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检验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1402-04-01-20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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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梅江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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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梅江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检验监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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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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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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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泮坑村、西阳镇筀竹村、城北镇上村村、长沙镇小密村、金山街道周溪村、西郊街道西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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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地方专项债券资金、上级部门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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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覆盖三角泮坑村、西阳筀竹村、城北上村村、长沙小密村、金山周溪村、西郊西区村6个村,建设内容包括农用地整合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约750亩,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3900㎡,智慧停车场12180㎡,屋顶光伏开发40936㎡,村庄环境整治工程13800㎡,农村风貌提升工程433260㎡,三线整治工程53866m及村道提升30866m。本项目实行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基础设施。具体按以工代赈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招标范围:(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上述相关部门工作,并负责申报检测及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本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需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5)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6)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7)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新增的检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有乙方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必须报甲方批准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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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编制检测及监测方案,检测项目及数量经甲方、监理单位以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实施检测监测并出具检测、监测报告。检测监测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支护工程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监测的项目,具体检测监测项目以最终业主要求、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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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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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313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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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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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 (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及构配件、工程管网、道路工程、建设工程材料等相关参数),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 6.信誉要求:2023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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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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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服务指南)。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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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 30日00:00时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5月20日18: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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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 22日8:30时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5月22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5月22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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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22日8: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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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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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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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3-219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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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2号益民大厦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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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0753-2288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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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219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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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
梅江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检验监测服务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 20日18:00时止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22日8:45-9:30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22日8:30时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2日18:00 时止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22日8:30时止 |
开 标 时 间 |
2024年5月 22日8:30时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年5月22日8:45时至9:3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