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业务综合楼病区维修项目初步设计及预算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62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xh-2024-061
预算金额19.62万元
招标公司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招标联系人蔡星阅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龙189094029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委托,对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业务综合楼病区维修项目初步设计及预算编制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磋商编号:GSXH-2024-061
(二)项目名称: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业务综合楼病区维修项目初步设计及预算编制
(三)项目概况: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业务综合楼病区维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病区吊顶维修更换;病区楼层卫生间、淋浴间、开水房防水翻修;纱窗维修更换;更换吸烟室吊顶;改造无障碍卫生间;楼顶防水翻修;吊顶维修更换;病区铺贴防滑塑胶地板;病区大门提升改造;新建后院病人活动场地围栏;功能科自动门改造;地沟塌陷维修、管道改造、电缆线规整等维修改造。(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四)磋商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报批、图纸审查及预算编制等,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并配合采购人进行预算编制评审取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成果文件;包括完成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所涉及的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分析研究、专家咨询和评审等工作及完成招标答疑、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参加施工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后需要配合的服务等工作,施工图纸必须达到预算编制及施工要求。
(五)预算金额:19.62万元
(六)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至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造价负责人须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二)获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9楼901室
(三)获取方式:邮箱在线获取或现场获取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等。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扫描成电子件(格式为PDF)发送至邮箱:1354685195@qq.com或现场提供进行审核,邮件主题格式应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登记表和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马龙 联系电话:18909402945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二)响应性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9楼901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兰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lanzhou.gov.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336号
联系人:蔡星阅
联系电话:1879488781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9楼901室
联系人:马龙
联系方电话:18909402945
2024年10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磋商编号:GSXH-2024-061
(二)项目名称: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业务综合楼病区维修项目初步设计及预算编制
(三)项目概况: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业务综合楼病区维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病区吊顶维修更换;病区楼层卫生间、淋浴间、开水房防水翻修;纱窗维修更换;更换吸烟室吊顶;改造无障碍卫生间;楼顶防水翻修;吊顶维修更换;病区铺贴防滑塑胶地板;病区大门提升改造;新建后院病人活动场地围栏;功能科自动门改造;地沟塌陷维修、管道改造、电缆线规整等维修改造。(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四)磋商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报批、图纸审查及预算编制等,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并配合采购人进行预算编制评审取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成果文件;包括完成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所涉及的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分析研究、专家咨询和评审等工作及完成招标答疑、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参加施工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后需要配合的服务等工作,施工图纸必须达到预算编制及施工要求。
(五)预算金额:19.62万元
(六)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至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造价负责人须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二)获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9楼901室
(三)获取方式:邮箱在线获取或现场获取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等。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扫描成电子件(格式为PDF)发送至邮箱:1354685195@qq.com或现场提供进行审核,邮件主题格式应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登记表和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马龙 联系电话:18909402945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二)响应性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9楼901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兰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lanzhou.gov.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336号
联系人:蔡星阅
联系电话:1879488781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9楼901室
联系人:马龙
联系方电话:18909402945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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