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犍为县清溪镇农村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汪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示公告
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拟对犍为县清溪镇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犍为县清溪镇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2.采购人: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二、资金情况
最高限价:29.4万元(2.45万元/月)。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垃圾清运范围:清溪镇农村范围(筒车村、胭脂村、伯乐村、三山村、洛江村、五龙村、永安村、灌引村、原渠成村)。
2.垃圾量:农村垃圾每月约410吨左右,其中钩臂垃圾箱27个,垃圾池58个。
(详见采购需求,具体垃圾量与垃圾收集点由申请人自行踏勘确定)
3.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12个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为中小微企业);(2)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五、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3.方式:现场报名办理。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向供应商现场发售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采购文件无偿获取。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七、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犍为县清溪镇人和街247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5196433196
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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