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市余杭塘路1号一层103房屋5年租赁权
金额
11.4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s2024zl0003
预算金额11.4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杭州市余杭塘路1号一层103房屋5年租赁权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杭州市余杭塘路1号一层103房屋5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4ZL0003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1-0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01-16

出租底价

114201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330000,330100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联系人及电话

宣小姐、孙先生 0571-85085367,0571-86892316

联系地址

杭州市钱江新城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屋名称

杭州市余杭塘路1号一层103

坐落位置

拱墅区小河街道余杭塘路1号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

用途

非住宅

共有情况


面积

/

权利性质


使用期限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房屋位杭州市余杭塘路1号一层103,无产权证。本次出租面积(平方米):154.89(使用面积约92.78)。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2、据出租方提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编号:3301002012A10205】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本次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类用途为社会福利设施。
3、本次租赁房屋的质量、具体位置、房产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四、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114201元/年

出租面积

154.89

出租期限

5年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免租期

60天,免租期计入租期不计入租金,以在第一期租金中扣除体现。

租金支付条件
半年一付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详见《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用途要求
咖啡店且符合出租方对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要求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详见《商铺租赁合同》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商铺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商铺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请承租方自行了解相关规定及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拟出租房屋面积系出租方测绘所得,与实际面积若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的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租赁房屋招租用途为:咖啡店且符合出租方对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要求。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和《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且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开业的证照等审批手续。
(5)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据出租方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3301002012A10205】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本次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类用途为社会福利设施。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后,因证载或规划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而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予以协助,如因此需缴纳相关费用的,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由此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承租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若承租方需临时改变房屋(土地)使用性质,相关审批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包括土地收益金等在内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于相关部门是否批准,出租方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承诺不因此提出索赔。
(7)承租方已明确知悉并接受租赁房屋的规划用途、产权情况、性质等限制条件,承租方承诺不因此提出索赔。承租方对其租赁用途所需的相关审批、备案、办证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均已清楚了解,对相应风险已知悉并自愿承担。
(8)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承诺按照该执照、批准证等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出租方对承租方因使用租赁房屋合法经营任何有关业态办理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的执照、批复、许可等各种审批、手续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承诺不因此提出索赔。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的场地及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
(10)承租方须前往租赁房屋进行现场踏勘,取得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承诺书》,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1)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4、本项目场地及房屋交付以附件《商铺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首年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愿在出租底价及以上承租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踏勘安排
杨女士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25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商铺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及首期租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商铺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及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是否专场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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