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3/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C200L0GT
招标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目 录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二卷......................................................................................................................... 48
第五章 供货要求................................................................................................ 48
第三卷......................................................................................................................... 5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7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
2.2 招标编号:TC200L0GT
2.3 数量: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1套
2.4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用户工厂。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供货,供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验收后 1 个月内完成培训,培训时间 2 个工作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须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有效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印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软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ispacechina.com)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30日15时00分00秒至2020年12月07日17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4.2 发售地点:网上发售,投标人自行登陆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www.ispacechina.com/)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登陆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www.ispacechina.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2日13时30分。
5.2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www.ispacechina.com/),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12会议室。
5.3 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或远程完成签到、解密、签名等操作流程。开标现场不提供笔记本电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www.ispacechina.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特别说明
本项目使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制作、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CA数字认证证书请于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开标。具体请参看《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有关事项请与航天电子采购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105942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清河路58号
联系人:骆良涛
电话:0710-3219141
传真:0710-3820694
电子邮件:3286752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5B
联系人:王晓东
电话:010-61954048
传真:010-61954188
邮箱:wangxiaodong@cntcitc.com.cn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软件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软件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软件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项目相关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软件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软件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软件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软件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A)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如果解密不成功,则已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厂商基本情况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产品情况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产品报价因素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版本以买方确定为准)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软件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软件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软件: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主体软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软件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软件进行的部署,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软件、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软件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软件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考核:指在合同软件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软件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软件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软件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软件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软件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软件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软件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软件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软件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项目
1.1.13.1项目: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软件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软件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软件、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合同价格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预付 30%货款; (2)在买方终验收合格试用一个月后,卖方开具 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发票后,支付 60%货款; (3)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 10%款。
3.3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质量与技术标准、产品包装和交付
