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NAN2022-0525-01: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7.5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an2022-0525-01
预算金额68万元
招标公司元阳县攀枝花乡财政所
招标联系人刘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樵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5974740707
中标公司元阳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67.54万元
中标联系人唐贞辉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AN2022-0525-01
二、项目名称: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
供应商名称:元阳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元阳县南沙镇民族商贸城4栋
成交金额(万元):67.5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 |
名称:1 |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
项目经理:唐贞辉 |
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1920214293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文兴(组长)、罗家林、王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相关规定收取
金额:0.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阳县攀枝花乡财政所
地址:元阳县攀枝花乡
联系方式:元阳县攀枝花乡财政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樵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银河路48号
联系方式:15974740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5974740707
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doc 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doc
采购单位:元阳县攀枝花乡财政所招标编号:YNAN2022-0525-01竞争性磋商文件短板项目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目录2022年5月代理机构: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樵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蒙自市银河路4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五章技术规范要求第四章招标文件格式
采购需求: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实施方案涉及2个建设项目。预算金额:68万元(陆拾捌万元整)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项目编号:YNAN2022-0525-01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道路为村级道路,道路总长230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基宽度为5m,硬化路面宽度为3.5m,挡墙建设约70米,道路厚度≥20cm,混凝土路强度C30,包含路基、路面、挡墙、排水沟、清除公路塌方、路面修复等工程项目。(二)攀枝花乡解放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1个道路为村级道路,道路总长450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基宽度为5m,硬化路面宽度为3.5m,挡墙建设约80米,道路厚度≥20cm,混凝土路强度C30,包含路基、路面、挡墙、排水沟、清除公路塌方、路面修复等工程项目。(一)攀枝花乡保山寨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1个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8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做到文明施工。3.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6财务要求:提供近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可提供书面说明).3.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承当过一个类似项目,并提供施工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3.4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3.3磋商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售价:800元方式: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④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⑤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连续6个月及以上,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为准;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蒙自市银河路48号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蒙自市银河路48号2楼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元阳金湾梯田大酒店会议室时间:2022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现场递交纸质磋商应答文件,元阳金湾梯田大酒店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发布。七、发布公告的媒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地址:蒙自市银河路48号名称: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樵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7787305767地址:元阳县攀枝花乡财政所名称:元阳县攀枝花乡财政所
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电话:17787305767项目联系人:刘师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873-3666358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元阳县攀枝花乡财政所 联 系 人: 刘师 电 话: 1778730576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樵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银河路48号 联系人:李师 0873-3666358 |
1.1.4 | 项目名称 | 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攀枝花乡保山寨村、攀枝花乡解放村 |
1.1.6 | 拦标价 | 68万元(陆拾捌万元整)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磋商范围 | 元阳县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攀枝花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实施方案涉及2个建设项目。 (一)攀枝花乡保山寨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1个 道路为村级道路,道路总长450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基宽度为5m,硬化路面宽度为3.5m,挡墙建设约80米,道路厚度≥20cm,混凝土路强度C30,包含路基、路面、挡墙、排水沟、清除公路塌方、路面修复等工程项目。 (二)攀枝花乡解放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1个 道路为村级道路,道路总长230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基宽度为5m,硬化路面宽度为3.5m,挡墙建设约70米,道路厚度≥20cm,混凝土路强度C30,包含路基、路面、挡墙、排水沟、清除公路塌方、路面修复等工程项目。 |
1.3.2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1.4.1 | 磋商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磋商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 3.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承当过一个类似项目,并提供施工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6财务要求:提供近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可提供书面说明). 3.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做到文明施工。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磋商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不允许违法分包。 □允许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根据本章第1.10.3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1 | 磋商申请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
2.2.3 | 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3.2 | 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仅限现金, 2、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提供近年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可提供书面说明)。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止。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止。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3.7.4 | 响应文件电子光盘 | 注:所有投标单位提供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一份。 |
3.7.5 | 纸质文件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允许采用活页夹,提倡双页打印。 “正本”与“副本”密封入同一密封袋中,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电子标书须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响应文件在截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启。 响应文件的包装应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元阳金湾梯田大酒店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是,退还安排: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元阳金湾梯田大酒店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磋商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宣布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现场抽取磋商顺序并当众宣布; (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当众宣布评标程序; (6)磋商申请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磋商应当推选组长。(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款的5%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近三年(指2019年至今)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
10.3“暗标”评审 | ||
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采用,磋商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 |
10.4 响应文件电子版 | ||
是否要求磋商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 □不要求 ■要求,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 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一式两份。 | |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否 □是 | |
10.6磋商申请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 | ||
10.7中标公示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云南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 | ||
