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ZZC2022-G3-060066-NNPZ
二、项目名称:梧州市龙圩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3585800(元) | 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住所申报)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梧州市龙圩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项目 | 梧州市龙圩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项目 | 提供梧州市龙圩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项目1项。 | 详见 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验收;服务期:三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详见 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颖,胡伟斌,罗崇基,黄碧姬(采购人代表),陈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2002】计价格1980号“服务类”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的100%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6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117.141.250.58:10030/web/cgw/index.pt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wzggzy/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龙圩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西南大道329号
联系方式:0774-246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19号西堤新苑5号楼地层
联系方式:0774-3894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炜
电 话:0774-389448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梧州市龙圩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项目(定).doc招标文件-梧州市龙圩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项目(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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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一体化多参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 36 | 套 | 一、总体要求 (一)乡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在线监测须符合原国家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和卫生监督协会《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规范》(T/WSJD-2020)。 (二)在线监测的指标至少包括:余氯(或二氧化氯)、pH值(酸碱度)、浑浊度、TDS(溶解性总固体)、水温。 (三)1套包括:余氯(或二氧化氯)、pH值(酸碱度)、浑浊度、TDS(溶解性总固体)、水温等指标的监测设备。 二、基本服务要求: ▲1、本次服务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数据必须接入自治区政务云中的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实时传输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实现数据共享; ▲2、确保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率达到95%以上(在线时间/应在线时间),以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的统计数据为准;比对准确率大于90%(比对准确数/比对数)。 ▲3、在线监测设备监测频率每小时不低于4次,并按程序存储和传输。可通过无线或有线通讯网实现远程传输数据。 三、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一)功能要求: ▲1、由现场采集终端、信号调制电路、无线数据传输模块等软硬件多参数水质一体化组成。 ▲2、支持余氯(或二氧化氯)、pH值(酸碱度)、浑浊度、TDS和水温测定。 3、设备具有国内计量器具证书或有资质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 4、具备简明的操作界面;数据显示、存储和输出;零点、量程校正;时间设定、校对、参数显示。 5、故障自诊断及报警;周期设定和启动等功能的反控;断电保护和来电自动恢复。 6、具备安全登录、权限管理及记录设备设置和数据修改等操作的功能。 7、具备数据显示、采集、储存、处理和输出的功能,其中数据处理功能应包括报表统计、图形曲线分析及超标和异常数据报警等功能。 8、支持模拟量或数字量输出,数据传输宜采用ModBus标准通信协议。 9、具备稳压电源和备用电源(停电后仪器设备仍能正常工作6小时以上)。 10、具备传感器自清洗功能和自动维护功能,可以减少传感器的维护工作,增加传感器的使用寿命。 11、具备一定范围内恒定水的流速检测功能,使流经传感器的液流流速恒定,不随管线压力发生变化,保障在线检测的数据客观、准确地反映出流体中成分的变化,并延长传感器使用寿命和测量精度。 12、具备水路消泡功能,可将待检测液体中的气泡去除,使得在线检测的数据更加准确。 13、机器具备不换机的情况下,支持选配拓展,可根据客户需求增加检测项目功能。 14、智能化自诊断,具备缺水、漏水等故障报警功能,出现漏水时能自动切断水源保护仪器。 15、余氯采用电极法或比色法测量,能根据客户需求实现余氯或二氧化氯切换。 16、浊度具备光源补偿功能,测量飘移小,现场无需标定,并可带压测量,整体维护量周期长。 17、标配RS485 Modbus RTU输出、4-20mA输出和继电器输出,满足不同场合需求。 18、三级权限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19、超长数据存储,5分钟存储间隔,可保存10年历史数据。 20、重要操作有事件记录,可查看不同时期下的各测量参数趋势。 21、所提供的设备需符合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的功能要求。 (二)技术指标(所有技术指标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在线监测设备相关指标量程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1、余氯或二氧化氯 测量范围:余氯:(0.00-5.00)mg/L或二氧化氯:0.02-2mg/L; 示值误差:≤±3%; 重复性:≤0.01%; 响应时间:≤30秒; MTBF:≥720 h。2、pH(酸碱度)测量范围: 玻璃电极法:0-14; 标准缓冲液比色法:(酸性)4.8-6.8;(中性)6.5-8.5;(碱性)8.0-9.6。;示值误差:≤±0.02PH; 重复性:≤0.01PH; 响应时间:≤30秒; MTBF:≥720 h。3、浑浊度 测量范围:0-20NTU;示值误差:≤±2%;重复性:≤0.05%; 零点漂移:≤±0.1%; 量程漂移:≤±0.5%; 响应时间:≤30秒; MTBF:≥720 h。 4、TDS/电导率 TDS测量范围:0~1500mg/L; 示值误差:≤±0.5%; 重复性:≤0.05%; 响应时间:≤30秒; MTBF:≥720 h。 5、水温 温度测量范围:(-5~+60)℃; 重复性≤±0.05℃。 响应时间:≤30秒; MTBF:≥720 h。 四、安装与验收要求: 1、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2、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的位置和预留的空问应合理,应方便操作人员使用维护和校验; 2)安装场所应在室内防止雨淋热晒,具有防雷、防盗和防人为破坏的设施,防雷等级不应低于3级; 3)安装环境应无电磁干扰。 4)应具有防潮和防结露的结构,室内在线监测设备防护等级应达到 IP55,室外在线监测设备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浸水部分防护等级应达到IP68。 3、在线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4、在线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验收时应确认下列技术资料: 1)设备稳定连续运行3个月的完整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月在线率、现场水样检测比对、现场校准服务等连续3个月稳定达标合格); 2)按《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的规定完成的在线监测设备性能试验报告; 3)在线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相关技术资料。 5、现场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的规定采用不同浓度水平的水样进行性能试验、标准样品比对试验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2)验收期间应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零点或量程校正、维护、检修或调节; 3)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据通信测试,实时数据能在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上准确、完整展现,实现互联互通。 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期间上线达标后应稳定运行3个月。 |
