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洋里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测量、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3.9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my20240018
预算金额13.95万元
招标公司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0591-220600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慧婷0591-888835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洋里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测量、勘察、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洋里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测量、勘察、设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洋里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测量、勘察、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FJHMY2024001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洋里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测量 | 1项 | 139524 | 875224 | 0 |
1-2 | 洋里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勘察 | 1项 | 268600 | |||
1-3 | 洋里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设计 | 1项 | 4671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和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须与购买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7.3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fjhmycg@163.com)购买磋商文件。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确认函》(须填写合同包号)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5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5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及资料下载,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采购人: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法:0591-22060069
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人:杨慧婷、周敏、郭燕、林方昊
联系方法:0591-88883586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 |
账号:1402 0281 1960 0095 820 | |
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 |
账号:1402 0281 1960 0095 820 | |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采购公告附件:
- 领取招标文件确认函.docx (md5:455748255cac8de6e28a59216367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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