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州市瑞荣鞋业有限公司整鞋生产项目》审批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市瑞荣鞋业有限公司整鞋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3930370
联系地址: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宿州市瑞荣鞋业有限公司整鞋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市瑞荣鞋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磬云南路A439号鞋城管委会标准化厂房3号楼5F
评价单位:安徽阳益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磬云南路A439号鞋城管委会标准化厂房3号楼5F,总建筑面积3636m2,购置生产办公设备,生产安全鞋。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00万双安全鞋的生产规模。项目已经宿州经开区经济与科技局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打磨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规定的重点地区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注塑循环冷却排水一同,达到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纳管进入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厂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振基座、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胶水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劳保用品、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开区经济与科技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
联系电话:0557-3930370
联系地址: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宿州市瑞荣鞋业有限公司整鞋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市瑞荣鞋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磬云南路A439号鞋城管委会标准化厂房3号楼5F
评价单位:安徽阳益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磬云南路A439号鞋城管委会标准化厂房3号楼5F,总建筑面积3636m2,购置生产办公设备,生产安全鞋。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00万双安全鞋的生产规模。项目已经宿州经开区经济与科技局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打磨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规定的重点地区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注塑循环冷却排水一同,达到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纳管进入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厂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振基座、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胶水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劳保用品、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开区经济与科技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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