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职工安置住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机构(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05-F3802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徐州市传染病院南侧地块,为新建职工安置住房工程,建筑用地11.3亩,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
2.项目内容: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主要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等,检测报告满足质监部门验收要求。
3.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4.工期:60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6.项目标段: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20万元
8.报价要求:报价为包干价。投标人要根据项目情况,充分评估检测的项目内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10.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三)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节能检测),同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检测结果必须满足徐州市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认可,同时满足办理产权证等相关手续的要求。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期内的国家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cg070707@yeah.net。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八、现场踏勘:无
九、标前答疑会:无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女士、王女士
办公电话:0516-83150354
移动电话:14752255233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周女士
办公电话:0516-83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