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130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8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XXBZ00048
2.5建设地点:合肥新站区荆山中路以西、淮下路以南地块
2.6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33300平方米(约5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建筑为生产车间、原材料库、行政办公楼、测试中心实验室及相关配套工程。
2.7项目投资估算:1.5亿元
2.8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
2.9招标范围:
规划方案设计及批复(含环评、能评、洪评、安评、交评、绿建、人防、消防等各专项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等专项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批复、勘探、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各阶段专项审查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本项目需配合编制清单控制价);专家评审等所有工作。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270万元
2.13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工业建筑系指从事各类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总称)。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同时满足3.1.1(1)、3.1.2和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成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二)须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同时满足3.1.1(2)和3.1.6条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9日 00:00至2023年10月19日 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6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楼2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王国勇
电 话:0551-6265373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杨柯
电 话:0551-6577766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6室
电话:0551-6577765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
户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6740188000664653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0分44秒
原项目名称: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8
原公告日期:2023-09-28
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8
各投标人:
1、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市政要求:建筑正负零标高宜比周边道路高出0.8~1.0m。建筑正负零标高过高可能会影响生产物流,此要求是否必须满足。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厂房设计需求中,丙类仓库设在厂房二层,根据规范要求,厂房内只能设置中间仓库。丙类仓库是否考虑在室外单独设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厂房设计需求中,产线需求为50条。根据地块面积规划,单层50条产线布置不下,业主是否接受产线数量减少或在二层设置产线?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目前厂区规划全部为薄膜生产线,后期是否有涂布工艺需求?如有,本次方案是否需考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厂房设计需求中,甲类仓面积需求850平。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甲类单层仓库最大占地不超过750平。方案设计是否按甲类仓不大于750平考虑?
答:按规范执行。
6、厂房设计需求中,装机容量为30MVA,是否需要在室外单设35KV变电站(或110KV变电站)?
答:投标人结合周边供电情况自行考虑。
7、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工业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其中行政办公研发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出总用地面积的2%),其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用地总建筑面积的15%。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第4.1.4条要求:工业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请问按10%还是15%考虑?
答:按规范要求执行。
8、本地块用地面积约33300平方米(约50亩),容积率要求大于等于1.5,即计容建筑面积要求大于等于5万平方米,而招标文件要求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需明确二者要求是否均需满足?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商务评分业绩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低于4万平方米工业建筑设计业绩(其中洁净室不低于一万平方米),在无业主证明的情况下,合同与证明文件是二者其一需反映该要素——(洁净室不低于一万平方米),还是审图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必须体现?因为很多审图合格证、竣工验收证明无法反映洁净室面积,有的合同也无法体现。或者能否只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证明?
答:具有证明效力的文件皆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王国勇
联系方式:0551-62653739
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51-65777661
2023年10月13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4小时19分28秒
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开标日期:2023年10月19日
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壹拾壹万元(¥211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7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 A14号楼3层
联系人:王国勇
联系方式:0551-626537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 A14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杨柯
联系电话:0551-65777661
公示期: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 A14号楼5层,联系人:杨柯,联系电话:05551-6577766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551-6577765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35秒
一、项目名称: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2308-340163-04-01-303822
四、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9-11
八、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2653739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21秒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130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8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XXBZ00048
2.5建设地点:合肥新站区荆山中路以西、淮下路以南地块
2.6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33300平方米(约5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建筑为生产车间、原材料库、行政办公楼、测试中心实验室及相关配套工程。
2.7项目投资估算:1.5亿元
2.8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
2.9招标范围:
规划方案设计及批复(含环评、能评、洪评、安评、交评、绿建、人防、消防等各专项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等专项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批复、勘探、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各阶段专项审查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本项目需配合编制清单控制价);专家评审等所有工作。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270万元
2.13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工业建筑系指从事各类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总称)。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同时满足3.1.1(1)、3.1.2和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成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二)须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同时满足3.1.1(2)和3.1.6条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9日 00:00至2023年10月19日 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6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楼2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王国勇
电 话:0551-6265373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杨柯
电 话:0551-6577766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6室
电话:0551-6577765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
户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6740188000664653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0分44秒
原项目名称: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8
原公告日期:2023-09-28
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8
各投标人:
1、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市政要求:建筑正负零标高宜比周边道路高出0.8~1.0m。建筑正负零标高过高可能会影响生产物流,此要求是否必须满足。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厂房设计需求中,丙类仓库设在厂房二层,根据规范要求,厂房内只能设置中间仓库。丙类仓库是否考虑在室外单独设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厂房设计需求中,产线需求为50条。根据地块面积规划,单层50条产线布置不下,业主是否接受产线数量减少或在二层设置产线?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目前厂区规划全部为薄膜生产线,后期是否有涂布工艺需求?如有,本次方案是否需考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厂房设计需求中,甲类仓面积需求850平。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甲类单层仓库最大占地不超过750平。方案设计是否按甲类仓不大于750平考虑?
答:按规范执行。
6、厂房设计需求中,装机容量为30MVA,是否需要在室外单设35KV变电站(或110KV变电站)?
答:投标人结合周边供电情况自行考虑。
7、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工业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其中行政办公研发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出总用地面积的2%),其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用地总建筑面积的15%。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第4.1.4条要求:工业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请问按10%还是15%考虑?
答:按规范要求执行。
8、本地块用地面积约33300平方米(约50亩),容积率要求大于等于1.5,即计容建筑面积要求大于等于5万平方米,而招标文件要求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需明确二者要求是否均需满足?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商务评分业绩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低于4万平方米工业建筑设计业绩(其中洁净室不低于一万平方米),在无业主证明的情况下,合同与证明文件是二者其一需反映该要素——(洁净室不低于一万平方米),还是审图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必须体现?因为很多审图合格证、竣工验收证明无法反映洁净室面积,有的合同也无法体现。或者能否只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证明?
答:具有证明效力的文件皆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王国勇
联系方式:0551-62653739
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51-65777661
2023年10月13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4小时19分28秒
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23AXXBZ0004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开标日期:2023年10月19日
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壹拾壹万元(¥211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7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 A14号楼3层
联系人:王国勇
联系方式:0551-626537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 A14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杨柯
联系电话:0551-65777661
公示期: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516 号智慧产业园 A14号楼5层,联系人:杨柯,联系电话:05551-6577766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551-6577765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35秒
一、项目名称:苏州弘道光伏封装薄膜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2308-340163-04-01-303822
四、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9-11
八、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2653739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2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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