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道路照明设施智能改造与运维项目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hncg2019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先生0573-872186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1/20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宁仰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道路照明设施智能改造与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HHNCG201901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道路照明设施智能改造与运维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道路照明设施智能改造与运维项目改建、运维和移交。原照明灯具约5476盏,4325盏传统灯具(拆除、并重新安装相同数量合格的全新LED节能路灯并配置单灯控制器,服务期内灯具及单灯控制器的管理维护);对现有的LED灯具进行管理维护,项目每年节约电费收益最高限价100%(每年100%节约电费收益),年管理维护费报价最高限价98万元。新建道路照明的灯具、单灯控制及智慧系统由采购人向中标人采购,并向中标人支付相应费用。

项目合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共10年5个月,其中建设期5个月(包括试运营期)、运营期10年。除合同约定的原因外,建设期自合同生效日期(含)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含)止。

六、采购需求(概述):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道路照明设施智能改造与运维项目改建、运维和移交。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营业执照经验范围包含合同能源管理及LED灯具生产经营范围。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超过2家。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报名、注册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日期: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30;

2现场报名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338号合力大厦1#楼2408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现场报名;

5现场报名时须携带: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与营业执照合并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返还。

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5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月20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长安镇开元路公共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并提交给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月20日14时00分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长安镇开元路公共服务中心四楼)。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567333770

机构地址:浙江省长安镇青年路49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218698;13758357253 邮编:314400

机构地址:海宁大道338号合力大厦1号楼24楼2408室

采购人:海宁仰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信息:

  • 招标需求.docx

    23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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