10.8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磋商申请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未中标人的投标成果,招标人、中标人可参考使用。 | ||
磋商申请人保证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若磋商申请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磋商申请人负责。 | ||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磋商申请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磋商申请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10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磋商申请人”进行理解。 | ||
10.11监 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接受人民政府本级及上级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12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磋商申请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3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 | ||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的通知》(云建标〔2011〕454号)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 考虑工程投资、通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质量、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后确定的全费用价格。 | ||
所有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是在接受招标人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等)的基础上作出的投标承诺,若中标人对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等)提出修改要求,招标人可视为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
中标人若因报价过低致使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履行中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 ||
1、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实名制发放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0号)文件执行保证金严格按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的规定执行。 2、中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为人民银行规定的单位结算账户,其开户、使用和管理应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除发放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和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 | ||
业主在办理施工许可时,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中标人经核定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工程师、安全员、财务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原件,试验工程师的试验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安全资格证书原件,财务负责人的会计上岗证书原件。还须提供施工人员的保险发票。 上述原件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人不能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 ||
中标单位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11号)第二条规定的要求,本项目应在项目实施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和成立独立核算纳税的分公司或项目部。 |
1.1.4本磋商项目名称: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磋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2本磋商项目招标人: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磋商项目己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1.1项目概况.总则
1.3.1本次磋商范围: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磋商范围、计划周期和质量要求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落实情况1.1.6本磋商项目概况: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磋商项目建设地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l)营业执照: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3.3本磋商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本磋商项目的计划周期: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7)其他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安全生产: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磋商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项目提供磋商代理服务的;(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磋商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磋商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7语言文字参与磋商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磋商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投标。
1.9.2磋商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磋商申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磋商申请人应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磋商申请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磋商申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磋商申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磋商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磋商文件的组成2.磋商文件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磋商申请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分包
第五章技术要求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磋商文件包括:
2.2.3磋商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磋商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评分办法
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2.3.3磋商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2.3.2磋商申请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磋商投标活动。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磋商文件的修改
(5)劳动力计划表;(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3)施工组织设计;(2)报价表;(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2投标报价(10)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9)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相应承诺;(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6)项目实施进度方案;
3.3.1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4磋商申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投标。3.2.3最终确定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2.2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磋商申请人所递交的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所报单项按无效投标处理。3.2.1报价应为人民币。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磋商申请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磋商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1磋商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形式的,应当从磋商申请人账户转出,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磋商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磋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磋商申请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3.5.1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表3.5资格审查资料(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1)磋商申请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7.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一式两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响应文件的编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1响应文件的应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4招标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磋商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磋商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1磋商申请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招标人在本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磋商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磋商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磋商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现场抽取磋商顺序并当众宣布;(3)按照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宣布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磋商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7)开标结束。(6)磋商申请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当众宣布评标程序;
