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0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彪彪
招标代理机构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文婷029-8651800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碑林区大队朱雀花卉市场卫星消防站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

(招标编号:XFZB20220701)
一、内容:
补传磋商文件附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十号
联系人:王彪彪
电 话:029-824644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王文婷
电 话:029-86518001
电子邮件: 60440020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ψ&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碑林区大队朱雀花
卉市场卫星消防站家具采购项目
毙酋

项目编号:XFZB20220701号
采 购 人:西安币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磋商方法.........................................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9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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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碑林区大队朱雀花卉市场卫星消防站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FZB202207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碑林区大队朱雀花卉市场卫星消防站家具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06万,招标人为西安市碑林区消防 救援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家具家电、健身器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碑林区大队朱雀花卉市场卫星消防站家具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有效合法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 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 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失信 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09月05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09 月09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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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 件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 B 座 1203
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09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 B 座 12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9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 B 座 12 层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 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6〕125
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需落 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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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十号
联 系 人:王彪彪
电 话:029-824644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 B 座 12 层 联 系 人: 王文婷
电 话: 029-86518001
电子邮件: 6044002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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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内容
1.1.2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十号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2层
1.1.4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名称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碑林区大队朱雀花卉市场卫星消防站家 具采购项目
1.1.5实施地点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
1.2.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2.4采购预算320620.00元
1.3.1竞争性磋商采购 内容家具家电、健身器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3.2交货期30日历天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及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 具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组织证明 材料;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 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 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 磋商不接受
1.4.4竞争性磋商现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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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携带资格证件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10分包不允许
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其他材料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答疑以及往来通知、函 件等。
2.2.1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
2.3.1供应商提出询问 和质疑的时间已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有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应当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均为无效,不予 受理。 质疑联系人:王文婷 邮箱: 联系电话:029-86518001
3.1.1构成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组成部分,各投标人必须 及时从竞争性磋商代理人处获取。
3.2.1磋商报价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市 场行情自主报价,磋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现场、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价格条件为项目现场完税价,产 品报价包括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及国内运输费、保 险费及其它伴随费用之和。
3.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形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 重要提示: 1、转帐事由:(项目名称)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供应商转账、电汇凭 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装订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投标担保函的请将复印件密封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 本中。 3、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 账户: 开户名称: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含光北路支行 账 号:61050172540000000154
3.6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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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案
3.7.3签字、盖章的 具体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只要 一项内容即可。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指定位置“签字和盖章”的,供应商必须 既签字又盖章。
3.7.4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内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将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装订 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碑林区大队朱雀花卉市场卫 星消防站家具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编号:XFZB20220701 供应商名称: 内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2层会议室
4.2. 3是否退还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 否,但由于按无效投标处理等原因未启封的供应商递交的投 标资料袋除外 □是
5.1竞争性磋商时间 和地点竞争性磋商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 竞争性磋商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B座12层会议室
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人。
7.1.1是否授权磋商小 组确定成交供应 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
7.1.4成交公告公告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3.1履约担保不提供履约担保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供应商代表出席竞争性磋商会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10.2 竞争性磋商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 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缴纳到以下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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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105017254000000015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含光北路支行
10.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10.4不允许重大偏离。不满足以下两个方面要求的,视为发生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 理;其余偏离视为细微偏离,竞争性磋商人将通过澄清的方式对细微偏离进行澄 清或修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 1)文件组成内容完整、格式符合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符合要求;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只有一个磋商报价,出现两个报价未明确以哪个为准; 2.合同条件: 1)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供应商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也未减少投标人义务; 3)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货物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供应商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没有欺诈行为; 6)供应商对合同条款没有重要保留。
10.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6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标 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所属行业分类为批发业。
10.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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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 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名称: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实施地点: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计划交货期
1.3.1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交货期: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及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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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响应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 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其他特定条件的要求;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关联关系,亦不得是 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则该投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如果供应商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则该投标无效。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4 竞争性磋商现场需携带的资格证件原件: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 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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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踏勘现场