4.1质量与技术标准:原厂原装正版软件。原厂商为:XXXXXX。
4.2产品包装:原厂商包装(或原厂商授权证明文件)。
4.3软件交货和运输
4.3.1交付物包括:系统软件安装介质包(光盘、U盘);
(1)软件说明书:说明书为电子版,包含在安装介质包中;
(2)系统软件用户授权。
4.3.2交货方式:卖方应:卖方应一次性交付软件介质包和软件正式使用许可,该许可应无有效期限制,买方可无限期使用,买方今后使用中若需更改使用计算机,卖方应无偿配合进行正式使用许可的变更。
4.3.3运输方式以及运费承担:卖方承担。
5. 软件签收
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对货物进行签收后,视为卖方交付货物。在确认软件安装介质包外部形式要件(介质包无破损、水浸等)符合交付标准;提供的软件模块(包)与合同附件所列软件模块(包)一致之后在软件交付清单上签字,以示确认收到合同项下相关的货物。若其未达到上述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费用由卖方承担。
6. 授权及限制
软件安装运行正常后,卖方提供软件原厂商证明文件,声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含其分公司、子公司)为本软件的最终用户。买方需遵守有关软件版权的所有法律、法规,不得对其解密、扩散或复制、转让。
7. 技术服务
7.1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质保期为12个月,从最终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8.2在质保期内,卖方免费进行软件的维护及升级,升级服务包括软件版本的升级和数据的更新。
8.3质保期内,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对系统进行维护,若问题仍不能解决,则应在买方首次通知后24小时内派系统维护工程师到达买方现场。从买方首次通知开始算起,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保证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8.4 质保期之后的维护和升级,将由双方视情况签署新的合同或系统维护协议,维护内容包含系统软件的维护、升级和相关数据更新。
9. 质保期服务
9.1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软件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软件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软件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软件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软件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软件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卖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授予买方的许可权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买方也没有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
11.2卖方所交付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没有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和涉及他方的诉讼。
11.3如卖方所交付和许可买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
11.4在卖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12. 知识产权
12.1卖方须保障买方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2.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软件(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软件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软件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软件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软件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软件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软件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15. 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软件超过3个月;
(2)合同软件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招标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招标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一般约定
1.1.13 项目
1.1.13.1 项目: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2合同价格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预付 30%货款; (2)在买方终验收合格试用一个月后,卖方开具 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发票后,支付 60%货款; (3)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 10%款。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商议监造条款内容。
4.2 交货前检验
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商议交货前检验条款内容。
5.4交付
5.4.1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软件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软件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卖方应承担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软件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1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14. 违约责任
14.2卖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货物时,按每日5‰合同额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超期60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返还预付合同款外,还需支付合同额的30%作为违约金。
17.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约定向招标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其他
其他未涉及的条款具体按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及技术协议执行。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软件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软件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软件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参照格式如下,可按照银行格式提供。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软件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软件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 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卷
第五章 供货要求
1 软件名称: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
2 软件数量:1套
3 报价币种:人民币
4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供货,供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验收后 1 个月内完成培训,培训时间 2 个工作日。
5. 总体要求
·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能够进行热、热/结构耦合物理场求解和几何模型直接建模;
·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拥有非线性动力分析、热分析、失效分析、裂纹扩展分析、接触分析、准静态分析等功能;
·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包含结构优化设计分析模块、喷管流场-温度场-结构仿真分析模块、跌落和枪击过程中的破坏分析模块、高性能求解模块、支持多物理场耦合分析功能(流-固、流-固-热、电磁-热等),能在统一的平台下不借助第三方软件实现单向、双向流-固耦合计算,可以显现流体数据、温度数据自动映射传递,提供高效映射方法以提高耦合仿真速度,数据交互无需用户手动数据转换;
5.1发动机/发生器结构优化设计分析
