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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8/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2018310日,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召开了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慈溪天鸿钢构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及特邀专家等。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调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位于赤壁市官塘驿镇石榴泉村十组,主要将矿山石灰石开采后经破碎加工线破碎至不同粒径的沙石,作为建筑石材出售。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4万元,占总投资的40.2%)。项目现建有矿石加工生产线一条及相应的附属设施(办公区、生活区、柴油罐等)和环保工程(除尘器、沉淀池等)。

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201611月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咸宁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12月以《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咸环保审[2016]147号)的文件进行了批复;201711月,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工作,后因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发生重大变更,20181月,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咸宁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1月以文件《关于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改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8]6号)对其进行批复。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经现场查验,项目发生如下变更:

1、项目新增了一条生产线未建设完成(已建破碎皮带传送带及两个筛分机),企业已承诺对其进行封闭拆除;

2、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中柴油储罐位于矿区运输道路东侧,现厂区根据现有场地进行调整至矿区运输道路西侧空地,做地埋式油罐,远离生活区及附近居民点,项目柴油储罐容量未变。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提及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分别于矿区建设了5座沉砂池及配套排水沟,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部分于矿区洒水降尘,部分经沉淀溢流至附近沟渠;生活污水汇入化粪池处理,用于周围菜地及山林灌溉,不外排。

环评设计的矿石破碎、筛分生产线已密封处理,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通过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露天采场洒水降尘,堆场采取雾炮降尘;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为设备噪声,现企业已将主要设备破碎、筛分进行封闭隔声;

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村组保洁员按时清理;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通过用作产品外卖;回收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及油桶等现暂存危废间,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中划定的开采范围内开采,建设单位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水土保持方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期间,项目三套布袋除尘器排放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验收工况

验收调查监测期间,全厂各生产线生产正常,生产负荷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生态影响调查

建设单位已委托湖北恒安国土资源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1)通过验收调查分析,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运营期需要落实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达到了矿山建设运营期间预防水土流失,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

2)项目产生的弃土均堆放在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坑回填。目前项目区雨水通过其配套排水沟流至沉淀池。运营期内组织专人定期巡视矿区开采面、堆场边坡稳定性状况,及时采取工程措施,防止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已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采坑生态恢复严格按照方案进行。

3)建设单位在矿山开采区两侧及道路两侧被毁裸露的山坡进行草籽撒播以及林木种植。

3、水环境影响调查

1)根据调查,项目为露天采矿,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沤肥,用于厂区附近菜地和山林灌溉。

2)对于矿区雨水,项目分别于矿区建设了5座沉砂池及配套排水沟,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部分于矿区洒水降尘,部分经沉淀溢流至附近沟渠。

3)项目生活污水已按环评要求建设约1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木灌溉。

4)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附近泉口河水质中pHCODBOD5SS、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等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项目区的沉淀池水中pHCODBOD5SS、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符合其标准中要求排入三类水体的水质要求;同时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废水均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验收监测结果pH、悬浮物、石油类、CODcrBOD5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

4、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对项目敏感点山坡李家、涂家的监测结果可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日均值均值满足本次验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项目运行对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为确保项目运行不会对敏感点造成空气污染,建议建设单位确保对建设场地以及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增加洒水频次,并严格控制车流量和车速等。

(2)由监测结果可知,矿山运行后,在采取喷水加湿、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除尘等措施后,采矿作业扬尘、物料堆场扬尘及破碎加工粉尘得到较有效的抑制,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每日监测结果最高测定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由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污染源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运行所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5、环境噪声影响调查

1)根据监测结果,居民点山坡李家、涂家噪声昼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

2)矿山运行期间,厂界北昼间噪声出现超标情况,主要是受到破碎机破碎作业时影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建设单位已对一级破碎处进行密闭处置,降低噪声,且项目厂界北侧主要为山丘及农田,无居民点,故厂界噪声对环境敏感点无影响。厂界东、厂界南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声功能区标准。

3)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厂界复垦区种植绿化带,减少项目加工区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6、固废环境影响调查

1)通过本次验收现场调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土石和生活垃圾。

2)废土石堆放于项目排土场,用于闭矿区时矿坑回填。

3)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给交由村组保洁员按时清运。

4)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储存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转运,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7、清洁生产调查

通过本次验收调查分析,本项目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在采矿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装备水平、资源利用指标、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指标、环境管理水平等六个方面的清洁生产水平较以前有所提高,可达到清洁生产水平要求。

8、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调查

1)通过本次对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石料扩建项目运行期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况的调查,结合本项目以及当地地形、地质的特点进行分析,矿山运行时,主要存在炸药运输中发生爆炸事故以及可能引发的地质风险问题。本项目试运营期间均未发生泥石流、边坡失稳、坍塌、油库火灾风险事故。

2)建设单位对炸药爆炸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十分重视,委托赤壁市安力民用爆破有限公司负责炸药的运输与爆破工作。建设单位自开矿以来,没有发生过炸药爆炸风险事故,也未发生过重大地质灾害风险事故。本项目设立了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实施了防止环境风险相关措施。

3)企业已编制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建议企业在正式生产运营过程中,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并且编制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9、环境管理

1)通过上述调查可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矿区环境管理机构,负责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石料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

2)本项目制定了监测计划,运营期由赤壁市环保局及建设单位进行以下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检查监测计划实施;检查有无必要采取进一步的环保措施;检查固体废物处理情况;加强监督防止突发事故。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变更工程内容环境可行、进一步落实以下整改措施和要求、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七、建议和要求

1、项目区内现有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属于未批先建,对未经批准的生产线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拆除,在不增加产能情况下,对需要保留的设备、工段进行密闭,接入相应的环保设备;

2、加快矿区外运公路硬化措施,道路投运后加强道路的冲洗,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加快完善矿区内场地的平整、绿化,上山道路铺撒碎石并压实,矿区内运输道路修建排水沟,矿区雨水汇至沉砂池沉淀后排放;

3、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间的标识、台账及防渗漏措施。做好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清运处理;

4、建设防风、及防渗措施的机修间,加强对机修各类一般固废和危废的收集与处置;

5、进一步完善初期雨水沉淀池,确保初期雨水得到妥善处理。

验收调查报告:补充与项目利益相关的居民公众参与调查,阐述公众对项目实际生产过程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反应及态度等问题;补充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内容,补充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内容。

赤壁市金建石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

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201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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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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