6.2评标原则(4)曾因在磋商、评标以及其他与磋商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磋商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磋商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6.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当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按七部委12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本项目有效磋商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采用推荐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无7.3履约担保7.2.2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确定中标人;7.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按规定在《云南政府采购网》、《云南润滇网》上进行中标公示1个工作日;中标公示结束后,未通知招标人在磋商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磋商申请人;7.2中标通知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磋商:8.1重新磋商8.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磋商后磋商申请人仍少于2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8.2不再磋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l)投标截止时间止,磋商申请人少于2个的;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磋商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磋商申请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磋商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磋商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使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磋商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合同编号:书同合(本合同草案仅供参考,可根据磋商结果需要进行适时修改、最终以采购人与磋商人合同磋商后确定的文本为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依照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竣工日期:年月日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人民币整(¥.00元);本价款中含设计费、施工费(包工包料)、运费、装卸费、措施费、及提供工程发票等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之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就此在要求任何费用。四、合同总价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质量等级:按双方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三、工程质量及标准总日历工期天数:日
2、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1、乙方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所有材料应满足设计及质量要求;六、工程质量2、支付方式:甲方直接电汇、转汇至乙方指定账户,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当提前提供给甲方全额正规税收发票。1、付款方式:五、工程进度款付款方式
八、保修2、甲方到现场实地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的视为乙方延期交工并承担违约责任;1、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当提前口头申请竣工验收;七、竣工验收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无法补救的,按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规定执行。3、乙方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十、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2、乙方项目负责人,电话:。1、甲方项目负责人,电话:。九、双方项目负责人2、在工程移交甲方后,因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1、工程质量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算,乙方仍承担终身保修义务;
十二、违约责任2、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安全用电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乙方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1、乙方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甲方、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十一、安全文明生产与事故处理2、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内容进行全部技术交底,组织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工作;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等便利设施;
⑵.乙方擅自中止、终止、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等情况,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含十五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积极采取补救措。2、乙方违约责任⑵.甲方支付工程款违约的,依据甲方应向乙方实际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支付乙方滞纳金。⑴.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开工的,工期按实际情况相应顺延;1、甲方违约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其他⑸.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或分解支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⑷.甲方和监理方在可预见乙方将造成对本工程工期延误十五日以上(含十五日),则有权直接调派其他施工班组进场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⑶.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时,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投标文件》及附件。(3)《招标文件》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1)《合同书》。3、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甲方:(盖章)(单位名称)乙方:(盖章)(单位名称)(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以上部分都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优先解释。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电话:电话: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施工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保修范围为由乙方建设实施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含响应文件及附件部分)。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由验收方在验收报告中明确具体起止日期)。本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年;
4.保修费用3.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确保所承包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3.质量保修责任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暂无,如发生,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5.l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其他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暂定为(大写)(以工程结算价为准),质量保证金银行利率为零,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并在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后1个月内一次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
安全生产合同日期:日期:电话:电话: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一、甲方职责为在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乙方职责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乙方:本合同共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发包人壹份,承包人壹份;副本陆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叁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三、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厅、局、委)云南省监察(厅、局、室)印制廉政合同日期:日期:电话:电话:
建设单位(甲方): |
中标单位(施工、勘察、监理): |
工程名称: |
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
投资来源: |
投标形式:公开□邀请□直接发包□未招标□ |
投标报价:万元业主标底价:中标价:元 |
建设工期:日历天 |
建设地点: |
评标形式:综合评分□量化评分□合理最佳低价□ |
定标形式:当场□隔日□ |
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款中扣除。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璜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的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
十一、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证后即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十、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一份。九、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做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八、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作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从严追究责任。七、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中标单位项目法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建设单位(甲方):(公章)中标单位(乙方):(公章)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017年月日联系电话: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公章)联系电话: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磋商申请人:(加盖单位公章)招标编号: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报价不得超出拦标价总价,否则作废标处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唱标一览表年月日
竞争性磋商申请单位全称(盖 章): | |
项目报价(元) | 大 写: |
项目报价(元) | 小 写: |
施工质量标准 | |
施工工期 | |
投标保证金 | |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 字): |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致:一投标函★本表应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正本中此表为原件。注:此报价为含税报价,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将此页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5.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我方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交货(或完工),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1.按磋商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电话:地址:邮政编码: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帐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传真: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根据各自投标方案对本项目价格组成列出工程量价格清单,格式自拟。二报价表投标日期:年月日
