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建餐厅和校园提升工程
金额
428.1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8.19万元
招标公司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昭昭0311-876944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建餐厅和校园提升工程已由行唐县行政审批局以行审批【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冀财教【2022】15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22】17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冀财教【2022】18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2023年教育费附加;2023年中职免学费县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建餐厅和校园提升工程
2.1.2建设地点: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校内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消防安检实训室,拟新建二层餐厅一座(一层为餐厅,二层为实训室),建筑面积867.48平方米;校园内管网建设、道路铺油硬化、花园改造提升等内容
2.1.4工期:180日历天
2.1.5最高限价: 4281947.75 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1-09:00至2023-08-25-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评标系统辅助功能的“澄清质疑”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平台交易系统的“澄清答疑”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82695235
地 址:行唐县朝阳路北段
代理机构:中誉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东街72号瑞城广场6号楼2504
联系人:吕昭昭 电 话:0311-87694455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 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
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建餐厅和校园提升工程1.pd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建餐厅和校园提升工程已由行唐县行政审批局以行审批【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冀财教【2022】15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22】17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冀财教【2022】18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2023年教育费附加;2023年中职免学费县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建餐厅和校园提升工程
2.1.2建设地点: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校内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消防安检实训室,拟新建二层餐厅一座(一层为餐厅,二层为实训室),建筑面积867.48平方米;校园内管网建设、道路铺油硬化、花园改造提升等内容
2.1.4工期:180日历天
2.1.5最高限价: 4281947.75 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1-09:00至2023-08-25-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评标系统辅助功能的“澄清质疑”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平台交易系统的“澄清答疑”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82695235
地 址:行唐县朝阳路北段
代理机构:中誉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东街72号瑞城广场6号楼2504
联系人:吕昭昭 电 话:0311-87694455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 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
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建餐厅和校园提升工程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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