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环境监测站 对 五家渠市环境空气监测自动站备用机移机(站房及站房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五家渠市空气监测自动站备用机移机(站房及站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 39.85元(叁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3、采购内容及要求: 空气监测自动站站房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质保,为交钥匙项目)
4、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是24小时*365天不间断运行,具备6到8年的使用寿命,并且保证是在一个密闭的环境下工作。而新疆的气候条件相对较为恶劣,夏季日照时间长且紫外线强烈,冬季低温时间长达4到5个月。这更加需要密闭性好和质量更好,使用寿命更长的野外站房。相比传统彩钢板野外站房,不锈钢站房的制造工艺更为先进考究,隔音隔热效果更好,保证了空气质量分析仪器对温度和湿度的严格要求,隔绝了外界对监测数据的二次污染。另外防水工艺的处理也比传统站房维持的时间更长。不锈钢站房外墙材料采用304不锈钢拉丝面板包围,视觉上也比传统站房更大气更美观。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第六师空气监测自动站站房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涉及监测数据的连续性、稳定性、保密性,因此站房的质量、专业技术等原因,需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以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货物空气监测自动站站房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由乌鲁木齐瑞虹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厂家新疆地区唯一合法授权经销商提供。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乌鲁木齐瑞虹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光明路58号金碧华府B2座1804室
7、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该项目为空气监测自动站站房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原使用仪器为赛默飞世尔(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至今已有4年的使用期。因各厂家仪器安装及线路铺设均有不同,故监测系统安装方式与站房建设、结构之间的兼容性是项目实施优劣的关键因素,如采用无该站房建设经验的厂家生产制造的产品,容易出现密封性及线路铺设等误差,有可能存在防雷避雷的隐患并可能因为密封的误差,导致监测数据的二次污染,将直接导致仪器的精密度及线性误差,并且影响一体式站房的美观。因此建议采用具备该项目实施经验的乌鲁木齐瑞虹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厂家新疆地区唯一合法授权经销商提供的产品。
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原则和项目对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等特点,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至少三个专家,且不得在同一单位任职)
8、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10、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环境监测站
地址: 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联系人姓名: 石岩 联系电话: 0994-5672505
同级财政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财政局
地址: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联系电话: 0994-5813759
专家论证意见.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