1.9.1
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1 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 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 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响应供应商须知;
(3) 磋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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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采购内容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由采购代理机构发 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如果澄清或修改发 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2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或修改。当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 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或者质疑和答复
2.3.1
已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者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 理机构不予受理。
2.3.2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在3个工作日内对 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 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3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 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3.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4 投标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的延长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和竞争性磋商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 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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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部分、技术和商务部分及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其他材料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报价函
2.资格证明文件
3.质量保证
4.供货方案
5.商务响应
6.售后服务
7.其他材料
3.2 磋商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及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说明填 报价格及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规范要求,以及供应商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磋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一经提交,则将 被视为发包内容的全部费用已经包含在磋商报价内,供应商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 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磋商报价中。
3.2.2
采购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在保证不低于成本的基 础上自主确定切合自身实力的竞争性磋商报价。
3.3 磋商有效期
3.3.1
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 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 其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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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 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磋商 有效期。
重要提示: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方为有效。请供应商考虑资金 在银行之间的转账要求和时间成本,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指定的账户能收到所交的磋商保证金。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 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 合作的担保机构。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 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 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 西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4.3
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按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代理服务费后五 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 法及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 证明文件。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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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核查资格资料真实性的义务。由于供应商提供 虚假的材料,导致竞争性磋商项目无法顺利进行或者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 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 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 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交货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 标准和要求、竞争性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 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 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本条规定办理的,视同签字、盖章不全。
3.7.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响 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7
4.投标
4.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 成内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分袋密封。密封袋正面注明“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4.1.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套的标记: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 封面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2.2 供应商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但竞争性磋商会现场收 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仅进行投标的签字登记,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 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前附表第2.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18
4.3.3
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 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竞争性磋商
5.1 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前附表第2.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竞 争性磋商,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竞争性磋商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主要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
(1)
宣布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终止一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接收工作,并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同时开启录音录像设备。
(2) 宣布竞争性磋商会议纪律。
(3)
介绍竞争性磋商监督管理部门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和竞争性磋商工作人员。(4) 宣布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名单。
(5) 监标人组织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查验、确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6)
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宣读相关投标要素,记标人在《竞争性磋商记录》上 如实记录,采购人委派的监标人监督唱标内容、记录内容是否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一致。
(7)
供应商核对竞争性磋商记录并签字确认。由监标人和供应商核对竞争性磋商记录现场签字确认。(8) 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磋商。
(9)
资格性、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按递交文件顺序单独与磋商小组成员就磋商响应文件的技 术、商务等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响应供应商代表需参加磋商并就磋商中所 作出的第二轮报价、承诺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11) 休会,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2) 退还响应供应商审查证件,公布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19
(13) 宣布竞争性磋商会议结束。
6.磋商
6.1 磋商小组
6.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第214号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 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5)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6)采购人就竞争性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
(7)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2 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3 磋商
6.3.1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
20
6.3.3
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 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审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3.4
在磋商期间,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6.3.5
如果供应商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 磋商小组根据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
7.合同授予
7.1 定标程序
7.1.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成交候选人,作为磋商结果。评审结果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确认。
7.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 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7.1.3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予以公告。
7.1.4
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供应商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印章的质疑函向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7.1.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1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7.1.7
质疑材料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 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质疑材料不予受理。供应商应保证提出的质 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成交通知
7.2.1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公告发布之日,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2.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 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 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 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 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 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7.3.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赔偿损失。
