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蒙自市绿色种养循环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EPC)招标公告
金额
1883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835万元
招标公司蒙自海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传贵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朽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洪敏159747407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蒙自市绿色种养循环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蒙自市绿色种养循环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EPC)eac79010-ba6f-4eac-b586-5d994c936c1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eac79010-ba6f-4eac-b586-5d994c936c1c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376.69亩,包括畜禽粪污处理场约150亩,青贮饲料种植基地14036.12亩,青贮饲料加工基地约190.57亩,内容包括建设粪污发酵棚约60500平方米、青干类储运点约12600平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约3600平方米、机耕道路约18540米、青贮饲料加工点约52500平方米、生产及生活管理用房约2400平方米,并购置相应设施设备(最终以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eac79010-ba6f-4eac-b586-5d994c936c1c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9-04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13608735576。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蒙自海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传贵 |
办公电话: | 1998778763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朽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朱洪敏 |
办公电话: | 15974740707 | 移动电话: | 1597474070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300723001001 |
标段名称: | 蒙自市绿色种养循环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9-08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26 09:00 |
开标地点: | 蒙自市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883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1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1.2施工及采购: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2)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牵人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和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资格要求参照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执业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并提供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5.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9-26 09:0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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