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岱岳经济开发区碳纤维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厂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052.0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y-gc-20210726-01-01
预算金额4182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18653877809
中标公司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4052.03万元
中标联系人杨旭光
公告正文

岱岳经济开发区碳纤维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厂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8-19 】

岱岳经济开发区碳纤维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厂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岱岳经济开发区碳纤维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厂区道路施工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信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岱岳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岱岳经济开发区碳纤维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厂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进行招标, 并于2021-08-18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DY-GC-20210726-01-01
2.项目名称:岱岳经济开发区碳纤维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厂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3.招标控制价:4182.0万元
4.招标人:泰安市岱岳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岱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郑科长
联系方式:0538-8897567
5.代理机构:山东信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8楼806室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8653877809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
1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华鲁中交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岱岳经济开发区碳纤维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厂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40520300.00
180
合格
杨旭光
2
山东旭东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山东旭东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岱岳经济开发区碳纤维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厂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41061500.00
180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宁文娜
3
江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江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金衢公路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岱岳经济开发区碳纤维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厂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40836000
180
合格
刘航
4
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岱岳经济开发区碳纤维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厂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39975000
180
合格
冯香云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其他得分 总分 排名
1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44.9
15.0
33.28
0.0
93.18
1
2
山东旭东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44.43
9.0
31.53
0.0
84.96
2
3
江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4.71
6.0
31.36
0.0
82.07
3
4
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4.23
0.0
31.69
0.0
75.92
4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 评审得分 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33.28
评委A 30.5 ; 评委B 37.33 ; 评委C 32.0 ;
2
山东旭东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31.53
评委A 30.9 ; 评委B 36.4 ; 评委C 27.3 ;
3
江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1.36
评委A 30.0 ; 评委B 36.48 ; 评委C 27.6 ;
4
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1.69
评委A 29.0 ; 评委B 36.06 ; 评委C 30.0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无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 投标金额 排名
1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40520300元
1
2
山东旭东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41061500元
2
3
江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0836000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旭光
中标金额:40520300 元
工期:18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1-08-18 09:00:00
11.公示日期:2021-08-19 至 2021-08-23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 监督单位)投诉。
15.其他说明: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 环城.doc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 江秀建工.docx 附件: 旭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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