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109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1
公告正文
   (东站街道下水疏通及维修服务(2023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站街道下水疏通及维修服务(2023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109
项目名称:东站街道下水疏通及维修服务(2023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1年,直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止,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以下简称“甲方”)
(二)付款方式
根据需方安排进行结算,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支付相应金额。(提供中标合同,发票等相关要件)
(三)服务内容
1、对本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平房区等管理区域内需要维修、维护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自来水管线维修、化粪池及下水管线清掏疏通、下水井及下水管线维修等。
2、服务涉及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车载式高压射水机
1
 
2
吸污车
4
 
3
槽罐车
1
 
4
柴油发电机
1
 
5
污水泵
3
 
6
污水泵
2
 
7
潜水泵
2
 
8
专用呼吸器材
12
 
9
各型号橡胶气囊
10
 
10
封稿头
3
 

 
 3、 维修项目表
序号
维修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1
化粪池清淘

200车/元
 
2
管道疏通高压清洗

25米/元
高压疏通车清洗
3
污水井清淘

80座/元
含污物清运
4
井盖更换

580套/元
 
5
污水管道更换及其它维修类
-
供应商报价
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
6
塑料给水管(热熔连接)
m
18.49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7
塑料排水管(粘接)
m
24.72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8
塑料阀门安装(熔接)

13.6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9
法兰阀门安装

47.83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10
螺纹阀门安装

51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11
拆除法兰阀门

15.95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12
拆除法兰

16.67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13
安装法兰

41.28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14
拆除金属管道
m
5.15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15
金属管道安装
m
37.69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16
水泵拆除

447.26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17
水泵安装

992.15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18
井室维修

334.42元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及工具机械费用

4、清掏作业期间要求保持市容完整,避免二次污染,随清随走,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粪便转运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粪便转运站(场、码头)设施应完好、整洁。转运的粪污水应密闭贮存于贮粪池内。贮粪池应符合防渗漏、防臭气扩散和防蝇的要求,并设置防火、防爆安全设施。
(2)贮粪池内的粪便应及时转运,不得外溢。
(3)输粪管道应完好、畅通,闸阀应严密,无破损、滴漏。
(4)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冲洗作业场地的污水应经适当处理,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5) 将人力收集车的粪便转运到机动车时,应保持转运作业的紧密衔接,不得任意将粪罐、粪桶、手推粪车停放在主要道路上。
(6)卸粪时应谨慎操作,不得将粪便泼洒在卸粪口周围地面。作业结束,应及时清洗卸粪口及作业场地。
(7)粪便转运站(场、码头)应有灭蝇措施。在可视范围内,苍蝇不超过3只/次,无蛆,臭味不超过4级。
2、车辆运输粪便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 车辆应完好、整洁,车体无粪迹污物。
(2) 装载容器应密闭性好。放粪闸阀、进粪口应严实,并有防滴漏措施;运输过程中应无滴漏、洒落,车走后场地应清理干净。
(3) 装载应适量,无外溢;装载的粪便,应及时卸清,不得将粪便长时间存留在车罐容器内。
(4)应按指定地点及时卸粪,不得任意排放。
(5)运输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洗车辆和辅助设施,不得留有粪迹污物。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满足甲方要求。
2、清理化粪池作业标准
(1)化粪池内清理的粪便污水、污渍清运并妥善处理。
(2)确保服务范围内所有化粪池粪便污水不外溢。
(3)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等异常情况,接到通知后须在8小时内到达处理。
(4)在清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①车辆应完好、整洁,车体无粪迹污物。
②装载容器应密闭性好。放粪闸阀、进粪口应严实,并有防滴漏措施;运输过程中应无滴漏、洒落,车走后场地应清理干净。
③装载应适量,无外溢;装载的粪便,应及时卸清,不得将粪便长时间存留在车罐容器内。
④应按指定地点及时卸粪,不得任意排放。
…运输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洗车辆和辅助设施,不得留有粪迹污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沈阳市皇姑区延河街43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东建街35-7号
联系方式: 024-88511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延河街43号
联系方式: 024-31224163
邮箱地址: lnd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36000809002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雅航
电  话: 024-3122416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