3)安全施工专项方案;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方案;三施工组织设计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注:1.上表中各项单价及总价均应包含技术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费用,运费、保险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8)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配置;7)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6)施工进度计划;5)工期保证措施;4)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五.劳动力计划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项目实施进度方案年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磋商申请人:(加盖公章)(由磋商申请人自行编写)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本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1、磋商申请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磋商申请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项目名称:(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表2(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1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年月日
项目编号表2项目名称:(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说明:完工或在建的工程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表1
姓名 | 职务或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完工或在建工程情况 | |||||
姓名 | 职务或职称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 名称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2)工期承诺;(1)质量承诺;八.其他相应承诺(格式自拟)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磋商响应文件一起装订)。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磋商申请人自行设计。注: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磋商文件要求,格式自拟九、资格审查资料(4)违约承诺;(3)安全承诺;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单位性质: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职务: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交由工作人员核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电话: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十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适用时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及现行标准或现行规范及其最新版本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社会环境的保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设计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遵照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第五章技术规范要求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7、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4、其它规范标准及现行相关国家规范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04-93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10、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一、评标方法评标办法正文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六章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章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要求 | 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价格 | 不得高于拦标价(预算价)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分包计划 | 不分包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技术部分:权重70%;总分100分; 2、商务部分:权重30%;总分100分; | ||
2.2.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采用“评标基准价”法,见详细评审程序 | ||
2.2.3 | 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 | 见详细评审程序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施工技术方案 | 30分 | |
2.2.4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 15分 | |
2.2.4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15分 | |
2.2.4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 | 15分 | |
2.2.4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施工进度计划 | 10分 | |
2.2.4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 15分 | |
2.2.4(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工程总报价 | 100分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3.1.1 | 评标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3.1.2 | 否决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款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二、评审标准2、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1、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
其中:Z=a×S+(1-a)×J详细评审标准:先进行技术部分评分后再进行商务部分评分,对有效投标人投标书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百分制打分方法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2.2详细评审标准2.1.4价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详细程序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指商务部分的权重数,本次招标工程的商务部分的权重数为a为0.3,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Z: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2)初步评审;(1)评标准备;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A1.基本程序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0.总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A2.评标准备(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4)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
A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3.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2.1.3项、2.1.4项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先进行形式评审,再进行资格评审,随后进行响应性评审,最后进行价格评审的顺序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式评审。前一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初步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A3初步评审A2.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2.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采购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3.4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响应性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A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形式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A3.6算术错误修正A3.5.3对投标人未通过评审的原因,评标委员会应在相关的决议或在评标报告中说明。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仍能满足业主要求,并具有竞争性的,将按综合评估推荐法推荐中标候选人。A3.5.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5.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5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A3.7.1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A3.7澄清、说明或补正(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详细评审A3.7.4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的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应当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书面文件的正本为准,且按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处理。A3.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A4.2.1.1说明技术部分评审具体细则如下:A4.2.1投标人技术部分审查分档进行百分制审查评分,评分不得采用插入法评分。A4.2详细评审和评分(2)商务部分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1)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
第二个档次(11-20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施工措施具体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全面的,简要施工平面图针对性一般的;第一个档次(21-30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简要施工平面图针对性强;1.施工技术方案评审评分(满分30分)A4.2.1.2评分方法2.投标人技术部分审查分档进行百分制审查评分,评分不得采用插入法评分。1.评标委员会应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审查评分,再对通过技术部分审查的进行商务部分的评审评分。
第二个档次(8-11分):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一个档次(12-15分):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5分)无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第四个档次(0-5分):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存在有明显错误的;第三个档次(6-10分):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
第一个档次(12-15分):上年度投标人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年检结论为合格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在商务部分报价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5分)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是指:除技术方面的阐述针对招标工程的实际外,商务部分报价中还应有相对应的措施费用或有关费用说明。对质量无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为重大偏差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第四个档次(2-4分):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第三个档次(5-7分):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