· ★能够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具有良好的强度、刚度等分析求解能力。提供进行总体和零部件的结构强度、刚度、振动、断裂、屈曲分析、热分析、瞬态冲击跌落、疲劳寿命、复合材料仿真能力,能够进行热、热-结构等耦合物理场求解,同时能够在同一界面下完成刚体、柔性体动力学分析,在裂纹分析中可以用到UMM非结构化网格进行分析,可以使用Material Force进行裂纹参数评价分析;
· 具备基本的结构线性静态分析功能以及结构非线形求解能力,具有频域动力分析(模态分析、谐响应分析、响应谱分析、随机振动分析等)技术以及时域动力分析(瞬态动力分析)技术等;
· 具备模态分析(自然模态分析、预应力模态分析、循环对称模态、阻尼复模态、模态综合法分析);用于计算发动机/发生器总体、零部件固有频率;可进行谐响应分析,确定外界的振动引起发动机/发生器、零部件在工作频率范围内的响应;
· 具备包含多种算法的瞬态分析(线性/非线性等)功能;可进行响应谱和随机振动分析(单点谱、多点谱、功率谱)。可分析零部件在各种随机激励下(如轨道激励)的响应;
· 可以进行稳态热和瞬态热分析,利用传导、对流、辐射等高级温度场分析功能,确定发动机/发生器在各种热边界条件共同作用下车辆内部的温度分布,模拟结构在热载荷下的温度分布、热变形,支持随时间变化的热源或热流模拟,可进行瞬态热分析;
· ★具备结构-热耦合场分析功能:可计算机械负载、热负荷双重作用下机体的变形,应力分布;可准确获得由于温度梯度引起的结构热应力、以及结构变形反过来对温度分布的影响等,为弹性体的热补偿设计、冷却措施设计等提供良好的分析基础;
· 能够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具有良好的强度、刚度等分析求解能力。提供进行总体和零部件的结构强度、刚度、振动、断裂、屈曲分析、热分析等的完整解决方案;
· 具备疲劳分析功能:支持应力疲劳、应变疲劳,支持高周(SN)及低周(EN)疲劳分析,预测结构件疲劳裂纹的萌生。可针对焊点及焊缝位置,进行焊点、焊缝疲劳分析与优化。还支持发动机/发生器在扫频工况与随机振动工况下,进行疲劳分析;
5.2发动机/发生器喷管流场-温度场-结构仿真分析
· 能实现发动机/发生器的内部/外部流场、温度场仿真计算全过程,具体包括几何模型处理和快速修复、网格划分和优化、求解计算以及结果后处理等功能;
· 具备多相流分析功能和多物理场耦合计算功能;包括欧拉多相流、拉格朗日多相流、均相流自由表面模型(表面张力模型、表面锐化算法)、移动网格自由表面模型、气泡流模型、沸腾、流化床、凝固模型等、气蚀(空泡)模型;
· ★要求求解器的数值算法采用有限体积法;求解器支持功能完善的、高精度的动网格技术,要求求解器至少支持以下三种动网格技术:弹簧类推法、动态层铺法、局部网格重新生成法,并且三种方法可以联合使用;
· ★包含丰富的湍流模型,如k-epsilon,Spalart-Allmaras、 k-omega、K-omega-SST模型+低雷诺数修正、Realizable/RNG k-epsilon模型+增强型壁面函数+压力梯度修正、三方程转捩k-kl-omega模型和四方程转捩SST模型,以及先进的高级瞬态杂交湍流模型,如LES、DES、SAS等,且具有用户自定义湍流模型的能力,且具备丰富的壁面函数,可以对LES及RANS计算进行近壁面处理。
· 具备几何模型修复功能:自动诊断并以颜色显示几何拓扑关系,自动清除重合对象,提供大量几何简化和修复工具处理曲线、孔、曲面、装配面、缝隙等局部细小特征和“污点”;具备拓扑重建、填充孔、清除孔、闭合缝隙、缝合装配边界、延伸面、劈分折叠面、面法向调整等处理功能;
· 具备非结构化智能网格划分功能:同时支持两种快速生成四面体网格的算法,包括基于几何直接生成表面网格及体网格方法和先生成表面网格再生成体网格方法;
· ★具备结构化网格划分功能:可以对任意复杂结构不用进行几何清理,即可进行小特征无关纯六面体网格划分;或者利用更方便的网格雕塑技术实现任意复杂的几何体纯六面体网格划分,具备的高质量六面体网格生成功能,特别适合复杂流体精确分析的,是有独特的网格雕塑技术处理复杂外形并生成高质量六面体网格的网格处理模块;
· ★燃烧和化学反应分析功能:基本燃烧模型、专业燃烧模型、化学反应的耦合求解器、通用反应动力学/湍流混合模型;
5.3发动机/发生器跌落和枪击过程中的破坏分析
· 具备瞬时、非线性和大变形问题分析求解能力:具备冲击模拟、球击模拟、振动问题分析功能,结构分析的动、静态连续求解;显式求解为主,兼有隐式算法,适合于求解高度非线性问题;
· 具备失效分析与裂纹扩展分析:材料参数可添加失效准则或失效应变,可模拟结构的受力失效、断裂以及裂纹扩展;
· ★以显式求解为主,兼有隐式算法,适合于求解高度非线性问题。具有多种求解算法,以Lagrange 算法为主,兼有ALE、Euler 算法、SPH(Smoothed ParticleHydrodynamics)光顺质点流体动力算法和边界元法BEM(Boundary ElementMethod);
· ★具有丰富的接触类型和材料模型,提供包括全局自接触、侵彻接触等在内的35种接触算法,适用于模拟各种接触碰撞类型。提供超过200 种材料模型,提供超过10种的泡沫本构模型用于模拟各种泡沫以及专用于纸板模拟的材料本构模型。
· 要求提供专用的加速度传感器单元用于输出跌落过程的加速度时程,用于实验对标;同时,后处理需提供多点平均以及滤波器用于数据处理;提供求导、积分、叠加、包络等多种函数用于后处理曲线处理。
5.4高性能计算是利用多核并行计算
· 结构流体模块支持128核并行计算
· 碰撞冲击模块支持35核并行计算
· 支持单机并行计算和多机并行计算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验收
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商议验收条款内容,并按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7随机技术文件。提供的技术文件完整、清楚、正确,符合合同有关附件规定。
8 用户使用及安装手册 1 套
9 技术服务要求:
9.1 安装和调试
★9.1.1 投标货物的现场交付与安装调试
a) 投标人负责招标货物的安装与现场调试服务,货物交付后应保证满足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应用要求;
b)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供货,供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培训,培训时间 2 个工作日,培训地点为:用户方工作地点或供货方指定地点,培训差旅、住宿费用及其它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c) 投标人应向最终用户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采购人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
9.1.2 投标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由投标人负责。
9.2 质量保证及服务要求:
9.2.1 质量保证:提供软件的长期技术支持服务。用户在使用中出现使用问题或技术问题时能提供有效技术解决方案和服务;技术支持需提供热线电话、Email及论坛三种方式。
9.2.2 服务要求
a) 投标人应明确说明此次投标的服务策略,提供此次投标服务计划(售后 服务内容、等级、相关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情况及其联络信息);
b) 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用户软件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c) 乙方保证在产品出现故障和缺陷时,48 小时内到达现场;12 小时内解决问题。
9.3 对货物服务要求的所有响应将被视为投标人对其所投标货物的 服务承诺,如果中标,须将服务承诺列入合同的货物服务条款。
★9.4 系统免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最少 1 年,1 年内提供软件的免费升级。如 1 年内未提供大版本升级,则至少提供不少于 1 次的大版本升级。
10 软件的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10.1 以正式合同的技术附件作为产品验收的唯一技术文件;
10.2 招标文件中的“★”号项为验收必须要达到的技术指标;
11 投标书应以中文打印、签字;投标书应有中文目录,内容按目录顺序汇册。
12 发票类型: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 30%货款; (2)在买方终验收合格试用一个月后,卖方开具 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 票,买方收到全额发票后,支付 60%货款; (3)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 10%款。
14 违约责任:
卖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货物时,按每日 5‰合同额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超期 60 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返还预付合同款外,还需支付 合同额的 30%作为违约金。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星号(“*或★”)的条款为关键条款,关键条款有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或扉页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五、投标保证金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十二、承诺书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提供 (项目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4.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注: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软件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签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银行电子回单)。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应在此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表6-1 商务偏差表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表6-2 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 是按(国家/地区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国家/地区名称)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 的(投标人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单位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注:1.投标人以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或其在境内的代表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者有效的代理协议。2.制造商授权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使用,允许采用制造厂商固有格式。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软件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软件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
