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垂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721.0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垂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当投标单位在第一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在第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则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此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垂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三标段) | 项目编号 | CCS20230629FJSZ04001003(HTZB2023-630/3) | |||||||||||||||
建设单位 |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 建筑面积 | / | 投标最高限价 | 71754431.9元 | |||||||||||
开标日期 | 2023-08-01 09:00:00.0 | 开标地点 | 209 | |||||||||||||||
中标工程范围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垂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三标段),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 2023年10月 15日 起 至 2025年6月 30日(具 体 时 间 以 甲 方 要 求 为 准),维保服务期:质保期结束后96个月(8年)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标总价:67210957.17元 其中:设备采购安装投标报价:61100700.00元;维保服务投标报价:6110257.17元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许可证 | 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 2023年10月 15日 起 至 2025年6月 30日(具 体 时 间 以 甲 方 要 求 为 准)维保服务期:质保期结束后96个月(8年)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67171326.00元 其中:设备采购安装投标报价:61143408.00元;维保服务投标报价:6027918.00元 | |||||||||||||
第三名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A级 | 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 2023年10月 15日 起 至 2025年6月 30日(具 体 时 间 以 甲 方 要 求 为 准)维保服务期:质保期及质保期保养(五年)结束后96个月(8年)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标总价:68141090.00元 其中:设备采购安装投标报价:61811410.00元;维保服务投标报价:6329680.00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梯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尹晨 | 联系电话 | 0431-8433615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丽 | 联系电话 | 0431-87933788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 联系人 | 张炜 | 联系电话 | 0431-88779829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 深圳地铁 14 号线工 程清水河至六约北站 电梯、扶梯设备及安装服务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 号 线 工 程 自 动 扶梯、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青岛地铁 4 号线工程自动扶梯、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一标段 | ||||||||||||||
2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城市 轨道交 通 13 号 线 工 程 PPP 项目电 梯及自 动扶梯 | 苏州市轨道 交通 6 号 线 工程自动扶 梯 及 电 梯 项 目 (SRT6-9- 1 标) | 南通市城市 轨道交 通 2 号 线一期工 程 电梯、自动扶 梯 采购及安 装合同 01 标 | ||||||||||||||
3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深 圳 市 城 市 轨道交通 12 号线工程 A 标 | 合 肥 市 轨 道 交通 5 号线工程机 电 系 统 电 扶梯 设 备 供货 及安装工程 2 标 | 深 圳 地 铁 14号 线 工 程 四 联站至沙田站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南延工程自动扶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 | ||||||||||||||
2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电梯、自动 扶梯采购项目 01 标 | 苏州市轨道交通 8 号线工 程自动扶梯及电梯项目 SRT8-9-标 | | ||||||||||||||
3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郑州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工程电梯、自动扶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02 标段 | 南昌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 金翔宇 | 高级工程师 | | 1643585 | | ||||||||||||
2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华宾 | 工程师 | 二级建造师 | 津212101218493 | | ||||||||||||
3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王晓东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 | 沪131060802658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 银行转账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马戏城支行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401-2421号(广中路口) | 021-56654264 | |||||||||||||
2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银行转账 | 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部 | 天津市河西区桃园街道友谊北路 | 022-27107000 | |||||||||||||
3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银行转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江支行 |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2376号101、102、103室 | 021-24532530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 34.6 | ||||||||||||||||
2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36.4 | ||||||||||||||||
3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34.2 |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当投标单位在第一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在第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则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此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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