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j01-w1074
预算金额54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智能手机管控(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J01-W1074

三、项目概况:

此次采购任务主要构建“覆盖全频段、监控全时段、智能自适应”的全制式移动通信智能管控系统,对相关区域 智能终端使用进行准入控制。具体采购内容见下表。

包号/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1

控制 管理服务器(含软件)

详见采购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

北京市海淀区甲方指定地点

1-2

移动式手机信息采集设备

3

1-3

操作终端

4

1-4

交换机

6

1-5

机柜

1

1-6

前端控制主机

16

1-7

定位单元

1

1-8

显示屏幕

4

1-9

天馈线分系统及综合布线

1

1-10

智能手机管控总体技术要求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480,000.00元,伍佰肆拾捌万元整

采购包1:5,480,000.00元,伍佰肆拾捌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5,480,000.00 元,伍佰肆拾捌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3月12日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需要按时到开标现场递交文件参与开标。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需要按时到开标现场递交文件参与开标。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

采购包1: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03-21 09:00:00

踏勘地点:详细地址请电话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徐琳

联系电话:13935169046

要求:1.请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及时与采购机构联系,沟通确认现场踏勘事宜; 2. 每家供应商最多来访2人,现场踏勘时需按照本公告“附件 参与踏勘材料”要求提交材料。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1)到现场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采取线下单独密封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线上编制投标文件时仅需在关联格式中注明“已线下提交”即可,不需再上传电子复印件。其中,特定资格证明材料提交要求如下:①根据《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中的相关要求,提供供应商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公章(须为鲜章),单独密封。封皮上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②供应商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线 下递交,开标时间后递交的拒收。③资格性审查时,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须为鲜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每张光盘封面均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可用记号笔直接书 写,也可用专用设备打印)。载有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及PDF版投标文件光盘,应当用密封袋单独密 封,并在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琳

办公电话:010-66337562

移动电话:13935169046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琳

联系电话:010-66337562、13935169046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席瑞国

联系电话:010-66337555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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