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苏州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优化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3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yc2020-c-042
预算金额3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一伟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应磊0512-65159202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升级系统框架,增强平台安全性、兼容性,架构需符合市信创发展方向,可以与市人大机关统一支撑平台、市政府议案建议办理平台、市全域交换平台较好对接;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模块,进一步规范、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在代表工作中的应用;根据业务部门需求增加履职积分、网上代表之家、信息管理模块;优化平台界面,改善用户体验;优化平台微信端功能与使用界面,改善用户体验等。 苏州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优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苏州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优化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编号:SZYC2020-C-042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优化项目
三、采购预算: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元)(小写)
四、采购需求
4.1项目背景
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成于2014年。平台的建成使用为市人大机关代表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来,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对平台进行了数次功能扩展,但平台底层框架一直未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平台安全性、可扩展性问题越来越突出,与市人大机关统一支撑平台的对接、与市政府议案建议办理平台的对接也存在一些问题。
4.2项目目标
4.2.1升级系统框架,增强平台安全性、兼容性,架构需符合市信创发展方向,可以与市人大机关统一支撑平台、市政府议案建议办理平台、市全域交换平台较好对接;
4.2.2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模块,进一步规范、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在代表工作中的应用;
4.2.3根据业务部门需求增加履职积分、网上代表之家、信息管理模块;
4.2.4优化平台界面,改善用户体验;
4.2.5优化平台微信端功能与使用界面,改善用户体验。
4.3项目优化内容
升级系统框架,使用最新的Java技术重构平台框架,架构符合市信创发展方向;增强兼容性,使平台能与市人大机关统一支撑平台、市政府议案建议办理平台、市全域交换平台较好对接;增强平台安全性;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资源共享、信息交换、查询统计、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反馈、履职管理等业务模块,进一步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在代表工作中的应用;根据《苏州市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增加履职积分功能;增加代表之家网上展示功能;增加信息报送、采编功能;优化平台界面,改善用户体验;优化平台微信端功能与使用界面,改善用户体验。
4.3.1重构系统框架
4.3.1.1使用最新的Java技术重构平台框架,架构需符合市信创发展方向;
4.3.1.2平台需具备较好的兼容性,可以与现有的市人大机关统一支撑平台、市政府议案建议办理平台、市全域交换平台等对接;
4.3.1.3平台需要具备较好的可扩展性,可以为以后的功能扩展打好基础;
4.3.1.4平台架构、开发使用技术、控件、中间件、插件等必须安全、可靠、可维护;
4.3.15平台与市人大机关统一支撑平台对接,在用户管理、部门(群组)管理、权限分配等方面进一步整合。
4.3.2进一步完善相关模块
4.3.2.1进一步完善基础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模块,方便第三方系统通过网络获取、推送系统数据;获取、推送过程安全可控,可以隔离病毒附件并预警;
4.3.2.2根据业务部门需求调整、完善查询统计、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反馈、履职管理等业务模块,进一步规范、优化工作流程。
4.3.3增加积分功能
根据《苏州市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在平台代表履职模块中增加积分管理功能:
1. 根据管理办法调整现有的履职活动类别;
2. 根据活动类别、活动权重自动计算活动积分;
3. 可以对代表个人、代表团、代表小组进行积分统计,生成统计图表;
4. 可以对指定活动、指定个人进行加分、减分;
5. 可以对指定项进行查询统计,生成报表。
4.3.4增加代表之家网上展示功能
4.3.4.1显示基本情况
(1)以地图方式展现行政区域;点击板块地图进入相应区域;
(2)各行政区域地图上显示对应的“代表之家”个数、5级代表人数。
4.3.4.2展示代表之家情况
(1)展示代表之家基本情况;
(2)代表进家代表情况;
(3)代表之家活动情况;
4.3.4.3显示5级代表“进家”情况