3.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2.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八、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1、合格投标人声明书格式
合格投标人声明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活动中,郑重声明: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被否决,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职责,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相互串通投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3.我方不存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软件投标(系统集成商除外);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项目的相关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其他资料
1)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印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2)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有效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否则将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十二、承诺书
(格式自拟)
1、 关于没有重大事故故障的相关内容
202011111039298831855175552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C200L0GT
招标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目 录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二卷......................................................................................................................... 48
第五章 供货要求................................................................................................ 48
第三卷......................................................................................................................... 5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7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
2.2 招标编号:TC200L0GT
2.3 数量: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1套
2.4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用户工厂。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供货,供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验收后 1 个月内完成培训,培训时间 2 个工作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须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有效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印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软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ispacechina.com)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30日15时00分00秒至2020年12月07日17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4.2 发售地点:网上发售,投标人自行登陆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www.ispacechina.com/)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登陆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www.ispacechina.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2日13时30分。
5.2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www.ispacechina.com/),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12会议室。
5.3 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或远程完成签到、解密、签名等操作流程。开标现场不提供笔记本电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www.ispacechina.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特别说明
本项目使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制作、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CA数字认证证书请于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开标。具体请参看《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有关事项请与航天电子采购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105942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清河路58号
联系人:骆良涛
电话:0710-3219141
传真:0710-3820694
电子邮件:3286752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5B
联系人:王晓东
电话:010-61954048
传真:010-61954188
邮箱:wangxiaodong@cntcitc.com.cn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清河路58号 联系人:骆良涛 电话:0710-321914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5B 联系人:王晓东 电话:010-61954048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1套 |
1.3.2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供货,供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验收后 1 个月内完成培训,培训时间 2 个工作日。 |
1.3.3 | 交货地点 | 用户工厂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满足第1.11.4项规定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软件投标;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无 |
形式:无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通知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评审所有条款,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标注星号(*或★)的条款 |
