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03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邵阳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阳市财政局机关办公及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7日
 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23]000037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财政局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办公及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情况
邵阳市财政局机关位于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占地面积31000平方米(不含家属区),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7740.55平方米(一层面积1478.4㎡)、综合附属楼总建筑面积2178.1平方米(一层面积1089㎡),公共区域面积28432.6平方米(门球场、篮球场、羽毛球馆、游泳馆、道路、篮球场、停车场、健身场、绿化地面等)。
 
 
三.物业服务范围
甲方机关办公及公共区域的办公楼、综合附属楼、场馆、道路、公共绿地、景观小品等规划红线内所有公共场所的保洁及安全管理等服务工作。
四.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履约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起。
五.物业服务内容
1、机关办公及公共区域综合管理服务;
2、机关办公公共区域、会议室内等保洁卫生服务;
3、机关办公及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4、机关办公及公共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5、机关办公区域会务、大型活动、办公物件的搬运及其他服务;
6、协助做好文明创建、维持及相关检查工作。
六.物业服务标淮(具体服务标准详见《附件1》)
七.服务岗位及编制人数(具体岗位明细详见《附件2》)
1、实行集中管理、按岗设员的管理模式,总人数不得少于29人。
2、乙方按岗位编制设定人数,专职安保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的人数占总数的50%以上,其他安保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如有超龄特殊情况需甲方同意,同时乙方应提供所有安保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花名册给甲方,甲方可不定时检查。
八.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全年物业管理合同服务费为1168884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陆万捌仟捌佰捌拾肆元整。服务费用支付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甲方在每月25号之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费:97407元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或电脑系统故障适当顺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包含乙方在机关办公大院各岗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2、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考核处罚的款项,乙方每月以现金方式缴款至甲方财务科。
3、如在本合同期内因增减服务内容而需要调整服务费用的,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期内实际发生费用情况协商解决。
九.甲方权利和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具体检查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每月对乙方全面考核一次,乙方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不予处罚;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每扣1分做出100元的处罚。全年罚款不超过4500元;全年12个月检查后,乙方每月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甲方奖励乙方4500元;一年之内连续两个月或累积三个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承担。
2、全年无盗窃事件发生,甲方奖励乙方3000元。
3、全年有效投诉10次以内的责令物业立即整改,超过10次的,每次对乙方罚款50元;全年投诉24次以上的,另对乙方罚款1000元。
4、对乙方物业服务的满意率进行测评,每年测评1次,测评物业服务满意率未达到80%以上的扣乙方物业服务费1000元/年。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6、审批、协调、处理办公楼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构成的临时劳务关系事宜。
7、在合同约定以外,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免费提供乙方办公用房、工作人员宿舍及员工食堂等所需的场所。
9、绿化养护、绿化摆放、公共设施设备能耗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保费、检测费由甲方负责。
10、甲方办公室全权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乙方权利和义务
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服务规范须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全面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
2、协助甲方处理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保期内外的维修事宜。
3、执行物业管理制度及消防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纠正或制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
4、甲方有重大考察活动、公务性接待、会务、迎检工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协调。
5、节水节电,遵守甲方水电管理规定。
6、乙方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负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如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对甲方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调整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的日常保养计划和一般性维修方案,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及新增其他项目时,所需的其他费用乙方应提出计划列出费用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另行支付。
9、对甲方免费提供的办公用房、仓库、宿舍以及其他办公设施具有爱护和保管责任。
10、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其使用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设备设施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保守秘密,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区域内的秩序维稳工作,做好门岗执勤,巡逻检查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做好事故处理协助工作。
12、乙方因安全保卫措施不当、不力,盗贼破门、爬墙翻窗,造成院内公私财物(不包括现金、有价证券、高价值的小件物品)失窃的,经有关方面查实确认的损失额,由乙方负责全赔。
13、乙方因服务或管理工作不当损坏公私财物的,负责照价赔偿。
14、物业区域内一般日常卫生工具,由乙方负责,其它维修耗材由乙方提出计划由甲方统一采购,以旧换新,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增补。
15、乙方应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16、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权处理,并承担各种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17、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提供一份岗位人员值班安排表,便于甲方查验核对值班人数。
1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办公室管理。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4、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乙方依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甲方添置设备,但是甲方未采纳而造成的事故损失。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的停水、停电、停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故碍而造成的损失。
(5)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十二.其他事项
    1、乙方对服务合同以外其它特约服务,需要付费的,由甲乙双方商量支付。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定。
十三.本合同协议书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以下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十四.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叁份,甲方持正本贰份,副本一份,乙方持正本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理机构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附件:1、《邵阳市财政局物业服务标淮》。
2、《邵阳市财政局物业岗位人员配置表》。
3、《邵阳市财政局物业服务考核办法及检查标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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