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四期)自动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邹璇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林17795152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四期)自动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四期)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宁水审发〔2023〕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自动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宁县、同心县、海原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固海扬水灌区维持现状总灌溉面积90.5万亩。本次改造固海四干渠小伙子沟、朱家沟、双湾沟渠涵设计流量为1.2立方米每秒;五干渠金鸡沟渡槽设计流量10.63立方米每秒;六干渠排洪槽设计流量0.4~1.1立方米每秒;八干渠退水闸设计流量3.5立方米每秒;九干渠出水渡槽、小源沟渡槽、大源沟渡槽、杜家沟渡槽、退水闸设计流量为1.5立方米每秒,沟涵设计流量为0.3~24.7立方米每秒;东一支渠溢流堰设计流量为4.5立方米每秒;石炭沟支干渠排洪槽设计流量0.3~19.6立方米每秒;同心三干渠胡洞子渡槽、红湾渡槽、牛断头渡槽、宽口井渡槽设计流量为4立方米每秒,渠涵设计流量为4立方米每秒;同心支干渠设计流量为0.2~0.46立方米每秒。
建设工期:296 日历天。
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等):渠道视频监控系统、渡槽安全监测系统、水闸监控系统、业务应用系统等自动化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自动化设备采购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交货地点:指定施工现场。
交货期限:2023年9月25日具备全部供货条件,实际按主体工程进度要求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提示: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9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宁夏水利调度中心A419室
联系人:邹 璇
电 话:0951-5552506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
联系人:刘 林、邹 莹
电 话:17795152169、15769588313
2023 年 8 月 7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四期)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宁水审发〔2023〕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自动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宁县、同心县、海原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固海扬水灌区维持现状总灌溉面积90.5万亩。本次改造固海四干渠小伙子沟、朱家沟、双湾沟渠涵设计流量为1.2立方米每秒;五干渠金鸡沟渡槽设计流量10.63立方米每秒;六干渠排洪槽设计流量0.4~1.1立方米每秒;八干渠退水闸设计流量3.5立方米每秒;九干渠出水渡槽、小源沟渡槽、大源沟渡槽、杜家沟渡槽、退水闸设计流量为1.5立方米每秒,沟涵设计流量为0.3~24.7立方米每秒;东一支渠溢流堰设计流量为4.5立方米每秒;石炭沟支干渠排洪槽设计流量0.3~19.6立方米每秒;同心三干渠胡洞子渡槽、红湾渡槽、牛断头渡槽、宽口井渡槽设计流量为4立方米每秒,渠涵设计流量为4立方米每秒;同心支干渠设计流量为0.2~0.46立方米每秒。
建设工期:296 日历天。
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等):渠道视频监控系统、渡槽安全监测系统、水闸监控系统、业务应用系统等自动化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自动化设备采购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交货地点:指定施工现场。
交货期限:2023年9月25日具备全部供货条件,实际按主体工程进度要求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提示: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9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宁夏水利调度中心A419室
联系人:邹 璇
电 话:0951-5552506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
联系人:刘 林、邹 莹
电 话:17795152169、15769588313
202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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