1.11.3 | 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 2)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 3)制造商互联网主页上的产品说明;或 4)投标产品的技术方案。 |
★1.11.4 | 偏差 | √允许,偏差范围:未标注星号(*或★)的一般条款允许偏离。 最高项数:5项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开标日前10天 |
形式:书面传真、电子邮件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无 |
2.2.3 形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之日起24小时内 |
形式:书面传真、电子邮件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无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之日起24小时内 |
形式:书面传真、电子邮件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十二)承诺书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与项目执行相关的运保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法律法规变化所导致额外增加的费用等均含入投标报价之中。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总价的1.5%-2% ★以电汇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完成网上支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低于投标总价的1.5%或者高于投标总价的2%,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无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无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7年1月1日至今下同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诉讼及仲裁情况书详见第六章(2017年1月1日至今下同)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按照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要求上传经过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其他要求:纸质投标文件须采用不可拆装的左侧胶装形式装订。 投标时,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除投标文件中应有外)密封在一个独立小信封中单独提交。小信封封面注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执行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规定,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个人数字证书的使用执行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相关规定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执行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规定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22日13时30分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12会议室。 投标人还须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www.ispacechina.com)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4)(A)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 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或远程完成签到、解密、签名等操作流程。开标现场不提供笔记本电脑。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 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本项目使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制作、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CA数字认证证书请于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开标。具体请参看《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有关事项请与航天电子采购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1059424)。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中标服务费: 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计算方法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将从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 | |
10.2 | 本项目使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线上与线下同步进行,投标人须知中(A)、(B)项要求均须满足。 |
注:如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软件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软件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软件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项目相关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软件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软件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软件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软件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A)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如果解密不成功,则已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2.1.1 投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软件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厂商基本情况分值: 20 分 投标产品情况分值: 30 分 投标产品报价因素分值: 35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5 分(如有)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无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不适用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投标厂商基本情况 | 专业技术力量(8分) | 具有专业的实施能力(8-6分),具有实施经验(5-3分),经验薄弱(2-0分) | |
售后服务能力(5分) | 较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 |||
类似项目业绩(7分) | 能够提供2017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根据业绩情况酌情判分。类似业绩较好的得7-5分,一般的得4-2分,较差的得1-0分。 注:合同签订时间不符,合同内容与本项目不相关,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的均不予计算。 | |||
2.2.4 (2) | 投标产品情况 | 技术水平(10分) | 充分理解招标书的内容,指标都符合用户要求,技术方案设计合理,内容清晰,条理明确(10-7分);理解招标书的内容,方案合理但不够详细(6-3分);符合招标书要求,方案不具体(2-1分);没有方案(0分) | |
产品性能(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分;根据优于招标文件情况,酌情加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软件不被选用。 | |||
对未来升级的支持(5分) | 建设性地对升级有前瞻,评委酌情打分。 | |||
2.2.4 (3) | 投标产品报价因素 | 投标产品报价得分(30分) | 1)若: (最高报价—最低报价)/最低报价>20% 则:报价得分=30—(投标报价—最低报价)/(最高报价—最低报价)×8 2)若: (最高报价—最低报价)/最低报价≤20% 则:报价得分=30—(投标报价—最低报价)/最低报价×100×0.3 | |
投标产品付款条件(3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
投标产品交货期(2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晚一周扣0.5分,扣完为止。 | |||
2.2.4 (4) | 其他分值 | 技术培训能力(3分) | 提供完整、可行的培训方案,明确具体培训方式、培训内容、效果评价等,根据培训方案响应情况综合排序,最优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1分。 | |