7.4 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
7.4.1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 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2
8.重新竞争性磋商或采用其他方式继续采购
8.1根据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 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8.2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 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 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 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 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 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方 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23
9.4 对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 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和投诉
9.5.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 疑。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5.2
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 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9.5.3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 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质疑联系人:王文婷
邮箱:
联系电话:029-8651800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第三章 磋商方法
一.磋商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第214号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依次排序。
二.磋商程序
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并进行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标。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分别按照以下内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 行检查,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资格性检查:
1.1.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须知第1 .4.1条的要求。
1.1.2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足额有效的磋商保证金。
1.2符合性检查: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
(3)磋商报价是否未超过采购预算;
(4)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5)交货期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并进行磋商:
2.1 对于可能出现的磋商报价不一致和文字文本差异按以下方法确认更正。
2.1.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25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
评委会将按照上述原则修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修正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 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
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非重大偏离,如果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由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评审的响应供应商进行单独磋商;磋商后,响应供应商 进行第二轮磋商报价。
3、评审价格的确定:
经初审合格的磋商文件,为有效磋商文件。对于所有有效磋商文件按照以下规则 进行评审价格的确定。
3.1政策性价格优惠折扣
3.1.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货物服务类: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 评标价=投标报价*(1-10%)。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 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货物服务类:对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评标价=投标 报价*(1-4%)。
(3)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 26
。货物类项目提供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货物采购包,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 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须做出承诺,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提 供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视同为中型企业的投标人不享受价格折扣。
(4)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国 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
3.1.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货物服务类: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 =投标报价*(1-10%)。
(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 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3.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货物服务类: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 =投标报价*(1-10%)。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2.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以下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7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 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2.2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产 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
3.2.3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 单独分项报价。
3.2.4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所 投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3.2.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 品不给予计分。
3.2.6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 产品。
3.2.7文件中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未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的不给予计分。
4、比较与评价:
对所有有效投标进行了评标价确认之后,由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下列《评标因素及
权重分解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5.1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后的评审总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推荐确定成交供
应商候选人。
5.2.编写竞争性磋商报告。
6、特殊情况处理
28
6.1当供应商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投标 报价分的计算。
6.2相同品牌产品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得分高者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 分高者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 投票,得票高者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前款规定处 理。
6.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投标报价得 分相同,技术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 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6.4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 后再复会。
29
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评审因 素评分标准
磋商报价 (30分)1.以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 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值。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 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应作无效标处理)。
技术方案 (70分)质量保证(43分)1、所投标的产品规格参数、功能配置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得25 分,负偏离1项扣1分,负偏离大于10项按无效磋商处理。
2、提供设备(产品)技术资料,如设备(产品)彩页、设备(产品)说明 书、质量证书、检测报告等,满分10分。 (1)提供的技术资料少于10项设备(产品),根据资料内容情况计 0-3分。 (2)提供的技术资料大于10项少于20项设备(产品),根据资料 内容的齐全程度计3-6分; (3)提供的技术资料大于20项设备(产品),相关资料详尽、齐 全,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环保要求,计6-10分;
3、供应商提供质保承诺函,质保期达两年得4分,每延长一年得2分,最高 得8分。
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2分)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供 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每项产品加1分,最高2分。
供货方案(10分)提供供货进度计划及运输安装保障措施,保证货物的正常稳定安全使用。(1)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根据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计0-5分; (2)运输安装保障措施根据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计0-5分
商务响应(5分)商务响应:供应商对合同条款中交货期、结算方式、交货地点、检测及检验 等商务要求进行响应,满足要求得5分,不满足按无效磋商处理;
售后 服务 (10分)针对本采购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措施承诺及售后服务实施计 划,并阐明可提供的后期服务内容。 (1)售后服务措施承诺根据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计0-5分;

30
(2)售后服务实施计划根据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计0-5分;
合计 (100分)注:有严重错误或漏项的不得分。

注:以上有缺项、漏项或严重错误者,该分项得0分。
31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仅供参考)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 的价款。
(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4) “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 “甲方”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6) “乙方”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7)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8) “日”指日历日。
适用性 2.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货物及数量
详见“附件1:中标项目清单”。
4. 合同金额:
合 同 总 价 为:
上述价格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硬件及维保服务费,以及所有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以 及其他类似税项、关税和费用。除上述价格外,甲方为履行本合同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5. 付款条件及方式
5.1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
(2)乙方完成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培训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并经甲方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100%。
32
5.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3结算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结算,乙方按照付款比例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交甲 方。因乙方提供发票延迟导致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5.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地 址: 开 户 行: 帐 号: 5.5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
税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6.