2 | 运行维护服务 | 1 | 项 | 一、运行维护服务要求: 1、服务期:三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本项目中标人提供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并承诺为实施本项目在所在地区至少配置与所投仪器设备同规格型号的备机1套,如有突发情况,要求在4小时内可快速部署至各个监测现场。应提供相匹配的快检设备4套(比对工具)与在线监测设备原理材料一致。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制造商须同步提供三年运行质保证明原件。 3、设备具备不换机的情况下,支持选配拓展,可根据客户需求增加检测项目功能。 4、▲投标人必须提供足够保证本项目运维工作实施的技术人员。 5、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的单位必须明确设备维护的责任人、职责及资源保障,并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备案,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全程监督考核。 6、运行维护人员、质量控制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合格后上岗。 7、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监测的运行维护培训,坚持岗前培训和长期培训相结合,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对生活饮用水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运行维护单位要定期组织业主管理人员进行运行维护操作培训。 8、负责运行维护单位每月定期现场核查,内容应包括数据检查、现场校准服务等工作。 9、数据检查频率要求不小于每天1次。 10、现场巡查应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报告,现场巡查应包括但不限于: 1)在线监测设备及附属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2)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线路、管路是否有破损、泄漏等现象; 4)在线监测设备站房内电路系统、通信系统是否正常;数据传输是否正常。 11、在线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应每月进行预防性维护并填写附表3:《运维服务记录表》,维护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持在线监测设备清洁、稳固,环境温湿度符合要求; 2)应保持设备管路畅通,进出水流量正常,无漏液; 3)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更换易耗品和试剂; 4)应保持监测站房内清洁,并保证辅助设备正常运行; 5)废弃物收集处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12、为保证在线仪表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每月卫生监督机构(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 271-201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规范》(T/WSJD 10-2020)要求进行现场实际水样比对检测及定期校验,并填写附表1:《现场水样检测比对表》。对影响检测结果的部件进行故障维修或更换后,应重新进行校验,校验完成后应按填写附表2:《现场校准记录表》。 13、在线监测设备出现报警后应在6小时内排查并排除故障。 14、建立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校验、维修等过程的记录档案并每月上传一次至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进行存档、分析、统计和考核。 15、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采集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联机或组网使用时,数据存储容量大小应满足不小于12个月的历史数据的存储,可检索、可扩展; 2)应具有数据备份和加密等功能; 3)实时数据能在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上准确、完整展现,实现互联互通。 16、数据采集内容应包括采样时间、检测时间、检测结果等,可根据需要增加电源故障、校验结果、设备维护记录、仪器运行状态等数据。 17、发现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时,应确认数据异常的原因并采取处置措施,必要时应提高人工检测频率。 18、质量控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 1)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验; 2)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按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并采用检定合格的设备; 3)当校验结果超出限值时,应分析原因,并对上次校验合格到本次校验不合格期间的数据进行确认。 19、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及相关记录应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20、中标人须配合监督所每月完成现场水样比对表、现场校准服务表和现场运维服务表通过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1、投标人应承担安全生产责任,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认真做好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维保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雷劈、火灾、漏电、伤人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22、若发生突发水质事故或居民用户的水质投诉时,投标人必须全力协助采购人做好应急监测工作,随叫随到,应急监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试剂费,以及运输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23、投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做好接受国家、省、市、县等主管单位检查和其他各项上级领导考核工作,并保证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正常,检测指数准确、可靠。在此期间,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随叫随到,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4、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涉及的全部资产(含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设备、配套设备及产生的相关数据)无偿移交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在服务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按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一、商务条款 | ||||
售后服务 | 1.质量保修期为三年。 2.所有货物均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提供完善的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3.厂家须提供 7×24 小时免费电话技术支持,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方式。成交人必须有备品备件库,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并保证 2 小时内对用户的维护请求予以响应。系统故障等影响系统稳定运行的问题需在 24 小时之内解决,如需进行现场维护,维护工程师需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如到达现场后无法在 12 小时内修复的,要求免费更换备机使用,保证系统正常运作。 | |||
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 |||
交付时间、服务期及地点 |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验收。 2.服务期:三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
二、商务条款其他要求 1.质保期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过后,厂家按出厂价提供备品备件。提供的备品备件,由运维服务商上门更换,所产生的人工、差旅等相关费用包含在运行维护费里。并且所购的备品备件要求质保三年以上,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厂家负责免费维修。 2.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采用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3.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格、质量。 4.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对因制造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 5.中标人在发货前,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 6.货物一律在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验收。对需要检定的各类仪器以招标人检定部门检定合格为准。 7.安装的位置选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三、政策性加分条件 | ||||
