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西城景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西城景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西城景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西城景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已于2024年9月30日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三、编制说明”的第2条:“2、工程费率:市政部分按道路、排水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8.04%(其中安责险1%)、利润9.99%、规费按18.75%、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9.79%。绿化部分按园林绿化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8.89%(其中安责险1%)、利润11.07%、规费按30.97%、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7.37%。建筑部分按房屋建筑修缮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7.57%(其中安责险1%)、利润8.1%、规费按27.92%、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7.66%。”
现调整为:“2、工程费率:市政部分按道路、排水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8.04%(其中安责险1%)、利润9.99%、规费按18.75%、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9.79%。绿化部分按单独绿化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8.89%(其中安责险1%)、利润13.21%、规费按30.61%、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5.16%。围墙部分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7.57%(其中安责险1%)、利润8.1%、规费按25.78%、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10.95%。”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变。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西城景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西城景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已于2024年9月30日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三、编制说明”的第2条:“2、工程费率:市政部分按道路、排水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8.04%(其中安责险1%)、利润9.99%、规费按18.75%、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9.79%。绿化部分按园林绿化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8.89%(其中安责险1%)、利润11.07%、规费按30.97%、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7.37%。建筑部分按房屋建筑修缮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7.57%(其中安责险1%)、利润8.1%、规费按27.92%、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7.66%。”
现调整为:“2、工程费率:市政部分按道路、排水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8.04%(其中安责险1%)、利润9.99%、规费按18.75%、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9.79%。绿化部分按单独绿化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8.89%(其中安责险1%)、利润13.21%、规费按30.61%、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5.16%。围墙部分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市区)中值取费,企业管理费按17.57%(其中安责险1%)、利润8.1%、规费按25.78%、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10.95%。”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变。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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