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楚红宾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五师中医医院传染病楼建设及方舱医院改造项目信息公示

第五师中医医院传染病楼建设及方舱医院改造项目信息公示

  2022年10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医院委托乌鲁木齐毅青博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第五师中医医院传染病楼建设及方舱医院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第五师中医医院传染病楼建设及方舱医院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医院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双河市天山路以南、军垦路以西东经8221′32.324″、北纬4449′50.19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债券资金。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医院

  联系人:楚红宾

  联系电话13031346893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毅青博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39,邮编:830000

  联系人:小

  联系电话:0991-4543188

  四、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相关采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和煎药室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UV+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煎药室废气,煎药设备密闭,煎药废气经冷凝收集水蒸气后再经过高压等离子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综上,通过执行并落实上述废处置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实现达标排放,采取的废处置措施可行。

  (2废水处置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产生主要来源职工、门诊病人及住院病人。医院病区及非病区产生的污水视为医疗废水一并处理,采用“机械格栅+曝气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MBR膜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出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河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综上,通过执行并落实上述废水处置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废水实现达标排放,采取的废水处置措施可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期主要噪声源来自门诊噪声、废水处理设施污水泵运行噪声、位于设备间的水泵。本项目针对运营期间产生噪声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水处理站污水泵底座安装减震器,利用墙体隔声,减轻污水泵运行噪声影响。风机采用低噪音设备,再通过减震处理,墙体的隔声衰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

  ②给水泵采取底座安装减震器,利用墙体隔声,减轻给水泵运行噪声影响。对医院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小。

  ③对于门诊噪声需要医院内部强化管理制度,禁止大声喧哗,经过医院门、墙等的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通过执行并落实上述噪声防治措施以及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前提下,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噪声实现达标排放,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中药药渣和生活垃圾

  ①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并脱水处理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栅渣应按标规打捞消毒后,交危废专业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办公区采用分类垃圾桶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送往双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厂统一处理;病区与医疗废物一起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⑥中药药渣:单独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送往双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厂统一处理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均不外排,采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检索,本项目生产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以及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乌鲁木齐毅青博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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