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后公司2025年包装、发运、分装生产辅助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
1
天
分装业务外包
生产辅助业务外包
金额
199.3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szb-fw-2024047
预算金额
199.38万元
招标公司
中粮屯河(杭锦后旗)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徐先慧18647861766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范玲18748180146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12
公告正文
杭后公司2025年包装、发运、分装生产辅助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SZB-FW-202404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杭后公司2025年包装、发运、分装生产辅助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5万元,招标人为中粮屯河(杭锦后旗)番茄制品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包1(包装业务、发运业务外包):4256160元;合同包2(分装业务外包): 199384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装、发运业务外包; (002)分装业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装、发运业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磋商 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和自2023年01月01日至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 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 3、供应商近三年无未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无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磋商文件获取截止之日)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业绩(以双方盖章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最高 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6、供应商具有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料可 体现负债率、利润状况、现金流); 7、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项目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条件。; (002分装业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磋商 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和自2023年01月01日至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 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 3、供应商近三年无未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无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磋商文件获取截止之日)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业绩(以双方盖章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最高 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6、供应商具有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料可 体现负债率、利润状况、现金流); 7、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项目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2日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0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尺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中粮E采供应链采 购平台,还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本项目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 资料,并不意味着其响应在评审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上述资料 进行审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 七、其他 一、项目条件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粮屯河(杭锦后旗)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就杭后 公司2025年包装、发运、分装生产辅助业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 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杭后公司2025年包装、发运、分装生产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HSZB-FW-2024047
3、采购内容:因采购方小罐系列产品种类较多,产品需要进行包装后再发运;杭后公司根 据订单需要进行分装生产,在分装生产时需要招聘临时工辅助生产,对此进行包装、发运、 分装业务的采购。 合同包1(包装业务、发运业务外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4256160元(供应商所报含税总价不可超预算金额,且所报含税单价不可 超采购方单价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段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标段预算(元)备注 01包装、发运业务外包1(项)详见磋商 文件 4256160 一 合同包2(分装业务外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93840元(供应商所报含税总价不可超预算金额,且所报含税单价不可 超采购方单价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段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标段预算(元)备注 02 分装业务外包1(项)详见磋商 文件 1993840 一 4、服务期:在采购方包装、发运、分装生产时开展服务,部分岗位需要提前到岗培训,具 体完工时间以采购方实际生产结束时间为准。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 5、实施地点:中粮屯河(杭锦后旗)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内蒙古杭锦后旗陕坝镇建设街 39 号)。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法人、其他组 织;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磋商 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和自2023年01月01日至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 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 3、供应商近三年无未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无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磋商文件获取截止之日)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业绩(以双方盖章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最高 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6、供应商具有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料可 体现负债率、利润状况、现金流); 7、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项目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条件。 四、公告时间、电子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1、磋商公告期: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8日。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8日。 3、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 完成供应商账号注册,并完成提交参加本项日招标要求的资料,之后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 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获取/购买磋商文件。 注:未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前,供应商须上传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证明; (2)法定代表人须上传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若为被授权人须上传 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3)自2023年01月01日至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 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2023年01月01日至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日
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 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自2021年01月01日至磋商文件获取截止之日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 双方盖章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最 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中列入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用信息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 (6)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可体现负债率、 利润状况、现金流); (7)对满足“三、资格要求”第3、第7至10项的承诺书; (8)本公告附件《中粮糖业廉洁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尺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 台,还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本项目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资料, 并不意味着其响应在评审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 核。) 4、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本,售后不退(文件费仅对公有效,电汇凭证备注清楚项 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92010100100885229 银行行号:309191002015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五、磋商保证金的形式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 标段一:27000元整(贰万柒仟元整)
标段二:15000元整(壹万伍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磋商保证金的收款账户信息:同磋商文件收款账户 4、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5、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境内供应商可以采用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中的任何一种。应当从供 应商的基本账户(对公账户)一次性转出,支付的底单(或保函原件)的扫描件需编制在响 应文件中; (注供应商线下给收款账户汇款,汇款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 台(https://ecai.cofco.com)”上传,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批,汇款时请在用途一栏 标注项目名称。) 6、磋商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保函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的无条 件、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否则做否决响应处理。 六、操作说明 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注册成为“供应商”。供 应商首次使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时,需由本单位委托的企业管理员,在平台上进 入“供应商登录”模块,点击“注册”按钮,依次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主体认证、业 务申请三个环节,并维护本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其他人员也可登录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具 乙 体操作步骤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E采平台供方注册及响应操作手册》及附件2《E采平台供 方注册演示》 (2)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投标(响应)及了解各项环节,需要注意的是 最终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生成及上传均需要使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CA数字 证书”,供应商应确保其已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即可登录系统进行业务操作。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E采平台供方注册及响应操作手册》及附件3《E采平台 供方响应演示》(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目前在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暂不收取平 台使用费、数字证书(CA)等相关费用。后续具体的收费时间及标准需关注平台通知。) (3)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从平台上本项目的在线交易页面,点击下载磋商文件等资 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全部资料并审查相关信息后,将确认供应商 的报名情况,各供应商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其附件。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的“招标(采购)公告栏”下可能发布的有关本项
目的变更公告或澄清文件,供应商须依据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文件更新响应文件和最终响 应内容。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方式,供应商应在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 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的在线交易页面,上传本项 目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初次使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的供应商应对上传响应 文件环节留出足够的时间,防止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应标失败。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环节,通过“中粮E采供 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在线进行响应文件开启、互动交流、澄清等环 节即可。 届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线上磋商会议,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 出席会议的,视同此供应商认同开启结果。 八、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 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 资格审查,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 本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粮糖业纪检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粮屯河(杭锦后旗)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杭锦后旗陕坝镇建设街39号 联系人:徐先慧 电 话:18647861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综合楼27层 联系人: 范玲、赵博 电 话: 18748180146 电子邮件: fanling@nmghuashe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泡冲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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