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沙雅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代发金融机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jky-jzxcs-04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静135793720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沙雅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代发金融机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XJKY-JZXCS-0427 
    项目名称:沙雅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代发金融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雅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代发金融机构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代发金融机构(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经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并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 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 “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4)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财政局
地 址: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雅镇人民北路4号
联系方式:0997-8330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克苏地区工会职工集资楼1单元1301室
联系方式:13579372077、18599277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骆佳琪
电 话:13579372077、1859927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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