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克苏好礼”地区文旅公共品牌打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y-2024-jzxcs-07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阿克苏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彦琴1527611014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信天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小芳1809933460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阿克苏好礼”地区文旅公共品牌打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GXTY-2024-JZXCS-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阿克苏好礼”地区文旅公共品牌打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00000,招标人为阿克苏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引入文创、电商团队对阿克苏地区农特产品、非遗产品和文旅纪念品等资源进行 调研,打造阿克苏地域特色 IP 系列产品和转让相关产品设计版权。设计一批网红爆款、景区 纪念、节庆伴手礼、大众流通等不同领域、不同需求、多样化的“新疆礼物·阿克苏好礼”产品方案,并作相应的品牌推广宣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克苏好礼”地区文旅公共品牌打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克苏好礼”地区文旅公共品牌打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 <2019>18 号文);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文);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单位近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近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 计机构审计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 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 公章));
(5)提供近一年任意六个月的完税证明,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 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6)提供近一年任意六个月授权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明细需盖有社保部门印章(退 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 供声明函);
(9)供应商应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1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华东路 33-1 号太百购物中心 5 层阿克苏市公证处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华东路 33-1 号太百购物中心 5 层阿克苏市公证处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 元
最高限价:500000 元
服务需求:引入文创、电商团队对阿克苏地区农特产品、非遗产品和文旅纪念品等资源进行 调研,打造阿克苏地域特色 IP 系列产品和转让相关产品设计版权。设计一批网红爆款、景区 纪念、节庆伴手礼、大众流通等不同领域、不同需求、多样化的“新疆礼物·阿克苏好礼”产品方案,并作相应的品牌推广宣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56 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单位近六个月 缴纳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近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 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加盖公章的 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 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提供近六 个月的完税证明,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6、提供近六个月授权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明细需盖有 社保部门印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声明函);9、供应商应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供应 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齐全磋商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获取。
2.获取磋商文件时所递交的材料不代表投标时资格审查结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 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 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 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克苏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克苏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大街 19 号行署西院综合楼 4 楼 联 系 人:马彦琴
电 话:1527611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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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信天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克苏市解放南路辅路(体育馆旁边)新疆国信天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楼 1-1 室
联 系 人: 李小芳
电 话: 18099334604
电子邮件: 22340159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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