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朗镇犀牛陂村公凹四路雨水管道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金额
58.5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xzb20240318001
预算金额58.57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联系人刘耀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清0769-83107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8
公告正文
大朗镇犀牛陂村公凹四路雨水管道工程 施工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LXZB20240318001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朗镇犀牛陂村公凹四路雨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大朗镇犀牛陂村公凹四路雨水管道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大朗镇犀牛陂村公凹四路雨水管道工程,总投资约59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585,701.79。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585,701.7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54349.96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8167.33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勘察单位:/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大朗镇犀牛陂村公凹四路雨水管道工程(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管铺设、挖沟槽土方、余方弃置、管道回填、打拔槽型钢板桩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4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06月03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 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为零,死亡人数为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吊装作业、基坑作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 / 。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03月 21 日至2024年 0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大朗段288号大朗商会19楼1903室(广东朗新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或图纸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应保证退回时图纸完好,无缺失或损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03 月 28 日11时00分,地点: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大朗段288号大朗商会19楼1903室(广东朗新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会时间:2024年 03 月 28 日11时00分,地点: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大朗段288号大朗商会19楼1903室(广东朗新招标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广东朗新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langxin2020.com/)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13925723033;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美景西路1188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地址:/;
8.2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朗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美景西路1188号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大朗段288号1903室
邮 编:52300 邮 编:523777
联系人:刘耀棠 联系人:刘清
电 话:13925723033 电 话:0769-83107088
传 真 :/ 传 真:0769-83107088
电子邮件:/ 电子 邮 件:420854228@qq.com
2024年03月20日
招标编号:LXZB20240318001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朗镇犀牛陂村公凹四路雨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大朗镇犀牛陂村公凹四路雨水管道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大朗镇犀牛陂村公凹四路雨水管道工程,总投资约59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585,701.79。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585,701.7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54349.96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8167.33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勘察单位:/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大朗镇犀牛陂村公凹四路雨水管道工程(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管铺设、挖沟槽土方、余方弃置、管道回填、打拔槽型钢板桩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4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06月03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 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为零,死亡人数为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吊装作业、基坑作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 / 。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03月 21 日至2024年 0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大朗段288号大朗商会19楼1903室(广东朗新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或图纸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应保证退回时图纸完好,无缺失或损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03 月 28 日11时00分,地点: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大朗段288号大朗商会19楼1903室(广东朗新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会时间:2024年 03 月 28 日11时00分,地点: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大朗段288号大朗商会19楼1903室(广东朗新招标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广东朗新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langxin2020.com/)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13925723033;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美景西路1188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地址:/;
8.2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朗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美景西路1188号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大朗段288号1903室
邮 编:52300 邮 编:523777
联系人:刘耀棠 联系人:刘清
电 话:13925723033 电 话:0769-83107088
传 真 :/ 传 真:0769-83107088
电子邮件:/ 电子 邮 件:420854228@qq.com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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