原产地 6.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原产地是 。
6.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 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 上公认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7. 标准
7.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述较高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7.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8.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乙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 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8.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第8.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 和资料。
8.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第8.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 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9. 知识产权
9.1在合同执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保障并保持甲方不会因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而受 到来自第三方的任何宣称侵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赔偿和开支。
9.2乙方将专利、技术秘密、设计、商标、商品商号名称、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用于合同履行 的,即视为甲方可以在本合同中不受限制的使用这些专利、技术秘密、设计、商标、商品商号名 称、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甲方在本合同中实施这些知识产权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9.3乙方有义务承担甲方在合同设备安装地因使用合同设备引起或发生的第三方提出的知识产 权诉讼和索赔。
33
9.4如果乙方用于合同履行的专利、技术秘密、设计、商标、商品商号名称、版权或其它知识 产权为乙方与第三人共有,乙方应保证甲方能合法的使用该知识产权,并且保证甲方免受来自第 三人的索赔或诉讼。
9.5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和软件应是合法取得,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9.6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时及有效期内拥有合同设备生产商合法有效的销售授权,其在本合 同签订时对合同设备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
10.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0.1 本 合 同 货 物 交 付 的 时 间 : 年 月 日 内 到 货 , 并 于 到 货 后 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10.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点地点。
11. 检验和测试
11.1甲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 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将说明甲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甲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甲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乙方。
11.2在交货前,乙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 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 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 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11.3甲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或现场后对货物进行的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1.4货物抵达目的地/或现场后,甲方如果发现质量、规格、数量等有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 方,甲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90日内向乙方提出索赔。
11.5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 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货物在被甲方接受前,毁损灭 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1.6合同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乙方派遣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并对甲方维护人员进行 现场技术指导。
11.7安装所需的安装工具和验收测试仪表由乙方准备。同时,乙方须免费提供3套中文操作维 修手册予甲方。
11.8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合同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如果由于乙方人 员操作过失,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11.9合同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后,进行20个工作日的试运行。乙方须全面负责合同设备试运行 期间的测试及调校工作。所有测试及调校都须由熟练技术人员执行。
11.10在试运行期间,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负责修复或换货,且试运行期从设备更换完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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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起重新计算,在连续运行20个工作日无故障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由于乙方或乙方 设备原因导致合同设备实际试运行时间(从试运行首次开始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超过 约定试运行时间的,每超出一日,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设备在试运行 期间出现故障超过三次(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11.11设备最终验收的标准和方案除满足预验收的要求外,还应包括对设备生产的产成品可靠 性和环境适应性等的验收,验收标准由双方根据供货商基于国际标准ISO提出的合理、可行的成品 验收标准和方案共同制定。
11.12对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责任。
11.13乙方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以及所集成的软硬件设备的完整性,保证设备能够投入 正常运行。若出现由于乙方提供的设备不满足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 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乙方无偿补足,并负全部责任。
11.14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12.包装
12.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 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 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12.2乙方负责包装木材的防疫处理。
13.装运标记
13.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收货人
合同号
发货标记
收货人编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用kg表示)
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
13.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乙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国际 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 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
14.装运条件
14.1乙方应按以下约定装运:
(1)乙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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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物运抵目的地/项目现场并由甲方出具收据的日期为实际交货日期。
