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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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县黄兴大道以东、映霞路以南、人民东路以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6栋房屋建筑物、地下管网、厂房内设备、设施及附属设施(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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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案件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
长沙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长沙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2月12日 10时至2020年02月13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沙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1/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沙县黄兴大道以东、映霞路以南、人民东路以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6栋房屋建筑物、地下管网、厂房内设备、设施及附属设施。 设备包含:机械设备356项,进口设备128项,该标的宗地面积68169.6平方米,土地证号:湘(2016)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00353号,图幅号:3121.60-413.50,宗地代码:430121005001GB00128,使用年限为50年,使用权起止时间2011年4月8日-2061年4月8日,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该标的物的国有土地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其中的6栋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亦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期办理竣工验收、产权登记等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关于厂区内其它公司现状情况说明: 生产使用人:湖南天羿领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羿领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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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含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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