(1)显示代表简介;
(2)显示代表参加活动情况;
(3)可按代表团、类别、组别显示代表,可查询;
(4)此功能与“代表信息管理”整合。
4.3.4.4展示、发布代表活动情况。
4.3.4.5结合地图,展示代表之家具体位置,方便查找定位。
4.3.5增加信息报送、采编功能
增加信息报送、采编功能;
可通过第三方内容检测接口对信息内容进行检查;
4.3.6优化平台界面
4.3.6.1优化选择代表页面(组织架构选人,根据代表团、小组等平铺选择);
4.3.6.2添加、统计、查询功能进行类目调整;
4.3.6.3履职积分统计可实时呈现统计表;
4.3.6.4优化查询统计功能,要直观、方便;
4.3.6.5增加数据展示功能,多角度展示代表履职、议案建议办理数据,使领导能直观地把握目前工作情况;
4.3.6.6代表通知:利用现有的会议通知功能,增加代表通知功能(新增通知,发送至微信公众号);
4.3.6.7优化议案建议接收、展示、处理、查询界面;
4.3.6.8其它用户界面优化,改善用户体验。
4.3.7优化平台微信端功能与使用界面
优化“苏州智慧人大”微信公众号中“代表履职”、“议案建议”模块,根据业务部门需求调整相关功能;相关模块界面进行重新设计排版;
4.3.8其他调整
4.3.8.1增加平台管理中心
提供人大代表、届次设置、议案设置、履职积分设置、代表之家设置、新闻聚合设置等功能,管理中心是整个平台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管理运行体系,从多角度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为平台中各项业务应用提供支撑。
4.3.8.2优化代表履职记录展示
实现对市级代表建议、议案、参会、履职活动等全过程展示。
4.3.8.3增加数据汇总、展示
通过对平台数据的统一汇总,进行不同角度(条件)的数据展现,通过前端可视化查询、报表展现与集成,将数据转化为知识,以满足高层次的数据查询,得到各类比较图表,报表,为领导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对履职数据进行汇总,展示不同类别代表履职情况;
对议案建议数据进行汇总,实现对议案建议类型、数量、办理成效、满意度、部门办理数的分析展示;
对代表之家数据进行汇总,展示各地区代表之家数量,通过热力图分析各地区线下代表之家活动热度。
4.3.8.4履职纪实
以时间为主线,按不同履职类别展现单个代表履职信息。
根据时间推移,统计代表参与的履职活动,通过时间轴的方式进行展示,方便代表了解自己整个履职经历。
4.4优化设计原则
4.4.1全面性和规范性原则
4.4.1.1系统功能、流程设计需符合业务要求、规范;
4.4.1.2系统设计的技术管理需遵循国家标准,并参照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4.4.2灵活性和开放性原则
4.4.2.1系统能根据业务要求,实现对用户、部门和角色的灵活设置,可方便地对各类业务流程进行灵活定制;
4.4.2.2系统能根据需求提供系统组件接口,方便客户进行二次开发;
4.4.2.3系统能利用XML等通用数据交换协议方便地实现与其他办公系统的数据交换。
4.4.3可维护性原则
系统需具备以下维护方式:
1. 远程连接维护:可通过局域网、Internet进行远程维护;
2. 热插拔维护:在系统不宕机、关机重启的情况下,进行维护,如修改数据接口、服务接口、增加功能、修改权限等等;
3. 版本自动更新:当后台功能定义或者权限发生变化时,自动更新手机端功能,当手机客户端版本发生变化时自动升级更新。
4.4.4高可用性和可靠性原则
4.4.4.1系统需采用可靠的网络结构和数据库软件,以保证数据采集、录入、传输的合法性、准确性;
4.4.4.2系统需具备较强的故障恢复和应急措施,采用数据自动备份等措施,保证日常事务的正常运行;
4.4.4.3系统需经过严格测试,充分保证系统运行的高可靠性;
4.4.4.4系统开发技术需符合当前的技术发展方向。
4.4.5安全性原则
系统需具备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
1. 具有基于角色和工作分工的权限控制机制并进行职能化界面设计,保障工作人员“自司其职”,防止执行超越权限操作的现象发生;
2. 系统分级分层授权,数据分级分层管理,保证业务信息安全和保密;
3. 设计、开发时充分考虑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等方面的安全性;
4. 具有完整、合理的日志记录规则。
4.4.6易操作性原则
4.4.6.1系统操作简单、易用,人机界面友好,同时支持各种大小规格的手机屏幕,支持键盘、手写触摸各种方式,具备不同手机屏幕的适应性、易用性;
4.4.6.2系统易于维护和扩充;
4.4.6.3系统基于模块化设计,可根据需要摘挂、组合。
4.4.7保护现有投资原则
4.4.7.1充分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4.4.7.2充分利用已有数据;
4.5项目实施需求
成交方需要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实施团队对项目进行支持。成交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建设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关责任人,成交方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成交方应完成工作范围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并按照主要工作范围要求,承担平台建设需求和规定的各项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
4.6项目进度
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成交方应切实保障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成交方需提供1年的免费技术运维管理服务。
4.7项目组织与人员
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承诺在成交后,立刻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项目组人员配备方案。