安装指导调试能力(3分) | 投标文件中有关于投标人本项目中针对安装指导、调试有明确的说明,根据响应情况综合排序,最优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1分。 | |||
质量保证期(4分) | 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优于文件要求得4分,不满足酌情扣分。 | |||
招标文件响应情况(5分) | 根据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齐全的商务和技术文件,是否逐条响应了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的情况,投标文件制作是否规范酌情打分。较好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较差的得1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厂商基本情况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产品情况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产品报价因素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版本以买方确定为准)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软件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软件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软件: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主体软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软件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软件进行的部署,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软件、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软件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软件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考核:指在合同软件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软件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软件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软件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软件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软件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软件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软件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软件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软件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项目
1.1.13.1项目: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软件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软件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软件、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合同价格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预付 30%货款; (2)在买方终验收合格试用一个月后,卖方开具 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发票后,支付 60%货款; (3)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 10%款。
3.3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质量与技术标准、产品包装和交付
4.1质量与技术标准:原厂原装正版软件。原厂商为:XXXXXX。
4.2产品包装:原厂商包装(或原厂商授权证明文件)。
4.3软件交货和运输
4.3.1交付物包括:系统软件安装介质包(光盘、U盘);
(1)软件说明书:说明书为电子版,包含在安装介质包中;
(2)系统软件用户授权。
4.3.2交货方式:卖方应:卖方应一次性交付软件介质包和软件正式使用许可,该许可应无有效期限制,买方可无限期使用,买方今后使用中若需更改使用计算机,卖方应无偿配合进行正式使用许可的变更。
4.3.3运输方式以及运费承担:卖方承担。
5. 软件签收
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对货物进行签收后,视为卖方交付货物。在确认软件安装介质包外部形式要件(介质包无破损、水浸等)符合交付标准;提供的软件模块(包)与合同附件所列软件模块(包)一致之后在软件交付清单上签字,以示确认收到合同项下相关的货物。若其未达到上述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费用由卖方承担。
6. 授权及限制
软件安装运行正常后,卖方提供软件原厂商证明文件,声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含其分公司、子公司)为本软件的最终用户。买方需遵守有关软件版权的所有法律、法规,不得对其解密、扩散或复制、转让。
7. 技术服务
7.1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质保期为12个月,从最终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8.2在质保期内,卖方免费进行软件的维护及升级,升级服务包括软件版本的升级和数据的更新。
8.3质保期内,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对系统进行维护,若问题仍不能解决,则应在买方首次通知后24小时内派系统维护工程师到达买方现场。从买方首次通知开始算起,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保证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8.4 质保期之后的维护和升级,将由双方视情况签署新的合同或系统维护协议,维护内容包含系统软件的维护、升级和相关数据更新。
9. 质保期服务
9.1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软件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软件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软件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软件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软件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软件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卖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授予买方的许可权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买方也没有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
11.2卖方所交付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没有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和涉及他方的诉讼。
11.3如卖方所交付和许可买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
11.4在卖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12. 知识产权
12.1卖方须保障买方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2.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软件(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软件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软件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软件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软件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软件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软件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15. 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软件超过3个月;
(2)合同软件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招标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招标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一般约定
