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外购废钢垃圾渣出售重新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mgfjwz2023-07c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外购废钢垃圾渣出售重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6月21日
招标编号:QZMGFJWZ2023-07C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司2023年7月-2023年12月炼钢厂以下物资进行公开招投标出售。
一、投标产品的名称、数量、说明
名称:外购废钢垃圾渣。
数量:2023年07月至2023年12月外购废钢垃圾渣出售预估数量约450吨。
说明:外购废钢垃圾渣为我司外购废钢运输车辆卸车后从车斗清扫下来的垃圾,由我司负责装车,中标单位负责运输,运输费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参与招投标单位应具有订立合同的法定权利。
3、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湖头支行,账号:13561201040002482,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QZMGFJWZ2023-07C招标文件费”。必须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不得以个人账户)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交标书费。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4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 5:30,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领取标书。
四、看货(取样)时间
需要看货或取样化验的,定于2023年7月5日9:00,已缴纳标书费的投标单位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两人,务必戴好安全头盔)在泉州闽光行政楼一楼门口集中,由泉州闽光销售部相关人员(林小游13489744165)带往现场取样(看货)。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于开标前向我司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以银行回单确认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汇入单位: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湖头支行,账号:13561201040002482。存款人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名字,否则将导致保证金滞后返还,备注栏注明:QZMGFJWZ2023-07C保证金。
2、投标单位在我司有其他款项余额的可作为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退回;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冲抵货款使用。
六、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签署《投标承诺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如有疑议,请在投标前提出。
2、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7月7日9:30前,将保证金的银行回单随投标文件送达或寄达(顺丰/EMS)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逾期递交的无效。
3、以人民币(含13%增值税)按吨进行报价,请报价单位到现场看货或取样化验后慎重报价(见附件3)。
4、在投标书截标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投标书,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5、投标单位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书,应当在截标前书面通知我司。
6、电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评标办法:按最高价中标,若最高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相同最高报价情况时,由评委会商议确定中标单位;若最高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可流标处理。
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9:30
开标地点:泉州闽光物流园办公楼四楼供应部开标室
八、其它事项
1、中标人在收到我司中标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到我司销售部签订合同并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金额约定),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则视同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2、中标单位必须将标的物妥善处理,不得违法倾倒、丢弃,不得影响周边环境,确保达到有关环保要求,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中标需向我司提供提货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对提货车辆的安全负全责。
4、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所委托的提货人员及驾驶员的监管教育工作,要求以诚信为宗旨,遵守我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提货规定。如中标单位上述人员有出现偷盗或与装车人员串通将产品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我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将相关人员报送公安机关处理,没收中标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中标单位在我司同类产品的投标资格和相关交易权利。同时因中标单位各类舞弊现象给我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须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给我司。
5、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围板,超高或车辆密封性能不良等造成洒漏或扬尘的,每出现一次,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300元。
6、在合同期内,我司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其它公司。
九、发布公告的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三钢交易公告信息网(www.fjsg.com.cn)、泉州闽光外网:(www.sgqzmg.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邮编:362411
电话:0595-68869033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承诺书
附件3:报价单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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