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格达湖组合高塔及丛林穿越项目(EPC+O)招标公告
金额
192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yxcgc<2024>-001
预算金额192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准噶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雷宏斌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宇新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新建0994-56152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青格达湖组合高塔及丛林穿越项目(EPC+O)招标公告(招标编号:BYXCGC<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六师
一、招标条件
本青格达湖组合高塔及丛林穿越项目(EPC+O)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20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噶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组合高塔娱乐项目:占地约 1000㎡,高度 45m,瞬时容量约 300 人,此项 目集众多网红项目于一身,主体为平台钢结构高塔,装有两部直梯供游客上下塔体乘坐,并 综合有高空蹦极、高空秋千、天空之镜、玻璃观景台、玻璃水滑道等多种游乐设施。选址位 于青格达湖景区多功能广场东南角(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格达湖组合高塔及丛林穿越项目(EPC+O);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格达湖组合高塔及丛林穿越项目(EPC+O))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等 级及范围:
(1)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 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 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区外进疆建筑企业须提供信息报送册并加 盖单位公章);
(2)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区外进疆建 筑企业须提供信息报送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 力。
(3)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4)运营单位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运营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 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 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运营负责人:近三年负责人承担过 1 个类似高空项目(如云中漫步、飞拉达、丛林穿 越等)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中需体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3、运营单位业绩:近三年企业承担过 1 个类似高空项目(如云中漫步或飞拉达或丛林穿越 等)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在 3 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 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 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 标,提供相关截图。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规范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无连续两年亏损,新成立的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财 务报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 超过 4 家(含牵头单位),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单位;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4)联合体中的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设计、施工类企业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 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6)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应提供相关材料
7、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19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新疆五家渠市城区二十二区人民南路 1500 号浙海公馆(国际·蓝湾)小区 北商业楼 3-02,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 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投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五家渠市城区二十二区人民南路 1500 号浙海公馆(国际·蓝湾)小区 北商业楼 3-02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五家渠市城区二十二区人民南路 1500 号浙海公馆(国际·蓝湾)小区 北商业楼 3-02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准噶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天山北路 291 号(原师机关联合办公楼) 联 系 人:雷宏斌
电 话:0994-58016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宇新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五家渠市城区二十二区人民南路 1500 号浙海公馆(国际·蓝湾)小区
北商业楼 3-02
联 系 人: 宋新建
电 话: 0994-5615285
电子邮件: 16851808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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