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 温州市卫健委电子票据信息系统平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州市卫健委电子票据信息系统平台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温州市卫健委电子票据信息系统平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一定体量云化资源的统包服务,提供计算资源和存储容量支持电子票据信息系统,由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提供全面服务,拟定由原单位继续提供下一年服务。
目前平台运行稳定性良好,相比较VMware平台,具有国产化优势、性价比优势,落地于委信息平台,具有可靠的敏感信息保密性。
如更换供应商,将带来平台资源切换的风险,风险包含业务中断、数据丢失、泄密等。如更换供应商的割接过程一切顺利,也会带来业务迁移的需求,带来额外费用。现阶段,平台除支持电子票据业务外,还支持有心电数据库业务、PACS-RIS数据库、DICOM图像存储、RIS-WEB业务等业务。
综上,论证小组认为,温州市卫健委电子票据信息系统平台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以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7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2月22日 至 2023年03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587966786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行政18号楼6、7、14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卫健委机关党委
联 系 人: /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8580092
传 真: /
地 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温州市卫健委电子票据信息系统平台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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