政策性加分条件 |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 |||
四、其他要求 | 1.验收条件及标准: (1)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 (2)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3)货物到货及验收时需提供的资料:①产品的使用手册;②产品检验文档;③产品质保证明。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制造厂家合格产品的出厂质量合格标准。 3.验收方法:招标人应在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 |||
五、进口产品说明 | ||||
进口产品说明 | 本分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
被检仪器名称 | 被检仪器编号 | |||||||||
安装地点 | ||||||||||
检测设备名称编号及 校验有效期 | ||||||||||
标准物质、浓度及 有效期 | ||||||||||
检测单位 | ||||||||||
序 号 | 检测项目 | 被检设备 | 检测设备 | 检测人员 | ||||||
序 号 | 检测项目 | 笫一次 | 笫二次 | 平均值 | 第一次 | 笫二次 | 平均值 | |||
1 | 余氯或二氧化氯 | |||||||||
2 | 浊度 | |||||||||
3 | PH(酸碱度) | |||||||||
4 | TDS(溶解性总固体) | |||||||||
检测比对结果 | □合格(符合要求) □不合格(未符合要求) 备注: 两名现场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日期:(单位盖章) |
被校准仪器名称 | 被校准仪器编号 | ||||||||
安装地点 | |||||||||
校准仪器设备名称编号及校验有效期 | |||||||||
校准物质、浓度及有效期 | |||||||||
校准单位 | |||||||||
序 号 | 校准项目 | 被校准仪器测定值 | 标准方法测定值 | 合格判断 | 校准人 | ||||
序 号 | 校准项目 | 被校准仪器测定值 | 第一次 | 第二次 | 平均 值 | 比对 试验 | 零点 校正 | 量程 校正 | 校准人 |
1 | 余氯或二氧化氯 | ||||||||
2 | 浊度 | ||||||||
3 | PH | ||||||||
4 | TDS | ||||||||
5 | 水温 | ||||||||
两名现场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
设备名称 | 设备编号 | ||||
设备安装地点 | |||||
运维服务单位 | 运维人员 | ||||
运维服务内容、仪器运行状况 | |||||
1 | 设备及附属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 □是□否 | |||
2 | 运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 | |||
3 | 线路、管路是否正常畅通,无堵塞、破损、泄漏等现象 | □是□否 | |||
4 | 设备站房内电路系统、通信系统、设备数据传输是否正常 | □是□否 | |||
5 | 是否按要求更换易耗品和试剂 | □是□否 | |||
6 | 设备在线率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 | |||
7 | 现场水样对比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 | |||
8 | 现场校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 | |||
9 | 本月是否未发生故障 | □是□否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名称:梧州市龙圩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WZZC2022-G3-060066-NNPZ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龙圩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西南大道32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萍,0774-246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19号西堤新苑5号楼地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炜,0774-3894488 |
3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6.1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
6.2 | 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无 |
7.2 | ☑不允许分 包 □允许分包 |
11.2 |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 |
13.1 | 报价文件: 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 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3.1 |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投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3.1 | 商务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3.1 | 技术文件: 1.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技术方案(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6.2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括投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 □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 |
17.2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 |
18.1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20 |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
21 |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23 |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24.3(1)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 |
25.3(2)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6 |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类专家4人。 |
29.1 |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29.2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3 项。 |
30.1 |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报价最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 □随机抽取 |
35.1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可采取保函形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如成交服务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2.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 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
36.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
38.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774-3894488,通讯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19号西堤新苑5号楼地层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 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39.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以分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R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R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
40.1 |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40.2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5.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亦可。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 6.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分 (满分10分) | 投标报价 |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其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大中型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10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10分 |
