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下述地址和时间,将贵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和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发到安徽兴元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邮箱或到现场进行报名。
联系人:周全胜
联系电话:151-5620 5823
邮箱:814646049@qq.com 。
地点:安徽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三路669号(中元化工南门)。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 9 日-2017年 11月 16 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候。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材料。
2、投标人2014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客户反馈意见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不低于1份)。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在业主与中标者签订合同后15天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人:安徽兴元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宿州埇桥支行 账号:1212 6001 0400 29081
本次招标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届时提供邮箱号便于发送招标文件。
六、标书递交
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全密封在一个袋子中)开标前寄到安徽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三路669号(中元化工南门),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20 日 上午9时(北京时间),过期不予接受。
七、评标
招标人定于 2017年 11月20 日 上午10 时,(北京时间)在安徽兴元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