(3)目的地/项目现场在合同协议书中有规定。
14.2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甲方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 后果不承担责任。
15.装运通知
乙方应按以下约定发出装运通知: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 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和在装运地备妥待运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邮政快件把详细 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地、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 项等寄给甲方。
(2)乙方应在货物装完成后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日期和预计到达目的地的日期通知甲方。如果每 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乙 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甲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6.交货和单据
16.1乙方应按照“中标项目清单”规定的条件交货。乙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见 合同条款第12、13、14、15条规定。
16.2乙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运地、启运日期、预计到达目的地日期等通知甲方和保险公 司。
17.保险
乙方应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 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
18.运输
乙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或项目现场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 同价中。
19.伴随服务
19.1乙方提供下列服务,包括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附加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 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乙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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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进行培训。
19.2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及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所有服务的费用已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
20.备件
20.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甲方从乙方选购备件的资料,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 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 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20.2乙方应按照合同协议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21.保证
21.1设备保修:乙方按响应文件约定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乙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对不能修复的设备或 部件需更换新的,免费进行修复或更新。
21.2换货: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九十天内,若发现产品质量缺陷,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相同规 格型号的新货。
21.3保修期期满后,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 服务费用享受最优惠待遇。
21.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原生产商设备。提供给甲 方的软件及特许的系统软件是原生产商原装正品软件。并保证其性能和质量符合生产商和欧盟标 准,同时不低于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同时应附有生产商合格证明。
21.5乙方保证在系统升级或不同时期提供与同类设备(软件及硬件)的兼容。
21.6若有特殊要求或设置,乙方保证最终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设置的完整的、清楚的技 术文件和技术文档。
21.7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开放式结构,对于未来扩容项目保证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与第 三方设备实现互联。
21.8在保修期内,乙方将按照合同要求、乙方投标承诺中标准较高者执行维修服务。
21.9乙方工程师将严格遵照执行合同内的服务标准,在服务标准规定时间内响应用户、在服 务标准规定时间内到达用户现场并按照原生产商标准排除故障。
21.10 乙方确保故障排除后,设备恢复正常运转。
21.11保修期后,乙方承诺以不高于本合同的实际成交价格更换故障部件,并承诺:每年对甲 方所购置的设备及系统免费检测两次。
21.12具体服务承诺见“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
22.索赔
22.1如 果 乙 方 对 偏 差 负 有 责 任 , 并 且 甲 方 在 合 同 条 款 第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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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 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 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 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 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 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2.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 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 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3.变更指令
23.1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乙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1)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2)交货地点;
(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
23.2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 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方的变更 指令后30日内提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上述调整进行确认,未经书面确认的调整不具有效力。
24.合同的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第23条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 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5.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6.分包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本合同。
27.乙方履约延误
27.1乙方应按照“中标项目清单”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
27.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 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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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书面认可。
27.3除了合同条款第30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7.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 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8.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第30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 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 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五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 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根据合 同条款第30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9.违约终止合同
