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业务数据采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二)(第二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天
金额
2000.00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iti-2024016
预算金额2000.00元
招标公司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申浩佺18689359476
招标代理机构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建华025-52459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业务数据采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二)(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业务数据采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二)(第二次),(招标编号:ZBITI-2024016),招标人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业务数据采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二)(第二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外呼类项目数据采集、网点服务监测及体验类项目数据采集两项工作。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具体如下: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原件,加盖公章。
2.1.4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有专有服务团队,至少包含一名项目负责人,其他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含)。
提供服务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6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2.1.7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网点服务监测及体验类)实施案例。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或销售明细页),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及发票必须对应,时间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2.1.8 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投标人公司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提供投标人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9楼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电话联系招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报名,并将下述文件电子档发至招标人邮箱shenhaoquan.jszbyjy@chinaccs.cn,邮件中应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名称,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招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投标人打款时应备注招标编号,并将银行回单与本节4.3内容一起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开户名称: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4301016519100222080
联行号:10230100011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9楼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室1。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如需邮寄投标文件,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邮寄投标文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以下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9楼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建华025-52459599收。
(2)非工作日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派送的,以快递员送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的签收时间为准,其他时间(工作日)派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4)邮寄请由本人签收,其他签收方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
邮 编:210012
联 系 人:申浩佺
电 话:18689359476
电子邮件:shenhaoquan.jszbyjy@chinaccs.cn
7.2异议接收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本招标项目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业务数据采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二)(第二次),(招标编号:ZBITI-2024016),招标人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业务数据采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二)(第二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外呼类项目数据采集、网点服务监测及体验类项目数据采集两项工作。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估规模(万元) |
1 | 标包二、网点服务监测及体验类项目 | 网点服务监测及体验项目数据采集 | 项 | 1 | 800 |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元/不含税) |
1 | 营业厅服务暗访【包含业务流程穿测】【含业务办理费】 | 个 | 140 |
2 | 装维服务暗访 【含业务办理费】 | 个 | 1130 |
3 | 服务热线拨测(含业务办理费)【包括咨询、办理、投诉与报障等场景】 | 个 | 45 |
4 | 线上渠道体验【含业务办理费】 | 个 | 850 |
5 | 政企产品体验-人员面对面现场深度访谈,提供报表、录音、录音剪辑等,交通费用另算 | 个 | 560 |
6 | 政企产品体验,提供报表、录像、图片等(含业务办理费) | 个 | 1400 |
7 | 暗访体验常规报告(市级) | 份 | 1000 |
8 | 暗访体验常规报告(省级) | 份 | 20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原件,加盖公章。
2.1.4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有专有服务团队,至少包含一名项目负责人,其他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含)。
提供服务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6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2.1.7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网点服务监测及体验类)实施案例。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或销售明细页),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及发票必须对应,时间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2.1.8 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投标人公司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提供投标人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9楼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电话联系招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报名,并将下述文件电子档发至招标人邮箱shenhaoquan.jszbyjy@chinaccs.cn,邮件中应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名称,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
3 | 投标人联系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 本表为招标人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3. 本表请额外提供一份word可编辑版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招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投标人打款时应备注招标编号,并将银行回单与本节4.3内容一起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开户名称: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4301016519100222080
联行号:10230100011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9楼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室1。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如需邮寄投标文件,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邮寄投标文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以下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9楼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建华025-52459599收。
(2)非工作日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派送的,以快递员送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的签收时间为准,其他时间(工作日)派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4)邮寄请由本人签收,其他签收方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
邮 编:210012
联 系 人:申浩佺
电 话:18689359476
电子邮件:shenhaoquan.jszbyjy@chinaccs.cn
7.2异议接收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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