1.1.13 项目
1.1.13.1 项目: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2合同价格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预付 30%货款; (2)在买方终验收合格试用一个月后,卖方开具 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发票后,支付 60%货款; (3)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 10%款。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商议监造条款内容。
4.2 交货前检验
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商议交货前检验条款内容。
5.4交付
5.4.1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软件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软件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卖方应承担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软件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1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14. 违约责任
14.2卖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货物时,按每日5‰合同额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超期60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返还预付合同款外,还需支付合同额的30%作为违约金。
17.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约定向招标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其他
其他未涉及的条款具体按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及技术协议执行。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软件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软件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软件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参照格式如下,可按照银行格式提供。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软件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软件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 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卷
第五章 供货要求
1 软件名称: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
2 软件数量:1套
3 报价币种:人民币
4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供货,供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验收后 1 个月内完成培训,培训时间 2 个工作日。
5. 总体要求
·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能够进行热、热/结构耦合物理场求解和几何模型直接建模;
·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拥有非线性动力分析、热分析、失效分析、裂纹扩展分析、接触分析、准静态分析等功能;
· ★结构性能仿真分析软件包含结构优化设计分析模块、喷管流场-温度场-结构仿真分析模块、跌落和枪击过程中的破坏分析模块、高性能求解模块、支持多物理场耦合分析功能(流-固、流-固-热、电磁-热等),能在统一的平台下不借助第三方软件实现单向、双向流-固耦合计算,可以显现流体数据、温度数据自动映射传递,提供高效映射方法以提高耦合仿真速度,数据交互无需用户手动数据转换;
5.1发动机/发生器结构优化设计分析
· ★能够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具有良好的强度、刚度等分析求解能力。提供进行总体和零部件的结构强度、刚度、振动、断裂、屈曲分析、热分析、瞬态冲击跌落、疲劳寿命、复合材料仿真能力,能够进行热、热-结构等耦合物理场求解,同时能够在同一界面下完成刚体、柔性体动力学分析,在裂纹分析中可以用到UMM非结构化网格进行分析,可以使用Material Force进行裂纹参数评价分析;
· 具备基本的结构线性静态分析功能以及结构非线形求解能力,具有频域动力分析(模态分析、谐响应分析、响应谱分析、随机振动分析等)技术以及时域动力分析(瞬态动力分析)技术等;
· 具备模态分析(自然模态分析、预应力模态分析、循环对称模态、阻尼复模态、模态综合法分析);用于计算发动机/发生器总体、零部件固有频率;可进行谐响应分析,确定外界的振动引起发动机/发生器、零部件在工作频率范围内的响应;
· 具备包含多种算法的瞬态分析(线性/非线性等)功能;可进行响应谱和随机振动分析(单点谱、多点谱、功率谱)。可分析零部件在各种随机激励下(如轨道激励)的响应;
· 可以进行稳态热和瞬态热分析,利用传导、对流、辐射等高级温度场分析功能,确定发动机/发生器在各种热边界条件共同作用下车辆内部的温度分布,模拟结构在热载荷下的温度分布、热变形,支持随时间变化的热源或热流模拟,可进行瞬态热分析;
· ★具备结构-热耦合场分析功能:可计算机械负载、热负荷双重作用下机体的变形,应力分布;可准确获得由于温度梯度引起的结构热应力、以及结构变形反过来对温度分布的影响等,为弹性体的热补偿设计、冷却措施设计等提供良好的分析基础;
· 能够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具有良好的强度、刚度等分析求解能力。提供进行总体和零部件的结构强度、刚度、振动、断裂、屈曲分析、热分析等的完整解决方案;
· 具备疲劳分析功能:支持应力疲劳、应变疲劳,支持高周(SN)及低周(EN)疲劳分析,预测结构件疲劳裂纹的萌生。可针对焊点及焊缝位置,进行焊点、焊缝疲劳分析与优化。还支持发动机/发生器在扫频工况与随机振动工况下,进行疲劳分析;
5.2发动机/发生器喷管流场-温度场-结构仿真分析
· 能实现发动机/发生器的内部/外部流场、温度场仿真计算全过程,具体包括几何模型处理和快速修复、网格划分和优化、求解计算以及结果后处理等功能;
· 具备多相流分析功能和多物理场耦合计算功能;包括欧拉多相流、拉格朗日多相流、均相流自由表面模型(表面张力模型、表面锐化算法)、移动网格自由表面模型、气泡流模型、沸腾、流化床、凝固模型等、气蚀(空泡)模型;
· ★要求求解器的数值算法采用有限体积法;求解器支持功能完善的、高精度的动网格技术,要求求解器至少支持以下三种动网格技术:弹簧类推法、动态层铺法、局部网格重新生成法,并且三种方法可以联合使用;
· ★包含丰富的湍流模型,如k-epsilon,Spalart-Allmaras、 k-omega、K-omega-SST模型+低雷诺数修正、Realizable/RNG k-epsilon模型+增强型壁面函数+压力梯度修正、三方程转捩k-kl-omega模型和四方程转捩SST模型,以及先进的高级瞬态杂交湍流模型,如LES、DES、SAS等,且具有用户自定义湍流模型的能力,且具备丰富的壁面函数,可以对LES及RANS计算进行近壁面处理。
· 具备几何模型修复功能:自动诊断并以颜色显示几何拓扑关系,自动清除重合对象,提供大量几何简化和修复工具处理曲线、孔、曲面、装配面、缝隙等局部细小特征和“污点”;具备拓扑重建、填充孔、清除孔、闭合缝隙、缝合装配边界、延伸面、劈分折叠面、面法向调整等处理功能;
· 具备非结构化智能网格划分功能:同时支持两种快速生成四面体网格的算法,包括基于几何直接生成表面网格及体网格方法和先生成表面网格再生成体网格方法;
· ★具备结构化网格划分功能:可以对任意复杂结构不用进行几何清理,即可进行小特征无关纯六面体网格划分;或者利用更方便的网格雕塑技术实现任意复杂的几何体纯六面体网格划分,具备的高质量六面体网格生成功能,特别适合复杂流体精确分析的,是有独特的网格雕塑技术处理复杂外形并生成高质量六面体网格的网格处理模块;
· ★燃烧和化学反应分析功能:基本燃烧模型、专业燃烧模型、化学反应的耦合求解器、通用反应动力学/湍流混合模型;
5.3发动机/发生器跌落和枪击过程中的破坏分析
· 具备瞬时、非线性和大变形问题分析求解能力:具备冲击模拟、球击模拟、振动问题分析功能,结构分析的动、静态连续求解;显式求解为主,兼有隐式算法,适合于求解高度非线性问题;
· 具备失效分析与裂纹扩展分析:材料参数可添加失效准则或失效应变,可模拟结构的受力失效、断裂以及裂纹扩展;
· ★以显式求解为主,兼有隐式算法,适合于求解高度非线性问题。具有多种求解算法,以Lagrange 算法为主,兼有ALE、Euler 算法、SPH(Smoothed ParticleHydrodynamics)光顺质点流体动力算法和边界元法BEM(Boundary ElementMethod);
· ★具有丰富的接触类型和材料模型,提供包括全局自接触、侵彻接触等在内的35种接触算法,适用于模拟各种接触碰撞类型。提供超过200 种材料模型,提供超过10种的泡沫本构模型用于模拟各种泡沫以及专用于纸板模拟的材料本构模型。
· 要求提供专用的加速度传感器单元用于输出跌落过程的加速度时程,用于实验对标;同时,后处理需提供多点平均以及滤波器用于数据处理;提供求导、积分、叠加、包络等多种函数用于后处理曲线处理。
5.4高性能计算是利用多核并行计算
· 结构流体模块支持128核并行计算
· 碰撞冲击模块支持35核并行计算
· 支持单机并行计算和多机并行计算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验收
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商议验收条款内容,并按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7随机技术文件。提供的技术文件完整、清楚、正确,符合合同有关附件规定。
8 用户使用及安装手册 1 套
9 技术服务要求:
9.1 安装和调试
★9.1.1 投标货物的现场交付与安装调试
