任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开标前三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印章);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
3.2.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2.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列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2.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开标前三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3技术负责人:本项目需配备2名技术负责人,分别负责:海光路以北区域工程和外部水源工程,技术负责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其他要求:
3.4.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不少于:2人。
3.4.2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及兼职。
3.5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
4.1.1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 1 号国投商务楼)4 楼大厅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 0515-69083424)。
4.1.2 本项目只接受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加投 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报名。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增补资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完成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招标人踏勘现场联系人:潘鹏,联系电话:13255281560。
8.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6.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7.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8.信誉要求 |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10.联合体 | 符合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
11.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1 项规定 |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 不存在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 符合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 款规定 |
8.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A:投标报价:67分、B:其他因素:33分,其中:1.施工组织设计:20分、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6分、3.业绩:4分、4.企业获奖:2分、5.安全文明:1分。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4.1 投标报价 67 分
8.4.1.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7分),评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分最大偏离扣分为67分,扣完为止);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8.4.1.2 有效投标报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8.4.1.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计算A值,A值计算方法如下: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A值;
(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
(3)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7-14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之后进行算术平均;
(4)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5-29家时,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之后进行算术平均;
(5)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0家时,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之后进行算术平均。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不含本数)的,不计入A值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8.4.2 其他因素得分:33 分
序 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 值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 | | 20 |
1 | 完整性、针对性及合理可行性 | 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得 2 分,一般扣 0.5~ 1分,较差或太简单扣 1~2分。 | 2 |
2 | 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及应对措施 | 重难点分析准确、应对措施合理得 2 分,一般扣 0.5~ 1分,较差或太简单扣 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3 | 工场布置及临时设施 | 工场布置及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 2 分。有缺陷扣 0.5~1 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4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安全、文明施工与保障措施合理得 2分。有缺陷扣 0.5~2 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5 | 质量保障措施 | 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得 2 分。有缺陷扣 0.5~2 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6 | 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 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扣0.5~ 2 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7 | 土方调运、淤泥利用及田面平整措施 | 土方调运、淤泥利用及田面平整措施合理得 2 分。有缺陷扣 0.5~2 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8 | 泵站改造施工措施 | 泵站改造边运行边施工保障措施合理得 1 分。有缺陷扣 0.5~1分,无描述不得分。 | 1 |
9 | 倒虹吸施工措施 | 施工保障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 0.5~1 分,无描述不得分。 | 1 |
10 | U型渠施工组织方案 | U型渠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 1 分。有缺陷扣 0.5~1 分,无描述不得分。 | 1 |
11 | 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扣 0.5~ 1分,无描述不得分。 | 1 |
12 | 施工资源配置 | 人员设备配置、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障措施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 0.5~2 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二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 6 |
1 | 管理人员配备 | 项目组成员: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以上两证书需为不同人员,同一人员的多个证书不重复加分); 3、专职安全管理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4、投入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管理员、材料员、测量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8人(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配备齐全并提供承诺书得2分,未提供承诺书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关于投入项目组成员的承诺书) 注:1、除第4项外,其余各项均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的均不得计分。本次投标拟投入的全部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2、投标时需提供以上相关人员的开标前3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印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三 | 业绩 | | 4 |
1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每增加一项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证明收时间为准)以后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格条件的业绩除外),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3分。 注:1、类似工程指土地整治或农田水利或土地复垦或高标准农田或垦造水田等项目; 2、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指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竣工或完工验收意见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盖章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3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项目经理具备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证明收时间为准)以后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格条件的企业业绩除外),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1分。 注:1、类似工程指土地整治或农田水利或土地复垦或高标准农田或垦造水田等项目; 2、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指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竣工或完工验收意见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盖章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为同一个。 | 1 |
四 | 企业获奖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的水利类工程获得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可累计,最多得2分。 注:1、省级奖项指: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指:经行政部门审批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评审的优质工程奖。 2、国家级奖项指:“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 3、需提供获奖项目及奖项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指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竣工或完工验收意见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盖章的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四者缺一不可。 4、同一项目获奖得分以最高奖项记取。奖项认定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时间(含当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前的为准。 | 2 |
五 | 安全文明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的水利类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多得1分(与企业获奖得分不重复计取)。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评定时间为准。 | 1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 标大厅系统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2)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
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superviseInfo2.html。
3)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不得因现场清勘未到位、材料价格市场浮动超预期、群众矛盾、生产矛盾等任何原因终止合同。如有发生,没收履约担保金,中标人将被认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须承担因终止合同带来的法律责任和招标人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在以后项目招标中拒绝其参加投标。
4)本项目地方监管单位为: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万寿路15号D4栋
邮编:210000
联系人:高超
电话:025-58101130-8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东路35号鼎业开元酒店26层
邮编:210000
联系人:江瑞
电话:13905143871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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