第二个档次(8-11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一个档次(12-15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4.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5分)第四个档次(2-4分):上年度投标人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书中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且在商务部分报价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但不具体存有错漏的;第三个档次(5-7分):上年度投标人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以上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书中有基本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在商务部分报价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第二个档次(8-11分):上年度投标人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年检结论为合格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在商务部分报价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
第二个档次(6-7分):施工进度计划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一个档次(8-10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5.施工进度计划评审评分(满分10分)工期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是指:除技术方面的阐述针对招标工程的实际外,商务部分报价中还应有相对应的费用。第四个档次(2-4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工期保证措施存在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第三个档次(5-7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
第一个档次(12-15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年检合格,且近三年内承担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的;6.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评审评分(满分15分)施工进度计划的针对性是指:除技术方面的阐述和进度计划图针对招标工程的实际外,商务部分报价中还应有相对应的费用。无施工进度计划的不得分。第四个档次(2-3分):施工进度计划中工序搭配逻辑关系有错误,关键线路不明确有错误的;第三个档次(4-5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投标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
注:招标工程类似工程指与招标工程类似(结构、面积、层数、跨度、单项合同金额)的工程。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第四个档次(2-4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年检合格,但近三年内未承担过与招标工程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第三个档次(5-7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所报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相同;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年检合格,且近三年内承担过与招标工程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的;第二个档次(8-11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所报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相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年检合格,且近三年内承担过与招标工程类似项目。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的;
2.技术部分评分中,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投标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投标文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值的平均分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投标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1.评标委员会技术组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书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A4.2.1.3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3)若投标人不能全部满足上述每一档次规定内容的,打分时降一个档次打分。(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书中,原件应携带开标现场检验,否则复印件无效,且评分时只能得第四个档次分值;投标书中无复印件的不得分。(1)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应与资格预审时资格条件相一致。
其中:Z=a×S+(1-a)×J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评标时应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百分制打分法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1.商务部分评审细则A4.2.2商务部分评审具体细则如下:统计分数原则: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5份以上(含5份)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为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得分;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少于3份时,计算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1有效磋商申请人:是指通过评审的磋商申请人。2评分内容及分值(满分100分)a:指商务部分的权重系数(0.3);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Z: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的最后得分高低推荐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以分部分项报价低的优先;分部分项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不记名投标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3.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若高于招标控制价时按否决投标处理。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第二次磋商报价)×1002.3评分原则为:2.2评标指标价:各有效磋商申请人中的第二次报价中的最低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5澄清、说明或补正4.3统计分数原则:当评委有效评分分数在3份以上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为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得分;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少于3份时,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2技术部分评分中,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投标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投标文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值的平均分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评标委员会做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投标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4.1评标委员会技术组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4.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3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A6.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3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A6.1推荐中标候选人A6.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A4.5.1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6汇总评分结果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6.2编制评标报告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采购人重新招标。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3)开标记录;
A7.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7.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7.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A7.3记名投票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A7.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A7.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B1.否决投标条件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附件为准,其他地方列出的否决投标条款无效,评标委员会不能依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之外的条款否决投标。B0.总则否决投标条件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B1.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未加盖章的;B1.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3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价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1有19号公告《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和云政办发[2010]10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B1.11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时若发现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投标书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B1.10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时应认真审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投标书的投标报价分析不能说明清楚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高于市场类似工程平均水平的,应当对该投标人进行询标。询标完毕后,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所提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者是高于市场类似工程平均水平的,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B1.9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时应对每一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作检查,若存在算术错误的,应要求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2001]第12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算术修正。投标人拒绝对存在算术错误按规定进行修正的,该投标书应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书处理。B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B1.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B1.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B1.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3.1.2.5款规定的。B1.13暂定价项目报价不满足招标的要求的,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B1.12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费和材料报价表中对应材料的单价应当统一。不统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询标,投标人没有合法、合理理由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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