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广陵区北洲主排河整治工程已由扬发改农经发〔2022〕1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40%,其余为地方配套。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北洲主排河整治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广陵区北洲主排河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北洲主排河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北洲大圩南圩,原名小夹江,东起北洲东闸,西至小虹桥大坝与沙头河连通,流经北洲三镇即头桥镇、李典镇以及沙头镇,是广陵北洲大圩南区一条东西向骨干引、排河道,是江苏省“723”名录中的5 级骨干河道,全长约19.5km(其包含了北洲东闸至长江口700m 河道,实际北洲东闸至小虹桥长约18.72km),灌溉面积3.0 万亩,排涝面积21.5km2。现状河道口宽50~80m,河道常水位2.5m。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14.45 千米,两岸新建岸坡防护总长18.557 千米,圩堤加固总长1.154 千米,沿线配套建筑物18 座,拆建桥梁1 座,新建堤顶防汛道路5.325 千米。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北洲主排河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等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2.2项目投资概算金额:6237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河道清淤10.48km,新建岸坡防护总长13.719km,沿线配套建筑10 座,拆建桥梁1 座,新建混凝土防汛道路2.8km。本次招标对应的投资:2713.47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6章工程量清单。
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优良。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396天。工程计划于2022 年9月20日开工,2023 年3 月底前完成水下主体工程,2023 年10月2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拟任拟任项目经理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12)其他要求2: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8月19日0时00分至2022年8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施工Ⅰ标2022年9月14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2年8月31日10:00在扬州市广陵区三江营湿地公园(扬州市广陵区夹江路)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疫情防控政策对踏勘现场的影响,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准时参加项目经理踏勘并签到的,后果自行承担。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70%、75%、8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价 80 %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施工Ⅰ标2653.58万元。
7.4分值构成
7.4.1商务部分A:81分
(1)投标报价:68分;(2)项目管理机构6分;(3)企业业绩2分;(4)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5分。
7.4.2技术部分B:19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19分) | 1.1工场及临设布置(1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0.5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维护协调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0.5分。 |
1.2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组织配置计划(2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0.5分。 2、预制块、联锁块、水泥、黄砂、碎石、石灰、钢筋及商砼等主要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有详细的计算说明,配置安排详尽合理得0.5分。 | ||
1.3主要施工措施方案与保证(2分) | 1、施工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2、施工导截流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0.5分。 4、冬雨季施工及安全防汛预案全面合理、防汛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0.5分。 | ||
1.4河道施工方案与质量(2分) | 1、河道疏浚施工弃运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2、堤防加高培厚土料来源满足设计要求,调配平衡方案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 ||
1.5建筑物施工方案及质量(4.5分) | 1、土方挖填、砼浇筑、护砌等主体土建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1分。 2、生产及辅助用房等房建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0.5分。 3、水泵、电机、电气设备等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4、金属结构制作(采购)、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符合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5、基础工程、各类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安装等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检测试验方案全面详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 ||
1.6交通、护岸工程施工和质量保证(3分) | 交通、护岸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3分。 | ||
1.7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和质量保证(1分) | 苗木、草皮、草籽运输保管、苗木栽(播)种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全面可行;苗木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切实可行得1分。 | ||
1.8水保、环保施工方案及质量(1分) | 1、水保、环保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 | ||
1.9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2.5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0.5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 ||
施工组织设计 (暗标) |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
二、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8分) | 投标报价(68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8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个百分点扣0.6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三、 | 三、项目管理机构(6分) | 项目经理业绩(1分) | 拟任项目经理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有1项加1分,最高得1分。 注: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还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否则该人员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
项目经理职称 (1分) | 项目经理技术职称为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
项目经理踏勘(2分) | 项目经理准时参加踏勘现场的得2分(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准时现场签到的签名为准,未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得分)。 | ||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等)具备水利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核查,否则不得分。 | ||
四、 | 企业业绩(2分) | 企业业绩(2分)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有1项得1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得2分。 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
五 | 五、企业信用及安全标准化(5分) | 江苏省水利信用等级(4分) | 信用等级(4分):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 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数字、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项目时不可兼得,优先项目经理业绩资格业绩要求及赋分,其他业绩进行企业业绩赋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等)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从2022年5月至 2022年7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本工程施工Ⅰ标、施工Ⅱ标为同一批次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设在同一天开评标,评标委员会按大标优先中标原则(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大标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后续标段参与评标,但不得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排名其后的投标人递补。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北洲主排河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13-833174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肖女士 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邮箱:6091895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