2 | 技术分 (满分65分) | 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分(满分20分) | 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根据需求分析的针对性,系统集成服务方案设计的完整性、详细性分为以下四档: 一档(0分):未提供或未针对性响应得0分。 二档(5分):投标人所提供技术方案中的对于选型、配置合理性、可靠性、可维护的便利性、技术支持、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综合描述不够具体、模糊不清、不够科学且对本项目的理解不够充分的,采购需求中仪器设备技术要求负偏离项少于或等于3项,综合评定二档; 三档(15分):投标人所提供技术方案中的对于选型、配置合理性、可靠性、可维护的便利性、技术支持、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综合描述一般、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且对本项目有一定理解,满足以上相关要求的,具有售后服务认证或售后服务管理人员证书,采购需求中仪器设备技术要求负偏离项少于或等于1项,进入三档; 四档(20分):技术方案较完整,对现有用户需求理解较充分,对所提供技术方案中的对于选型、配置合理性、可靠性、可维护的便利性、技术支持,有详细的理解,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配置齐全,具有售后服务管理师,具有五星售后服务认证,采购需求中仪器设备技术要求无负偏离项。 |
2 | 技术分 (满分65分) | 实施及项目管理服务分(满分20分) | 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从实施技术,组织措施,进度安排及质量保障措施等因素以及认为有必要考虑的其它因素独立评审打分。 一档(0分):未提供或未针对性响应得0分。 二档(5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简单,各项措施不完善,配置有项目管理团队。 三档(15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有完善的整体实施管理文档计划、管理组织措施、实施技术、各个阶段工作安排、质量保障措施,且各项措施到位。项目实施组织架构详细,人员配置合理,有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实施团队中至少配置高级工程师1人,项目管理师1人。 四档(20分):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合理、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有详细可行的整体实施管理文档计划、管理组织措施、实施技术、各个阶段工作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且各项措施到位。项目实施组织机构有详细介绍,组织架构安排详尽,人员配置合理、齐全,有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实施团队中至少配置高级工程师1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1人,项目管理师1人,低压电工作业人员1人。 注:本项需提供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同一人持多个证书的只算1人)及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2 | 技术分 (满分65分) | 运行维护服务分(满分25分) | 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从运维服务方案完整性、运维服务能力认证、运维团队人员、车辆配置等因素以及认为有必要考虑的其它因素独立评审打分。 一档(0分):未提供或未针对性响应得0分。 二档(5分):运维服务方案简单,仅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提供了系统整体维护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 三档(15分):运维服务方案完整、详细,能够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系统整体维护解决方案和运行维护应急预案,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以保证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处理,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考虑周全;运维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合理且列明了运维服务组织架构及负责人,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颁发的水自动监控运维服务培训合格证书,中级工程师1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维护车辆不少于2辆。 四档(25分):运维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合理,能够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系统整体维护解决方案和运行维护应急预案、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各类仪器仪表等,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常年备有易损配件,以保证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处理、更换损坏的部件,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考虑周全完整;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认证、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运维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合理且列明了运维服务组织架构及负责人,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颁发的水自动监控运维服务培训合格证书,中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1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维护车辆不少于3辆。 注:相关服务能力认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本项需提供人员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同一人持多个证书的只算1人)及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登记证书,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银行转账证明复印件,且租期须为3年或以上。 |
3 | 商务分(满分25分) | 管理体系分 (满分10分) | 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提供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提供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提供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每提供以上1项证书得2分,最高得10分。 |
3 | 商务分(满分25分) | 企业实力分(满分12分) | (1)投标人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3分; (2)投标人入围工信部公告的: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提供相关证明得3分; (3)投标人获得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科学技术奖证书得3分。 (4)投标人提供软件过程能力和能力成熟度5级认证的得3分。 投标人每提供以上1项得3分,最高得12分。 |
3 | 商务分(满分25分) | 业绩分 (满分3分) |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
总得分=1+2+3 |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 量 | 单位 | 单 价 (元) | 总 价 (元) |
详见开标一览表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 | ……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交付时间、服务期及地点 | 交付时间: 服务期: 交付地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服务内容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
2 | |||||
……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交付时间、服务期及地点 | 交付时间: 服务期: 交付地点: |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项目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 投标人的承诺 | 偏离说明 |
… |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采购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采购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
项号 | 标的的名称 | 服务需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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