29.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 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 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 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 行为。
29.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29.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 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0.不可抗力
30.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 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 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同意可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30.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 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 的影响持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 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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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2.1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 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2.2对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前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 收,对于剩余的货物,甲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取消对剩余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乙 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3.争端的解决
33.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还不能解决,争端 应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3.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4.合同语言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也应用中文书写。
3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36.通知
36.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
36.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7.税和关税
3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37.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乙方负担。
38.其他
38.1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2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38.3
本合同附件、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乙方做出的其他承诺等,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文件的条款间如存在冲突,以最有利于甲方的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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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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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产品规格
1火衣架131.材质:304不锈钢,立柱2.0mm厚,挂衣圆管2.0mm厚 2.规格:700mm*700mm*2000mm(±50mm) 3.其他:360度可旋转,双面均可挂衣服,每层承重4 00kg.
2洗菜池1材质:304不锈钢 2.尺寸:720mm(L)*400mm(W)(±50mm)3.其他:双池、双水龙头,纳米抗菌、抗污耐脏 、加大加深 包含安装及配件
3冰箱11.容量:≥595L 2.尺寸:697mm*908mm*1775mm(±50mm) 3.功能:电脑控温,风冷无霜,一级能效,变频冷藏 冷冻。
4燃气灶11.规格:嵌入式双眼灶、液化气灶 4.5KW大火力+4层防爆玻璃,聚焰猛火,熄火保护,一级能效。 2.尺寸:720mm*420mm*150mm(±50mm)
5碗柜11.规格:上下层独立控制,面板材质玻璃 尺寸:575mm*443mm*1628mm(±50mm)2.参数: 消毒方式:高温、紫外线、负离子 消毒星级:2星级 其他:童锁保护,上下分层,触屏操作。
6电视41.规格:≥55英寸超薄显示屏(全面屏) 2.显示参数:色域值72%,支持HDR显示,超高清4k, 亮度200-300尼特,相应时间10ms,支持格式2160p. 2.核心参数:运行内存储≥16GB,直下式/DLED背光 方式,双核CPU
7洗衣机21.规格:全自动电脑式 2.参数:尺寸570mm*550mm*930mm(±50mm) 容量:≥10kg 能效:一级能效 3.特色功能:支持中途加衣、支持脱水功能、支持防 缠绕、支持儿童锁、支持烘干,支持加热洗涤,支持 智能断电记忆、致辞水阀漏水保护、支持筒自洁
8厨房操作台组合 111.材质:实木多层、大理石台面(≥2cm) 2.尺寸:450mm*600mm*800mm(±50mm)3.其他:304不锈钢配件
9厨房操作台组合 221.材质:实木多层、大理石台面(≥2cm)2.尺寸:600mm*600mm*800mm(±50mm)3.其他:304不锈钢配件
10厨房操作台组合 341.材质:实木多层、大理石台面(≥2cm)2.尺寸:1680mm*600mm*800mm(±50mm)3.其他:304不锈钢配件
11厨房操作台组合 421.材质:实木多层、大理石台面(≥2cm) 2.尺寸:1790mm*600mm*800mm(±50mm)3.其他:304不锈钢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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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厨房操作台组合 521.材质:实木多层、大理石台面(≥2cm) 2.尺寸:1790mm*600mm*800mm(±50mm)3.其他:304不锈钢配件
13器材架组合111.材质:304不锈钢,立柱2.0mm厚,横梁2mm厚,板 材2.00mm厚,每层4条加强筋,每组4层,层距可自由 调整。 2.尺寸:3260mm*2200mm*600mm(±50mm)
14器材架组合211.材质:304不锈钢,立柱2.0mm厚,横梁1.5mm厚,板材2.00mm厚,每层4条加强筋,每组4层,层距可自 由调整。 2.尺寸:3580mm*2200mm*600mm(±50mm)
15器材架组合321.材质:304不锈钢 2.规格:立柱2.0mm厚,横梁1.5mm厚,板材2.00mm厚,每层4条加强筋,每组4层,层距可自由调整。 尺寸:2580mm*2200mm*600mm(±50mm)表面处理:镜面抛光
16脸盆架41.材质:304不锈钢2.0mm厚 2.规格:1210mm*1200mm*400mm(±50mm)表面处理:镜面抛光
17拖把柜21.材质:304不锈钢2.0mm厚 2.尺寸:1100mm*2000mm*350mm(±50mm)表面处理:镜面抛光
18餐桌11.材质:实木 2.尺寸:圆形,直径≥1500mm 3.油漆:水性油漆耐水耐磨,符合环保要求 4.其他:木材光泽度高,纹理清晰
19转盘11.材质:实木 2.尺寸:圆形,直径≥1000mm 3.油漆:水性油漆耐水耐磨,符合环保要求 4.其他:木材光泽度高,纹理清晰
20餐椅101.材质:实木,木材光泽度高,纹理清晰 2.油漆:水性油漆耐水耐磨,符合环保要求
21办公桌11.材质:板材、烤漆 2.规格:1600mm*600mm*800mm(±50mm)
22办公椅11.材质:皮质
23111.材质:实木 2.规格:1000mm*2000mm*250mm(±50mm) 3.参数:专业机构环保监测无危害,无异味,甲醛含 量低。所有材料加厚设计,承重约300kg。
24床垫111.规格:席梦思 2.规格:1000mm*2000mm*250mm(±50mm) 3.参数:防螨抑菌面料、进口天然乳胶、独袋弹簧、3D椰棕、符合人体工程学
25床头柜111.材质:实木多层 2.规格:500mm*400mm*500mm(±50mm)
26接警室更衣柜11.材质:铁皮柜 2.规格:850mm*350mm*1800mm(±50mm)
27文件柜11.材质:铁皮柜 2.规格:850mm*350mm*1800mm(±50mm)
28宿舍组合柜31.材质:铁皮柜 2.规格:850mm*350mm*1800mm(±50mm)
29宿舍多功能柜41.材质:铁皮柜 2.规格:850mm*350mm*1800mm(±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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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会议室文件柜11.材质:铁皮柜 2.规格:850mm*350mm*1800mm(±50mm)
31会议桌11.材质:板材、烤漆 2.规格:3000mm*1200mm*800mm(±50mm)3.其他:强度高耐磨损,使用寿命长
32会议椅101.材质:实木、皮质