a) 投标人负责招标货物的安装与现场调试服务,货物交付后应保证满足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应用要求;
b)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供货,供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培训,培训时间 2 个工作日,培训地点为:用户方工作地点或供货方指定地点,培训差旅、住宿费用及其它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c) 投标人应向最终用户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采购人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
9.1.2 投标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由投标人负责。
9.2 质量保证及服务要求:
9.2.1 质量保证:提供软件的长期技术支持服务。用户在使用中出现使用问题或技术问题时能提供有效技术解决方案和服务;技术支持需提供热线电话、Email及论坛三种方式。
9.2.2 服务要求
a) 投标人应明确说明此次投标的服务策略,提供此次投标服务计划(售后 服务内容、等级、相关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情况及其联络信息);
b) 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用户软件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c) 乙方保证在产品出现故障和缺陷时,48 小时内到达现场;12 小时内解决问题。
9.3 对货物服务要求的所有响应将被视为投标人对其所投标货物的 服务承诺,如果中标,须将服务承诺列入合同的货物服务条款。
★9.4 系统免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最少 1 年,1 年内提供软件的免费升级。如 1 年内未提供大版本升级,则至少提供不少于 1 次的大版本升级。
10 软件的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10.1 以正式合同的技术附件作为产品验收的唯一技术文件;
10.2 招标文件中的“★”号项为验收必须要达到的技术指标;
11 投标书应以中文打印、签字;投标书应有中文目录,内容按目录顺序汇册。
12 发票类型: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 30%货款; (2)在买方终验收合格试用一个月后,卖方开具 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 票,买方收到全额发票后,支付 60%货款; (3)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 10%款。
14 违约责任:
卖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货物时,按每日 5‰合同额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超期 60 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返还预付合同款外,还需支付 合同额的 30%作为违约金。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星号(“*或★”)的条款为关键条款,关键条款有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或扉页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五、投标保证金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十二、承诺书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提供 (项目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4.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和国籍/地区 | 投标报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总价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 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 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 价 | 总 价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总计 | | |
注: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软件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签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银行电子回单)。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应在此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表6-1 商务偏差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偏差说明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表6-2 技术偏差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差说明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员工总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网址 |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近三年营业额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投标软件制造商名称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软件制造商需具 有的资质证书 | | |||
备注 | | |||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 是按(国家/地区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国家/地区名称)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 的(投标人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单位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注:1.投标人以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或其在境内的代表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者有效的代理协议。2.制造商授权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使用,允许采用制造厂商固有格式。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 |
备注 |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软件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软件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
3.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 |
备注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2.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八、投标软件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1、合格投标人声明书格式
合格投标人声明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活动中,郑重声明: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被否决,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职责,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相互串通投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3.我方不存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软件投标(系统集成商除外);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项目的相关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其他资料
1)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印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2)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有效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否则将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十二、承诺书
(格式自拟)
1、 关于没有重大事故故障的相关内容
20201111103929883185517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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