为保障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沟通和协调的便利,成交方必须指定一名项目总协调人。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问题,项目总协调人应能及时赶到现场。
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须将变更人及其工作影响、替换人资历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项目建设方和监理方审核,经同意后方可更换,项目人员变更超过总人数的20%,建设方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因成交方人员变更原因所造成的任何项目质量、进度滞后的后果,由成交方承担一切责任。
4.8质量保障体系
成交方需要质量保障体系,并保障该体系有效正常运作。
成交方需要在软件开发与系统售后服务的保障体系之下,建立本项目的质量保障体系并获得公司的资源支持。
公司不得缩小项目人员的组成或者其他资源,核心人员在项目结束前未经允许,不得更换或者中途退出。
成交方在项目实施过得中,质量保障人员、资源不足或者执行不力,给项目质量带来的风险超出业主方和监理方认定的允许范围的,业主方可中止本项目的合作并进行索赔。
4.9培训与试运行要求
需要对所有的系统使用者进行培训,按不同类型用户,提供针对性培训。无法确定培训对象的,需要在系统中通过帮助的形式提供快速入门和详细操作指导文件。
试运行时应在发现并解决一定数量的问题基础上,完善系统并建立系统常见问题的QA列表,供管理与使用者参考。
如果试运行效果很不理想,可以中止并要求返工。
如果试运行的范围和深度满足后且系统运行稳定,可以进行验收程序。
4.10验收要求
本项目中如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的,按照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竣工、质量验收;没有的,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单位的承诺进行竣工、质量验收。
4.11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产品免费升级在内的原厂服务以及项目产生的维护内容。
系统验收通过前,开发方必须提出系统运维和售后服务方案,在培训和试运行期间按照方案演练完善。
售后服务期间,要求有专有熟悉系统和系统运行情况的技术人员负责和业主方联系,服务响应时间为30分钟;从现场服务请求至到达现场为2小时。
4.12文档交付要求
根据应用系统开发有关国家软件工程规范,投标人必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包括: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管理计划》
? 《平台产品说明书》
? 《上线测试报告》
? 《试运行报告》
? 《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报告》
? 《接口共享服务标准》
? 《用户操作手册》、《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 最终版本执行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不允许分包。
六、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至2020年12月 21日
2、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报名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未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可依法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6、网上报名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400-998-0000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在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供应商完成签到确认后,“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将自动完成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相关网站见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下载打印全部供应商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搜索结果》,并将《搜索结果》递交给评审委员会。
7、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
邮政编码:215002
电话:0512-65159202
传真: 0512-65816522
联系人:应磊
(二)采购人: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一伟,电话:13812672324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
(三)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0512)68616651
十一、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三、请贵单位报名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四、 疫情期间加强管理,各投标单位指定人员凭“苏康码”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申请人员可以登录支付宝APP搜索“苏康码”点击进入,或关注“苏州公安微警务”等微信公众号点击“苏康码”登录模块。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方可自动获取“苏康码”。)。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