33动感单车41.名称:动感单车(不带表头) 2.性能参数: 阻力控制:手动式无极扭矩调节 机身结构:管材焊接钢结构,前低管配静音滚轮,方 便移动。 位置调节:车把和鞍座前后上下多位调节。 飞轮规格:直径约φ460双向镀铬铸铁飞轮22kg 制动系统:按压式紧急制动安全系统 3.尺寸:1665mm*705mm*1445mm(±50mm)通过NSCC国体认证
34杠铃架11.尺寸:L-950 W-700 H-1300mm(±50mm)2.采用优质平椭圆钢材
35固定杠铃公斤150高档电镀手柄,球体圆钢,整体焊接;表面橡胶,固 定杠铃10公斤,15公斤,20公斤,25公斤直曲杆
36平卧推架21.尺寸: L-1720 W-1670 H-1200mm(±50mm) 2.表面双层烤漆:灰闪银粉体喷涂+罩光 3.软包规格:15mm高密度胶合板、PU发泡成型型加硬 海绵、1.2mmPVC外包皮革。 通过NSCC国体认证
37杠铃杆1合金钢,带2个铜套,内置4个轴承,整体镀装饰铬,承重700磅(配两个弹簧卡头)
38杠铃片公斤300整体铸铁,表面橡胶,压孔套,孔径52mm,规格有5K G/10KG/15KG/20KG

注:包含水电气接驳等安装费用。
44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碑林区大队朱雀花卉市场 卫星消防站家具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45
目 录 1.磋商报价函
2.资格证明文件
3.质量保证
4.供货方案
5.商务响应
6.售后服务
7.其他材料
注:请按照格式给定顺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并编制目录页码。
46
一、磋商报价函
(一)报价函
致:(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招标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承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一切要求,提供设备及相应服务,完成合同的责 任和义务。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始本项目实施,
天(日历日)内完成,并确保所提供产品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标准和要求”标准。我方同意本报价函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 商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本次投标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我公司基本账户转出。退还时,请退至我公司基本 账户。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 有约束力。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7
(二)报价函附录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情况
备注:1、如供应商承诺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上栏中注明完全 响应,本页必须满足签字、盖章要求; 2、如供应商不仅承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还有其他有利于采购人 的承诺,则必须在上栏中予以具体说明; 3、如供应商不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对不响应部 分的内容予以具体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8
(三)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报价大写:元 小写:元
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

注:本项目磋商一次报价以及磋商二次报价,均不得超出或高于项目预算,否则,按照无效磋商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9
(四)报价明细表

页,第 页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和规 格原产地及制造厂 名数量单价 (元)总价 (元)
1
2
3
……
……
磋商总报 价大写:小写:
备注

注:1、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表中的“总价”与“磋商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各子项分别报价。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0
二、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任一月 份的税收缴费凭据或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 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51
附件1:
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
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
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2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53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54
附件4:
监狱企业证明函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 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 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5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56
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
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职务:
所在部门: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57
3、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 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 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 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 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 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8
4、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有效合 法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9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 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注:提供查询截图;
60
6、磋商保证金
注:
1、 磋商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或装订在此处。
2、 提供投标担保函的请将原件装订在此处。
61
三、质量保证
1、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自行编写
附件: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名 称采购要求投标响应偏离 说明

注: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偏离情况填写:优于、等于或低于
,偏离说明对偏离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2
附件关键零部件及备品备件清单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单价 (元)备注
1
2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供应商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63
附件:耗材清单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耗材名称规格单价(元)预计年用量备注
1
2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4
四、供货方案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分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
(格式自拟)
65
五、商务响应
1、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自行编写
附件: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名称招标要求投标规格偏离 说明
1
2
3
4
5
...

注:认真填写本表。偏离说明对偏离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6
六、售后服务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分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
(格式自拟)
67
七、其他材料
附件1:供应商关联关系说明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2、供应商控股关系说明
(1)供应商控股谁:
(2)供应商被谁控股:
3、供应商管理关系说明
(1)供应商管理谁:
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
(2)供应商被谁管理:
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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